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20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昆明市官渡区20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 2021年12月30日在昆明市官渡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尊敬的刘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长委托,由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官渡区20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10月26日,官渡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官渡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要求各责任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管理和区本级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1. 针对区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区财政局对功能科目进行调整,并按审计整改要求严格审核预算编制,对预算单位使用功能科目错误的情况及时进行纠正处理;二是严格按照人代会批准预算及时下达指标;三是收回未统筹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指标资金384.51万元;及时下发专项转移支付指标507.47万元;收回2年以上结余资金181.68万元统筹使用;四是印发《关于全面强化官渡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五是上缴非税收入3048.98万元。
2. 针对区本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区财政已上缴国库非税收入、结余资金共计2 697.2万元,非税收入多缴国库问题已进行调账处理,重新下达昆财教( 2019 )338 号冲减昆财教( 2020 ) 181 号,录入基金预算31万元,并从2021年度区级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中收回31万元。
(二)区级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全覆盖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全区58个区级一级预算部门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全覆盖审计发现的业务管理、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非税收入征缴、国有资产管理、存量资金、往来款项、其他等七个方面的问题,各被审计单位积极整改,现已上缴区财政资金合计407.84万元。
(三)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 针对生态补偿金账户利息收入未上缴问题,区水务局已上交区财政生态补偿金账户利息74.71万元。
2. 针对区财政资金保障教育投入情况专项审计发现的使用教育附加经费支付工资、教学质量目标考核兑现奖问题,官渡区已将特岗教师、营养餐工作人员、寄宿学校宿管人员工资纳入空港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四)政府投资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2020年组织实施的4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及未办理施工许可证问题,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整改,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并据实进行工程结算。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2020年度组织开展的7名区管科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已完成整改问题63个,整改金额2 518.36万元,其中,自行上缴财政885.13万元,清退资金16.93万元,归还资金原渠道0.53万元,及时安排、拨付、使用资金1 615.77万元。
(六)企业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属国有企业已追回9个项目的代建费53.77万元,调账处理457.96万元。
二、 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整改情况看,尚有部分单位债权债务长期挂账、账实不符、存量资金长期挂账、多收取代建管理费、建设项目未移交财务资料等问题未完全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主要原因有:
(一)责任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整改责任意识淡薄。对问题的产生不认真地分析根源、研究措施,而是往财务部门一丢,未落实好审计整改“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
(二)整改合力未形成。有的问题涉及部门、人员较多,整改过程中难以统筹各方力量。
(三)整改存在实际困难。有的单位审计发现的一些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大,致使这些问题一直无法得到妥善解决。
三、 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措施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重要性,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要制定整改任务清单,主动落实整改,简单问题要立审立改,复杂问题要明确路线图、时间表,限期整改到位,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要提供改进方案并及时向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整改,问题整改工作要纳入督查督办事项。
(二)各部门要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政策性问题,及时研究,完善制度。要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区审计局及有关部门要形成协作机制,不断加强审计整改督促力度,对审计整改不到位、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加强重点督查,对督查发现整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推诿拖延、整改造假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交由区纪委监委进行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