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布《官渡区2021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布《官渡区2021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关于《官渡区2021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听证报告已经官渡区司法局审查,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征求意见稿起草单位联系。
附: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官渡区2021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听证报告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5 日
附件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官渡区2021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听证报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2021年12月6日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在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2号楼6楼(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601会议室)举行《官渡区2021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决定就《官渡区2021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上午9︰30,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在在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2号楼6楼(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601会议室)召开了《官渡区2021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
1、听证主持人:
赵 秦(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听证委员:
赵 秦(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娟(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忠武(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3、决策发言人:
葛觐君(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
赵建东(云南牧诚科技有限公司)
4、听证监察人:
徐建绒(官渡区人民政府司法局)
张为府(官渡区纪委区监委)
唐博龙(官渡区政府目督办)
5、听证记录人:
杨镕瑜(云南望天树科技有限公司)
6、听证代表:
代 亮(昆明市官渡区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
周 勇(昆明市官渡区政协委员)
邬 俊(官渡区农业农村局)
代隽毅(官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薛皓铭(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孟令春(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
王文军(官渡区关上街道双桥社区)
王海涛(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
王 磊(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
杨光宇(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
黄俊华(官渡区六甲街道办事处项目中心)
龚志强(六甲街道办事处新一社区居委会)
莫任保(官渡区小板桥街道羊甫社区居委会)
尤道明(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
朱拓星(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
夏 峰(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
蒋志华(官渡区矣六街道广卫社区)
何 江(官渡区太和街道办事处)
曹 念(官渡区太和街道办事处)
杨继华(官渡区太和街道永胜路社区居委会)
罗 华(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兴华(官渡区官渡街道办事处西庄社区)
邓才军(官渡区官渡街道办事处龙马社区)
文云生(官渡区官渡街道办事处向所社区)
非 勇(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子君社区)
郭绍军(土地评估师)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综合26位代表意见及建议如下:
1、本次标准制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比较及时;
2、本次制定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是一个指导价,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规定,在现执行的“房地合一”补偿标准中分离测算出房屋结构的补偿标准,下一步实际执行的补偿标准不低于现行价格。
3、针对代表提出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意见,编制单位会后进一步研究测算,视情况报政府决策。化粪池和电话移机价格比较低和细化标准的问题,本标准是一个执行指导价,标准没有涵盖的特殊情况后续可按照评估方式进行补偿。
四、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情况
建筑物补偿标准。官渡区原执行标准框架结构(房地合一)是4100元/平方米,本次测算价格1804元/平方米仅是地上建筑物部分,经核实,本次新制定补偿标准事实上有所提升,没有降低。
构筑物补偿标准。太阳能、化粪池等测算的细化,是根据市里专家的审查意见,同时询问移动商后,进行更新的价格。
公墓补偿标准。官渡区坟墓补偿标准50000元/冢的价格已经远高于昆明市其他13个县区的价格,因官渡地理位置特殊,位于主城区,无其他的墓地,与原补偿标准保持一致。本次补偿标准均为保护价,不是限制价。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须在补偿标准上报省厅审查前完成公众参与程序。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官渡区2021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
五、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听证代表对《官渡区2021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无意见,认为此次补偿标准的编制依据充分、操作性、针对性较强。
六、听证结论
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代表对《官渡区2021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无意见,经听证委员会合议,同意本次的听证结果。
特此报告: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