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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211-629823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6-14 11:43
名 称: 官市监函〔2022〕32号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官渡区十届一次会议第101015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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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市监函〔2022〕32号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官渡区十届一次会议第10101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6-14 11:43 浏览次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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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主动公开〕

                                               官市监函〔202232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政协官渡区十届一次会议第101015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武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策支持,助力药品经营行业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该提案交由区市场监管局主办,区医疗保障局协办。您对目前药品经营行业发展的现状及问题做出了客观分析,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我们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工作职能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树立药品供应零售龙头企业问题

为进一步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健康发展,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向连锁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20197月,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云药监规〔20191号),鼓励药品零售企业按照《云南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标准》八统一标准开展连锁经营,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其他药品零售药店。官渡区市场监管局始终致力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监管职责和事权划分,不断优化审查审批模式,压减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药品零售许可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先证后查改革。围绕药品质量安全这一核心主线,以药品安全监管为落脚点,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依职责着力推动药品零售行业发展。目前,官渡区共有药品零售企业675家,其中连锁药店531家、单体药店144家,零售连锁占78.67%

二、关于一退两抗药品清单问题

2020年疫情发生后,为发挥零售药店覆盖优势和早期疫情监测作用,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决定自23日起对全省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两年多以来,大部分药品零售企业能够很好地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对销售“一退两抗”药品进行实名登记,运用“互联网+云流通公共服务”小程序登记,履行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特别是去年底至今年三月,前后历经两次暂停销售“一退两抗”药品,药品零售企业都能积极配合,认真执行,按要求停售下架封存。但由于“一退两抗”药品涉及范围广、品种多、剂型多,企业很难把握,有的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导致该下架的未下架完全,不属于此范围的却下架停售。直到2022311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率先制定印发了《昆明市一退两抗药品指导目录〉(试行第一版)》,明确“一退两抗”药品范围,对疫情期间执行“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等工作起到了很强的指导作用。

关于提案倡议能够设立药品保障储备集散地,据悉,省医药、一心堂药业、云卫药事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承担着云南省、昆明市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等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日常管理工作。有关政府补助问题,近年来,省、市各级政府、部门相继出台相关政策,近期,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以下简称方案),组织实施财政惠企业、减税降费、融资便利、稳岗就业等十大专项行动,继续加力房租减免、加力税收优惠政策、加力融资服务、加力困难行业帮扶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云发改财金〔2022226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提出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政策措施和针对性扶持纾困措施等。其中,对于大家比较关注的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的问题,上述《方案》明确将零售企业员工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按照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若干政策》指出对零售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0年,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支持复工复产十条措施、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云南省药品监管局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意见》、区市场监管局印发《支持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依据工作职能职责落实相关文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关于国家医保谈判药物目录品种多数只能在医院销售的问题

为进一步拓宽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保障渠道,提高参保患者用药可及性和便利性,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建立完善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医保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含同通用名仿制药和生物类似药)、门诊慢性病用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除外)全部纳入双通道保障药品范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根据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调整情况动态调整。截止目前,官渡区共有8家定点零售药店申请开通了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依据合规处方为参保患者提供药品供应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可通过申请双通道定点药店的方式扩大药品销售范围。

四、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将连锁药店纳入医疗保障供应范围,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药店与医院同步开放集采中标品种采购权限问题

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集采是响应医改政策、促进零售药店承接医院处方外流的重要举措,通过带量集采实现控制集采药物的售价,能够降低消费者在购买相关药物上的费用负担,药店纳入集采后意味着用药群体可以多一种途径购买集采药物,更好的享受集中带量采购的成果。根据省市医保局关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工作要求,目前参加云南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为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并鼓励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自愿参与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官渡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暂未纳入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

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措施由省市医保局统筹制定,区医保局根据职能职责贯彻落实相关文件,根据该提案的建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逐步改善有关问题,严格按照省市医保局要求进一步做好工作职能,并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工作措施。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

区市场监管局 胡照红 0871-6351892517787850397

区医疗保险局 邓肖雪 18206823782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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