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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209-605315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6-17 16:32
名 称: 官商投函〔2022〕92号 关于政协官渡区十届一次会议第101178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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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投函〔2022〕92号 关于政协官渡区十届一次会议第10117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6-17 16:32 浏览次数: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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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官商投函〔2022〕92号


关于政协官渡区十届一次会议第101178号

提案答复的函


李松委员(工商联二组):

您提出的101178号《关于后疫情时期更加关注小微企业生存现状,贯彻“六保”“六稳”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工作开展现状

(一)强化服务保障机制

为加快推进官渡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省、市工信部门均成立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成立了官渡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中心”)。为提升服务功能,区中心联合专业服务机构、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聚集了一批能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共同构成多层次、多类别,线上线下协同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对各类中小微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截止到目前,官渡区已认定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共14家,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共6家,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共3家,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和平台各1家,共同为辖区中小微企业提供各类服务。

区人社局专门成立官渡区应对疫情稳就业工作调度指挥工作组,组建官渡人社服务专员队伍,开展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用工需求调查、稳岗政策宣传等工作。按照属地化优先的原则,将人社部、省、市、区企业名册进行逐一分类,提炼出企业复工复产调查的问题清单,并安排布置到各街道。对于人社部和省、市重点企业的调查,则专门安排区就业局业务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每日对接。2022年以来,全区人社系统对12056户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摸排调查,其中:重点企业9户,一个重点项目。企业复工复产调查及时掌握了复工复产企业数、当前在岗人数、缺工人数等情况,为下一步做好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后继服务打下了基础。

(二)落实援企稳岗政策

一是继续对不裁员、少裁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2021,全区对3772户中小微企业审核发放稳岗补贴44459.9万元;2022年对5335户中小微企业审核发放稳岗补贴1155.6万元。2022年以来,对符合复工复产4家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拨付资金380万元,稳定就业岗位13.2万个。二是严格落实创业孵化载体疫情防控期间减免费用补贴政策。分别给予云南滇创季官产业园、云南北理工(官渡)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云南人力资源开发创业园、长水教育众创空间和官渡区电子商务产业园5家创业载体一次性奖补5万元共计25万元。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受到申报企业的一致好评和省、市人社部门的肯定。

(三)发挥失业保险作用

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11号)精神,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2020年以来,失业保险为5674家企业退费347.98万元,为458家企业办理申请延缓缴纳失业保险费,延缓费用432.89万元。同时认真落实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2020年以来,为869人发放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172.355万元。

(四)加强技能提升培训

印发了《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疫情停工期间及之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工作的通知》,在全区推广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对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企业实行预拨50%的职业培训补贴。在全省首家提出税源在官渡区的企业,组织职工参加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达到云南省线上培训标准要求的企业,在云南省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服务类培训目录补贴标准的基础上,由官渡区财政再给予10%的培训补贴。2020年以来,已开展培训班849个,培训50407人,其中企业职工46482人,已拨付培训补贴3091.4万元。经对疫情期间开班培训的企业进行审核,税源地在官渡区符合享受官渡区再给予10%的培训补贴的企业现有16家,涉及企业职工2501人,预计拨付区级培训补贴34.77万元。

(五)落实减税降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文件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25号)及《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阶段性实施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社险通〔2022〕9号)等文件规定,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本次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企业从5月起申请,缓缴月份相应顺延。基本养老费总缓缴期限不超过3个月。工伤保险总缓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根据企业申请的不同缓缴期限,做到应缓尽缓。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直接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书面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

(六)工伤保险优先办理

根据《云南省人社厅 云南省邮政局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13号)规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经邮政管理部门许可或备案,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指从事快递收寄、运输、投递和查询等服务的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网点使用的从业人员。

(七)持续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和《云南省减轻企业负担厅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责任持续做好清欠工作的通知》等省、市通知要求,官渡区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相关政策,切实把清欠工作、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严格执行《保障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条例》,确保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自2018年底开始多次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全面摸排,积极推进我区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和维护民营企业权益,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着力推动清欠工作高效落实,有效处置企业投诉,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八)加大扶持政策出台和落实

一是加大对国家、省、市工信部门各项政策的组织申报力度。根据国家、省、市出台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向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组织辖区企业做好各项政策组织申报工作。2021年,我区组织申报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批3家企业、申报省级专精特新“成长”型企业获批22家,组织申报并有1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培育上市“金种子”企业3户、后备库企业5户,组织15家中小微企业进行网上申报贷款风险补偿金。二是今年初出台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扶持企业发展为中心,突破思维屏障,鼓励多种资源共享、针对不同主体提供差异化等政策。

(九)开展助企服务工作

按照《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春风行动-暖阳助企稳就业”活动的通知》,落实和推进“专精特新”政策和中小企业助企服务员服务工作机制及相关精神,实地走访企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渠道,更有效地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围绕数字经济产业,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转型、智能升级为重点,开展专项服务,加强专业化诊断、咨询、辅导、推广应用等服务。通过实地走访“送政策进企业”的形式,给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政策讲解、政策匹配、项目申报辅导,对企业开展政策普及、宣传解读工作,帮助企业纾解生产经营中的各种困难。

(十)鼓励银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围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着力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健全容错安排和风险缓释机制,强化正向激励和评估考核,做好资金保障和渠道建设,增强敢贷信心,激发愿贷动力,务实能贷基础,提升会贷水平。辖内各家银行均推出了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贷款,降低小微企业获得融资的成本和时间,切实推动企业发展壮大。

(十一)持续推进政银企交流。近年来官渡区定期召开政银企座谈会,邀请辖内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各行业企业代表及商会等参加,会上通过面对面、精准有效地沟通,银行能够掌握企业需求和优质项目,企业能够了解信贷产品和支持政策,为企业提供更多“源头活水”,实现地方经济、金融普惠、企业发展的互动互利共赢。

二、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落实扶持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度过难关:

(一) 认真调研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继续开展对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的摸排调查,对以小微企业中的重点行业进行复工复调研,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总体情况,了解当前影响企业全面复工复产的主要原因和面临的实际困难,梳理企业个性和共性的困难和问题和诉求,通过跟上靠上服务,重点掌握企业开复工时间、当前在岗人数、缺工人数、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和是否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等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企业“轻装上阵”,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

(二)加大政策宣传工作力度。重点把社会保险费缓交、稳定岗位补贴、企业职工技能培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继续通过政府对外网站、短信、微信、电话、邮箱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广泛宣传。

(三)继续推进线上工作方式。充分利用“官渡人社智慧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和“昆明智慧就业平台”等公共媒体,持续向企业和公众推送网上业务办理程序,引导企业网上申请和办理各项业务。

(四)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就业援助条例》,把帮助“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两后”生、“两劳”释放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等困难群体就业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加强领导,拓展就业渠道,创新就服务方式,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为维护社会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出积极贡献。

(五)进一步实现融资方式多元化

一方面鼓励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特点,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流程,执行针对辖区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同时利用网络广泛宣传,有针对性的将相关政策、产品及时传递到有需求的中小企业手中,大幅提高信息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另一方面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支持体系的建设,发动辖区中小企业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提升信用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能力,加强信用信息整合和深度运用,完善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信息对接机制,提高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贷款成功率。

(六)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一是完善服务平台体系,在目前已经建立起来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按照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运作市场化的要求,联合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培育完善的中介服务市场,形成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

二是鼓励科研院所向民营企业开放创新资源,推动研发平台之间的资源共享;努力培育科技型民营企业,积极支持科技型民营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引导民营企业自觉参与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并优化重组,加快转型升级。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丽华 0871-67164674)

                                   

2022年6月14日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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