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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205-536081 主题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3-22 15:47
名 称: 官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文号: 关键字:

官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3-22 15:47 浏览次数:292
字号:[ ]

官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拆迁工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效组织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及时控制事故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理事故的能力,确保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及区应急管理局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二)坚持隐患排查,预防为主的原则

将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检查督促,排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处置程序。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区城改局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拆迁工地及收储未供应土地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王会飞(区城改局局长)

副组长:李文瑞(区城改局征迁办主任)

代隽毅(区城改局副局长)

佶(区城改局副局长)

邓贵林(区城改局副局长)

杨春梅(区城改局征迁办副主任)

尚智鹏(区城改局征迁办副主任)

:周 卿(区城改局办公室主任)

李玉梅(区城改局人事财务科科长)

胡海斌(区城改局项目管理科科长)

张会兰(区城改局项目推进中心主任)

胜(区城改局征迁办前期科科长)

            敏(区城改局征迁办征收科科长)

陈青青(区城改局征迁办安置科科长)

博(区城改局征迁办综合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项目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代隽毅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相关科室抽调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开展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岗位如发生变动,由相应人员自行接替。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救援组、人员疏散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各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一)现场救援组

以事故联系部门为主组成现场救援组,配合事故街道办事处,协调专业的救援人员开展救援工作,并保护事故现场。

(二)人员疏散组

负责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沿安全路线撤离事故现场。

(三)医疗救护组

协助街道办事处及施工企业配合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快速有效的抢救。

(四)善后工作组

配合事故街道及项目施工企业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帮助、安抚、医治等善后工作。

(五)事故调查组

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造成的损失,做好事故处理及处理结果上报等工作。

四、预防及应急处置措施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采取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等方式,教育全局干部职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坚决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利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干部职工应急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加强安全生产检查

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成立检查组,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督促各街道严格落实拆迁工地安全生产责任。

(三)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建立由全局干部职工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发生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参与救援处置工作。加强队伍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四)实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及时处置拆迁安全事故

实行领导带班制度,由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带班,将全局职工编为值班组,每周轮流值班,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接到指令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高效组织开展事故救援、人员疏散等工作。

(五)做好应急救援保障

根据事故情况,及时组织全局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救援分组及工作分工,有序开展救援工作,并做好应急救援所需资金保障,确保事故救援顺利开展。

五、信息报告

1.安全事故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第一时间报告项目联系科室负责人。项目联系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局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报告事故情况。

2.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情况迅速组织指挥救援,并同步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区应急局报告。

3.上报信息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参与救援人员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组织救援情况等。

4.发生突发事件,于事发后2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区人民政府,同时抄报区应急局;事发后45分钟内,书面报告初步情况。发生在敏感时间、地点或涉及敏感人员,可能带来较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要及时说明。

5.接到区政府总值班室、区应急局要求核报的信息,要迅速核实,及时反馈有关情况。电话反馈初步核实情况时间不超过20分钟;对于明确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5分钟,突发事件情况发生变化的,通过续报处理。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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