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昆明市官渡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联合抽检及财务审计抽查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昆明市官渡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1年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联合抽检及
财务审计抽查工作的通知
官渡区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对官渡区辖区内登记的72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3%抽查比例开展随机抽检及财务审计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官渡区民政局批准登记注册的区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共74家,按不低于3%抽查比例,拟对10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进行抽查,抽查名单见附件。
二、抽查的核心内容
(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手续;
(二)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开展活动;
(三)是否制定了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按章程开展法人治理;
(四)修改章程是否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五)是否按照登记注册事项和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是否开展了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六)住所是否与登记核准的地址一致;
(七)出租、出借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
(八)年度报告是否符合规定;
(九)工资福利、行政办公支出及公益事业等财务支出和收入来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十)是否按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十一)民办学校安全管理情况;
(十二)校外培训机构公示信息情况;
(十三)培训合同与退费情况;
(十四)违反教育规律行为;
(十五)办学行为规范;
(十六)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
(十七)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
三、抽查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时间:具体抽检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工作要求:
1.依法检查,突出重点。按照不低于3%抽查比例进行抽检及财务抽查审计,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对实地审查形成记录,确保内容全面、准确、真实。
2.本次抽检将由官渡区民政局联合官渡区教育体育局,委托第三方云南社会组织评估服务中心随机对10家被抽查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进行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
3.对抽查的10家民办非营利学校的抽查情况,实行公示制度,并公布抽查名单。
4.被抽查社会组织应在2021年9月15日前准备改以下材料:1.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内部管理制度;3.组织机构设置情况;4.负责人名单;5.机构理事、监事名单;6.理事会会议纪要;7.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8.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9.2020年度财务台账;10.2020年开展业务活动的有关材料;11.其他抽检资料清单的材料(包括:财务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12.培训合同与退款材料。
5.被抽查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未按期报送书面抽查材料或拒不接受抽查的,将纳入官渡区社会组织诚信异常“黑名单”,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抽查程序
(一)确定抽检名单并通过网络和电话告知社会组织。
(二)实地抽查。
1.现场查看。按照规定,重点检查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有无涉嫌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行为及民办学校招生、办学情况。
2.记录检查情况。制作现场抽查记录表,如实记录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基本情况、抽查情况、现场处理情况,由抽检专家和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在场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在场工作人员拒不签字或盖章的,抽检专家应当注明原因。
3.专家提出处理意见并撰写书面抽查报告。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视情形责令限期改正;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
五、抽查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官渡区2021年社会组织抽检及财务抽查审计工作将由官渡区民政局联合官渡区教育体育局,委托第三方云南社会组织评估服务中心完成,本次负责社会组织抽查工作的有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 敏 电话:0871-67160635
罗应月 电话:13888568298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政府1号 楼1146)
附件:1.2021年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财务审计抽查方案
2.2021年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联合抽检及财务审计抽查
3.社会组织抽检资料清单
昆明市官渡区教育体育局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8日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昆明市官渡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联合抽检及财务审计抽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