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 背景依据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推自贸试验区的高质量发展,以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最大限度便民利企为根本出发点,官渡区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集中行政审批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 工作目标
通过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动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审批科室及人员、审批平台系统向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中心窗口成为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唯一窗口,并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门办结”,打造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服务环境,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三、 文件依据
根据《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8个专题工作组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1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20〕55号)等相关文件。
四、 主要内容
针对区级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省市级下放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的事权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一是按照“应尽必进”的原则,梳理本部门拟入驻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是本着“三不增”原则,将部门行政许可审批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形成“一个科室审批、一名领导分管”的审批机制。
三是各部门调配业务骨干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
四是根据入驻需求,对现有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提升改造,统筹规划、精心布局。
五是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科室及人员、审批平台系统向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到位,中心窗口成为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唯一窗口,并经官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统筹整合实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门办结”。
六是规范审批运行机制,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运行模式。
七是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好差评”等制度,全面推行“七办”模式,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八是建立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式服务培训、进驻部门分散式业务培训的“双向培训”机制,提高政务服务队伍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九是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各部门在依法做好事项审批工作的同时,应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十是聚焦重点事项,进一步压缩时限、精简材料、再造流程,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五、 利民便民措施
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现“只进一扇门”,能大幅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满意度。
一是审批效率大幅提高。在行政许可集中审批的基础上,便于进一步精减和规范审批事项,落实“五减四办”,做到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推行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成。同时对企业、群众办事提交的申请材料实现“一次提交、全项通用”,最大程度便民利企,凸显改革效果。
二是审批服务更加优质。以问题倒逼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变跑多个部门为“只进一扇门”,变外部流转为内部流转,减少审批环节,提升服务效率,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
三是有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将各部门的行政审批统一集中到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由传统的以政府部门为中心的审批模式,转变为以企业群众为中心。同时促使原职能部门将主要精力集中用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而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四是利于实现阳光审批。在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牵头统筹下,制定完善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和审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促进审批要素、审批流程和裁量基准的标准化,约束和规范自由裁量权,让审批服务不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有效杜绝了审批“灰色空间”,实现了行政审批阳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