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1年度官渡区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审核结果的公示
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2021年度官渡区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
应用备案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中心关于2021年度医疗技术临床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医评函〔2021〕8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2021年度在《云南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平台》审核通过的医疗机构和医疗技术给予公示。
各有关医疗机构应按照备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备案公示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建立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院内评估、管理相关制度。
如发现在列医疗机构或个人超出公示范围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请及时向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健康局举报,我局将核实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和《医疗技术临床运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给予处罚。
监督电话:
中共官渡区纪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组,电话:67375931
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电话:67162289
附件:官渡区2021年限制临床应用类医疗技术备案审核结果
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9日
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1年度官渡区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审核结果的公示(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