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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110-451014 主题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0-22 15:48
名 称: 官渡区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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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22 15:48 浏览次数: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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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分析报告

昆明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报送2021年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情况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区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截至当前官渡区接收财政直达资金总额44101.183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官渡区直达资金已分配下达金额44101.183万元。

一是及时性方面。区财政及时将资金下达到有关单位或部门,不存在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财政部门滞拨资金等问题。截至2021年9月30日,我区直达资金分配率100%。

二是合规性方面。区财政严格按照各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分配资金,分配依据、分配方式和分配标准科学合理,分配对象和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要求。我区新增财政资金拨付下达符合“预算单独下达,打上特殊标识”等特殊管理要求情况,涉及库款市级国库也按月按资金下达时间进行了单独调拨。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新增财政资金指标、支付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立了各项直达资金台账信息。三是真实性方面。区财政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的各项资料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套取直达资金的问题。

二、直达资金支付情况及惠企利民整体情况分析

截至2021年9月30日,我区收到中央直达资金42951.68万元,支出33013.41万元,支出进度76.86%;参照直达资金1149.5万元,支出1149.5万元,支出进度100%。

在直达资金的拨付过程中,区财政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除特殊资金外,不存在违规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财政专户(除按规定实行专户管理的社保等资金外)或财政代管账户、共管账户等问题。

涉及专户管理的社保类资金,以及需要支付到救助对象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支付到受益人账户后,区财政及时督促其将有关台账录入到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三、支出进度偏慢的原因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就业补助资金需按序时进度进行支付,故支出进度暂未100%。

(二)义务教育补助资金和学生资助资金需资助学生信息完成审核后资金方能拨付,目前学生资助系统还未开放,一年级学生没有学籍,故尚未完成学生资助信息审核。

(三)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校舍改造)中央资金,因项目正在实施,未竣工验收,不能拨付资金。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较低一是因为涉及业务范围较广,部分资金采取“先预拨、再考核、后结算”的拨款方式,考核工作于年终才能结束。二是因为部分资金按实际完成数量情况进行成本补偿支出,目前部分单位反映资金下达数大于单位实际开展项目工作的完成数量。三是因为部分资金因下达时未明确资金的使用方向等具体细节,故至今未使用。

(五)就业补助资金据就业局反映其年初测算数较上级下达数差异较大,下达数比实际需求多,导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目前结余大。

(六)残疾人发展补助资金方面,官渡区残联反映精准康复项目有固定的结算周期,相关康复经费需根据费用结算进行支付,一般结算期间为11月份。阳光家园计划经费需根据市残联委托第三方专家审核通过再拨付意见进行支付,项目目前尚未结束。机动轮椅燃油补贴因前期已使用市级补助资金进行支付,该项目需结转至下一年度进行支付。

四、直达资金管理情况

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我局各相关业务管理科室及时将指标信息、支付信息和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信息及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不存在系统反应的支出数未实际支出的情况。

五、直达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操作方面,系统时常卡顿,导致日常操作用时过长,降低工作效率。在挂接指标支付数据时,系统内存在多笔支付数据重复的问题,只能联系系统工程师解决,而工程师数量较少,咨询量大,导致科室无法畅通挂接正确的支付数据。

(二)社保口涉及惠企利民的直达资金项目较多,需提供惠企利民基础数据的具体项目实施单位较多,监控管理有一定难度,尤其是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补助资金的数据,参保人数数以十万计,数量较大,望上级部门在数据收集及导入方面多给予指导。

六、下一步措施及计划

(一)积极联系各预算单位。及时梳理未支出资金,并分析未支出原因,除需按序时进度支付资金、按工程进度支付资金等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形成实际支付的,梳理主观限制因素,督促各预算单位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并积极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形成直达资金实际支出。

(二)主动对接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因资金使用方向不明确而影响支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请区卫健局安排业务科室积极对接市级部门就资金的使用进行政策对接,明确具体细节后尽快安排资金拨付。对于下达数对于实际需求的就业补助资金,请区劳动就业服务局积极向市级相关部门反映,明确剩余指标具体处理办法。

(三)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好各个平台,线上线下组合宣传,加强政策宣传,让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进行申报,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在合理范围内扩大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面。同时及时审核拨付,做到应支尽支,合理有效的发挥涉及民生等直达资金的作用和效益。

(四)加强预算管理。发放各项优抚对象补助资金需等上级补助指标下达后再发放,尽量避免区级资金预拨垫付情况,避免区级垫付资金难以收回,上级补助资金出现剩余。

七、对上级财政部门的相关建议

建议上级相关部门联合运维部门,进一步改善系统设置,优化系统操作流程,更加切合基层部门的实际操作,从而提高财政直达资金下达、分配、导入工作的及时性。

官渡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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