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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212-643161 主题分类: 产品质量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5-31 16:14
名 称: 金马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确保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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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确保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

发布时间:2022-05-31 16:14 浏览次数: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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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确保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菜篮子”安全,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经营户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风险预警、指导生产和消费等作用,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金马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上级工作安排部署及辖区工作实际,从2022年5月30日开始组织昆明海关技术中心对辖区4个农贸市场和1个超市开展150个批次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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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监督抽检主要涉及辖区农贸市场、商场销售的畜禽肉类、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包括四环素类兽药残留是否超标,农药残留是否超标,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是否超标。

一是明确抽检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及时安排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配合检测机构完成监督抽检工作。2022年5月30日至6月14日,金马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带领昆明海关技术中心工作人员采取不打招呼、直插企业的方式,对辖区1个超市、4个农贸市场的蔬菜、水果、肉类等农副产品经营户开展了监督抽样送检工作,共计抽检样品150份,其中畜禽肉类5批次,蔬菜类125批次,水果类20批次。       

 二是宣传教育与执法检查相结合。抽检中执法人员积极向经营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等,积极引导经营户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同时,对经营主体的进销货记录进行检查,督促经营户严格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食用农产品召回制度》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便于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及时追溯。市场主办方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广播、LED及食品宣传栏等渠道,加大市场内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三是抽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为日常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为监督执法提供法律依据。通过执法人员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样检验,进一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对辖区的食用农产品进行监测,评估易受有害物质污染的食用农产品并重点防范,保障市民群众食用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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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金马市场监督管理所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职,开展辖区食用农产品的监管检查及监督抽检,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查处,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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