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投函〔2022〕109号关于政协官渡区十届一次会议第101131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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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投函〔2022〕109号
关于政协官渡区十届一次会议第101131号
提案答复的函
白芮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疫情期间的农产品外贸出口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涉及开辟农产品绿色通道;在各口岸“绿色通道”业务现场都设置专门窗口,优先办理农产品进出口业务;申请出口批文的关口为选填项以及申请出口批文以出口国家总数为限等4个建议。
由于此四项建议均为海关部门职能职责,我局收到此项提案后,积极与昆明邮局海关对接,云南口岸封闭、出口审批流程、出口批文等流程等现行出口政策不属于属地政府管辖权限范围内事宜。同时,根据当前国际疫情形势,为确保国内疫情防控大局稳定,通关政策如需调整需国务院、海关总署发文授权才可执行。因此,提案中涉及的对策建议,属地县区级政府无法实施。但为切实加强疫情期间的云南农产品外贸出口力度,提升云南农产品品牌的国际影响力,特提出以下发展思路。
一是充分利用昆明俊发·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平台扩大农产品出口力度。2020年9月15日,国家商务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函》(商贸函〔2020〕425号)同意昆明俊发·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为全国第五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之一。2021年4月20日昆明市场采购贸易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模式,进一步降低出口成本,提高物流时效。2021年7月昆明市场采购贸易紧扣云南产品优势,积极推动蔬菜、鲜花、水果等农特产品通过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完成农产品“首单”出口业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完成50亿元人民币出口额,共申报出口7206单,平台跨境人民币收汇金额达4945万元人民币,产品出口阿联酋、埃及、西班牙、美国、越南、澳大利亚等89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已有3418家主体在平台备案,其中供货商3154家、货代公司52家、外贸公司61家、采购商110户、报关公司41家。主要出口货物为日用百货、五金配件、机械设备和纺织品及服装类,出口本地农产品涉及蔬菜和永生花。运输方式以水路运输为主,其次为公路运输,出口口岸为河口、盐田、蛇口等。
二是利用跨境电商等外贸新模式,拓宽出口渠道。云南邮政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于2021年4月13日,通过昆明国际邮件互换局监管作业场地完成跨境电商“9610”直邮一般出口通关手续后,“9610”出口业务于官渡区内正式上线运行。该园区为中国邮政集团云南分公司运营,采用“万国邮联”体系,在国外有较强的运输能力。云南农产品中如有走“精品路线”的企业,可采取与跨境电商“9610”出口相结合的方式,拓展出口业务,我局也将积极沟通对接,促进有意向的企业与邮政产业园达成合作共识,助推我省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徐博文 0871-67161067)
202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