官渡区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精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保证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减轻学生家长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官渡区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坚持学生为本、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家长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服务模式
官渡区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按照“学生愿留尽留全覆盖、工作日全覆盖”原则,推行“5 2”模式,即每周5个工作日,每天至少2小时,结束时间与家长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一)做到三个“全覆盖”。2021年秋季学期起,实现校内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三个层面的全覆盖。
第一是实施范围全覆盖。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民办学校都要开展好课后服务。
第二是时间全覆盖。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都要开展课后服务。
第三是服务对象全覆盖。课后服务要面向所有学生提供,学校向全体学生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供学生自愿选择,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
(二)推行课后服务“5 2”模式。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积极回应学生和家长的需求,统筹课内课外两个时段(三点半之前和三点半之后)、校内校外两种资源(校内课后服务资源和校外课后服务资源),丰富校内课后服务供给,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义务教育学校按规定安排教学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正常上课日周一到周五5天,每天至少开展2个小时,不早于5点半结束。对个别确有需求的学生,学校可在和家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适当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三)课后服务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课后服务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基础托管服务类,其中,基础托管服务类主要以辅导学生完成作业为主要内容,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使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做到原则上作业不出校门;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初中学校可开设自习班, 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或集体补课。第二阶段为素质拓展课后服务类,主要包括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组织开展体育锻炼方面,要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的要求,学生当天没有体育课的,要在课后服务时间段安排参加体育锻炼。
三、实施原则
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课后服务主要由本校教师承担,师资力量不足或已有课后服务难以满足需要的,可适当引入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学校要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并支持和鼓励各学校整合退休教师、志愿者和其他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作为课后服务补充力量。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一)坚持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原则。全区各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学校向家长明确双方职责和课后服务有关事项,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二)坚持教育性、科学性相统一的原则。课后服务要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主题,以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主线,以学校教师为指导和管理主体,同时可充分发挥家长、义工、志愿服务者以及学长作用,参与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三)坚持安全性原则。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对早入校和晚离校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配备数量足够的值班人员,明确警卫和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四、经费保障
(一)课后服务收费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是指公办小学、初中在正常上课日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利用课后时间为有需求的学生或家长提供的自愿选择的、公益性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其中,课后具体时间根据学校实际及家长需求情况确定。
(二)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1.严肃查处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1.课后服务原则上由学校提供,所需经费可以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执行上级发改部门的收费标准。
2.学校可引入非学科类培训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收取的费用作为代收费管理。参与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名单、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等,由省、市发展改革、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明确。
3.学校要制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免课后服务收费的政策。对城乡低收入群体义务教育阶段子女要免收课后服务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
4.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有关人员的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上按校内教师每课时50元,外聘教师每课时100元发放。
(三)加强收费监管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抓紧落实,加强监管,并及时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制定执行情况报区教体局。
1.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课后服务费可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严格落实课后服务收费公示制度。收费标准明确后,各学校通过校园网、公示栏等方式,主动长期向社会公示课后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标准、减免政策、费用开支等情况,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加强课后服务收费资金管理。课后服务费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严禁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费,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区教体局将加强课后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学校要把做好校内课后服务作为顺应民生需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要从实际出发,“一校一案”制订完善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二)提升教育质量,要把课后服务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好学校教育教学和课后服务活动。要坚持五育并举,以学生需求为导向,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后育人活动,尤其要做好课业答疑、辅导、巩固和提高,使学生的学习活动回归校园。
(三)加强考核监督,区教体局将把课后服务纳入对各学校年终考核范围范围,开展专项督查和抽查。并把课后服务作为对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学校督导范围,落实课后服务责任制。
(四)强化经费保障,加强投入和保障,切实增强学校课后服务对学生的吸引力。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在区财政教育经费、市对区财政教育转移支付中予以保障落实。同时优化绩效工资区域统筹部分的分配。
(五)加强宣传交流,各学校要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积极引导有需要的学生自愿选择参加课后服务。要建立展示平台,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