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督查养老机构 落实落细疫情防控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工作安排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要求,2022年4月6日上午,官渡区罗春元副区长、在民政局副局长王金丽的陪同下,对官渡区范围内的养老机构进行抽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高发态势,毒株奥密克戎传染性强,传播速率快,全国多地发生聚集性疫情且外延其他省份,省内临边州市及昆明市相继发生本土疫情。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在养老机构落实落地落细,确保突发疫情能快速精准有效处置,确保全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平安稳妥有序。按照民政部及省厅、市局的要求,官渡区将民政服务领域纳入联防联控重点场所。
检查中,罗副区长传达了国家和省、市关于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工作安排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要求。针对养老机构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的相关要求,落实:一是各养老机构是否围绕疫情防控配备人员、值班值守以及日常工作开展,是否全员核酸筛查,是否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培训演练等。二是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疫情防控措施。人员管控是否严密细致,封闭管理是否真封闭,是否存在服务对象封闭而工作人员不封闭的问题以及物资保障、组织防护等;各机构进出口冷链货物的核酸检测情况,是否对来自疫情严重国家的和地区人员的物品及时按照规定采取加密核酸检测等措施,是否严格落实人员出入登记制度,疫情排查记录、紧急预案制定等。同时要求,各养老服务机构加强老人疫苗接种。是否对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或新增感染者)地区所在县(市、区)、地级市旅居史,以及与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的排查登记、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工作。
官渡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工作安排,同时成立了官渡区民政局疫情防控集中督查检查工作组,对养老机构备案的居家养老服务企业进行督查检查,传达相关要求,防止疫情不进入养老机构,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