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街道办事处
官渡街道办事处为官渡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一、 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省、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制定街道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依法履行职能职责。
2. 负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辖区经济发展,推进科技创新,提升信息化水平,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促进地方财源增长等工作。
3. 强化城市网格化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滇池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改善人居环境。
4. 依法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城市更新改造、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森林防火、防汛、防震、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5. 推动开展质量强区工作,重视质量舆论宣传,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6. 探索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组织协调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其他派出(派驻)到街道各类执法队伍的执法工作等。
7. 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协调组织完善辖区公共基础设施,保障公共服务有效供给。
8. 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提升居民自治能力和水平。
9. 及时回应、上报、处理辖区居民诉求,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辖区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合力。
10. 推动社区群众性文化、体育、旅游、科普以及卫生健康等服务事业的发展,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推动基层公益事业发展。
11.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及相关职责。
12. 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住房保障、法律援助等民生保障及便民利民惠民政策,关爱帮扶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做好妇女儿童等工作,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13. 做好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按权限承担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14.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和职责范围
1. 党政综合办公室
承担街道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史、政策研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依法行政、保密、档案管理、市区长热线转办、财务、内审、内控、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街道人大、政协的日常工作及人民武装等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2. 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街道经济发展计划、规划建设职能,负责经济、招商引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新增总部和楼宇经济、外贸进出口额、服务业营业额、官渡街道商会工作;负责统计工作、科技、农经、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自然资源管理、林权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粮食安全、质量强区、打击传销工作、取缔“地条钢”、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3. 基层党建办公室(加挂工会、团委、妇联牌子)
承担街道(重点是社区、驻区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志愿服务、基层治理、老干、文化产业、新闻出版等职责,负责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的日常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4. 社会建设办公室
承担街道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民政、残联、老龄、科协、扶贫、卫健、计生、红十字会等职能。负责街道社区建设,拟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指导社区管理服务,做好道路命名、门牌证的办理、地域勘界及社区干部日常管理培训工作;抓好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流浪乞讨清理整治、惠民殡葬改革工作;有效开展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老年人高龄保健补贴、节日慰问、日常惠老服务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做好计生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及无偿献血、防艾等公共卫生工作;完成好贫困人员精准帮扶、科学知识普及科学技术推广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5. 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
承担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治安分色、见义勇为、禁毒)职能;负责扫黑除恶、维稳、信访、610工作、反恐怖、人民防空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等工作。配合街道司法所做好法治建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6. 应急管理办公室
承担街道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制定街道各类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统筹街道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统筹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防震减灾。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及应急队伍管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上报及应急值守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7. 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维护和管理、网格化管理服务、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小区物业管理、路网路政管理、货车超载治理、农村公路养护;园林绿化、生态环保、气象、水务、海绵城市、滇池治理、农业、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等方面的服务性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8. 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承担街道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保障、优抚安置、退役军人服务、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劳动关系协调、调解仲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优抚安置、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等方面的服务性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9. 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教育、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性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10. 为民服务中心
承担面向群众的管理、审批、服务及社区为民服务站管理、指导等工作,并作为党群活动服务平台,做好对口区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11. 综合执法队
承担街道城市管理、协调联动执法、网格化管理、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执法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12. 项目建设推进中心
承担街道城市规划、建设、征地拆迁、城市更新改造、重点项目建设与管理、电力、通讯建设管理等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13. 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承担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性工作。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154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1-67373066
负 责 人:伍承 官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