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 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昆明市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凸显自贸区审批效率,结合官渡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 工作目标
提升官渡区行政审批效率,创一流营商环境。将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涉及的规划许可、绿地树木审批、施工许可、道路挖掘许可等行政审批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站办理、联合勘验、并联审批”,各审批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三、 文件依据
《云南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昆明市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政办笺〔2019〕220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优化燃气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政办笺〔2019〕230号)、昆明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借鉴获得用气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做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四、 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审批范围:电力接入外线工程建设项目、新建扩建获得用水接入外线建设工程项目、中低压天然气接入外线工程建设项目。
二是明确审批事项:明确8个审批事项。
三是明确各部门职责:事项牵头单位为官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各单位职能职责开展相关审批工作。
四是明确并联审批流程:从业务受理、材料审核和现场勘验、出具结果物等相关工作做出了要求,确保审批事项内部流转高效顺畅。
五是完善保障措施:建立健全事项涉及部门制度建设、台账资料、考核监督机制等。
五、 利民便民措施
一是《实施方案》通过简化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缩短审批时限,创新优化并联审批流程,实现企业办事更省心、审批项目更高效。
二是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切实提高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官渡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