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渡区委办公室 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官渡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属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 、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昆明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通知》(昆办通〔2021〕48号),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官渡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和丽川(区委书记)
周 燕(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周定龙(区委副书记)
赵 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智宏(区政协主席)
副 组 长:周 乐(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
杨汉云(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郭 松(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韩建颖(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黄忠梁(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茶绍军(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吴小军(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李雄彬(区政府副区长)
娄张祥(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局长)
赵志红(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单位:各街道,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及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官渡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专项工作组开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密切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督查督办,实行多部门信息共享;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下设10个专项组,负责推进具体工作。
二、专项组及主要职责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项组
组 长:李雄彬(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杨京昆[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医保局、区残联、区供销社
工作职责:紧紧围绕“四个不摘”抓巩固脱贫成效,落实“五大振兴”抓乡村振兴,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走稳走好巩固拓展脱贫成效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之路。
(二)乡村产业振兴专项组
组 长:李雄彬(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杨京昆[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统计局、区民政局、区供销社
工作职责: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各项工作,具体职能职责由牵头单位制定。
(三)乡村生态振兴专项组
组 长:李雄彬(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李 刚(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局长)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责任单位:区科技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职责:统筹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各项工作,具体职能职责由牵头单位制定。
(四)乡村文化振兴专项组
组 长:韩建颖(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赵志红(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鹏伟(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民族宗教局、区文明办
工作职责:统筹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和乡风文明各项工作,具体职能职责由牵头单位制定。
(五)乡村组织和人才振兴专项组
组 长:茶绍军(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副 组 长:张玉龙(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两新”组织工委书记)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科技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族宗教局
工作职责:统筹推进乡村组织和人才振兴各项工作,具体职能职责由牵头单位制定。
(六)乡村治理专项组
组 长:杨汉云(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娄张祥(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局长)
副 组 长:杨雪松(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应急局、团区委、区妇联、区供销社
工作职责:统筹推进乡村治理各项工作,具体职能职责由牵头单位制定。
(七)城乡融合专项组
组 长:黄忠梁(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关 俊(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区科技信息化局、区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
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及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各项工作,具体职能职责由牵头单位制定。
(八)宣传发动专项组
组 长:韩建颖(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杨鹏文(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工作职责: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宣传发动各项工作,具体职能职责由牵头单位制定。
(九)督查问效专项组
组 长:吴小军(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副 组 长:孙 俊(区委办副主任、区委目督办主任)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政府目督办主任)
牵头单位:区委目督办、区政府目督办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工作职责: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督查问效各项工作,具体职能职责由牵头单位制定。
(十)纪律监督专项组
组 长:郭 松(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副 组 长:郑 岚(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副主任)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监委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工作职责:按照省、市纪委相关部署要求,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十四五”期间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高效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把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实。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落实好属地责任;各专项组要按照责任分工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专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牵头单位要统筹谋划,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专项责任,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加强配合,履行好行业责任和具体责任。
(三)强化服务,严格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向上汇报对接,争取支持,并切实加强各成员单位间指导联络,确保服务到位,信息畅通。各专项组要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对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各牵头单位要确定联络员,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四)健全机制,统筹调度。健全完善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查推进、考核激励、数据比对、走访排查等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成员及各专项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接替履职,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经各专项组组长批准,各牵头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有关单位作为成员单位,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官渡区委办公室
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