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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203-519814 主题分类: 产品质量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3-25 09:52
名 称: 2022年官渡区服装、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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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官渡区服装、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计划

发布时间:2022-03-25 09:52 浏览次数: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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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高我区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监督抽查计划,综合分析研判服装、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组织制定了2022年官渡区服装、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计划

  一、范围、时间及数量

1.2022年计划对螺蛳湾商贸城的服装产品组织实施风险监测,时间为20223-6月。

2.2022年计划对全区生产领域的电线电缆和流通领域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组织实施监督抽查,时间为20223-6月。

3.服装产品风险监测计划抽样20个批次;

4.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监督检查抽样,计划抽样电线电缆4批次,电动自行车20批次、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各10批次。

二、组织实施

1.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科负责组织实施2022年官渡区服装、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根据《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询价制度(试行)》要求提出采购技术参数、服务要求及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完成采购询价前期准备工作,执行采购业务

2.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科负责结合省、市级监督抽查要求,制定4类产品的监督抽查和1类产品的风险监测具体方案,审核检验机构制定的抽样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抽检分离规定,实行双随机机制。

3.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抽样和后处理等工作。

4.相关检验机构负责抽样及检验工作。

三、监督抽查内容

各单位严格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完成服装产品的风险监测以及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的监督抽查。

四、实施检查

1.5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由相关检验机构依据《官渡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官渡区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实施细则》承担抽样和检验工作。

2.抽样人员由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抽样机构组成,抽样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出示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监督抽查通知书、抽样人员身份证明。同时还应当出示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相关任务文件。抽样人员应当告知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抽查产品范围、抽样方法等。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待销的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得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自行抽样。抽取的样品应为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市场主导产品(以下简称“同一产品”)。

3.抽样单按组织机构要求由抽样人员填写,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受检单位代表(经手人)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受检单位代表(经手人)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

4.抽样文书应当经抽样人员和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签字确认。抽样文书确需更正或者补充的,应当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在更正或者补充处以签名、盖章等方式予以确认。

5.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封样,并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签字确认。当场封存样品,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受检单位代表(经手人)签名、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抽样日期及抽样编号。

6.抽样人员发现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涉嫌存在无证无照等(含”三无”产品)无需检验即可判定违法的情形的,应当终止抽样,立即报告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同时报告涉嫌违法的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7.抽样人员应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库存数量、抽样过程等通过拍照和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

8.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种质量违法行为,由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区局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科上报后处理情况。

五、检查结果公示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各检查人员应在后处理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检查。

六、检查后续问题处理

1.检查结果要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2.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自觉性;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稳步推进随机抽查工作,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二)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本部门工作指导,制定具体措施,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三)做好总结上报。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于2022710日前将本次抽查检查工作总结,报官渡区市场监管局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科名下。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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