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官渡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1年12月8日,官渡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官渡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官政办通〔2021〕45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官渡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各中介机构及各有关单位更好的理解《办法》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就《办法》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 《办法》出台的背景
城市更新改造是适应城市发展新形势、改善人民居住环境新要求的重大民生和发展工程,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推进过程中既需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征收,需要被征收人支持项目,配合征迁,也需要在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各中介机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高标准、高质量提供服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调研昆明城市更新改造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等工作,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规范管理官渡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各中介机构,保障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依法依规开展。
二、 《办法》的总体框架及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22条。包括:总则、机构选定、管理要求、拆迁管理、监督检查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这章主要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意义、中介机构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机构选定。这章主要明确了各中介机构的选定要求及原则,以及选定工作完成后对中介机构的工作要求。
第三章:管理要求。这章主要明确了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应具备的条件,各中介机构在签订委托合同之前应将相关证件提供至委托方核验、备案等的相关要求,以及提供专业服务过程中各中介机构及工作人员不得出现的行为及相关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四章:拆迁管理。这章主要明确了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中委托的拆迁公司在动迁、拆除工作过程中应执行的工作规范、需履行的注意义务,以及施工、管理、看护拆迁现场房屋具体工作要求等内容。
第五章:监督检查。这章主要明确了政府各职能部门、委托方需履行好的监管职责,加强全过程监管,并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并施,约谈整改与处罚相配合的方式,保障中介机构高质高效提供服务。
第六章:附则。这章主要明确了《办法》的实施时间、解释部门及有效期相关的内容。
三、 《办法》内容亮点
《办法》内容全面具体,涵盖中介机构的范围界定、选取方式、服务过程中的管理要求、监督检查等工作内容。结合前期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的相关服务情况,文稿体例上将工作推进难度较大、安全事故多发、矛盾争议较深的拆迁管理要求单列成章,既体现了动迁、拆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又通过规定具体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办法》将《征迁拆除委托合同》《房屋征收测绘服务合同》《委托评估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作为参考模板同步颁布施行,相关模板的拟定过程中已充分梳理前期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后续中介结构服务合同的规范签署及执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