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官渡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1022号建议答复的函(官卫函〔2022〕17号 )
关于官渡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71022号建议答复的函
沈新国、毕筱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独生子女养老生活补助事宜》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主要内容
小板桥街道云溪社区部分居民的户籍为农业户转为非农业人口户,导致60周岁以上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居民没有享受到“奖优免补”等政策待遇,诉求为请求政府给予“失地农民”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养老生活补助”、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奖学金、医保补贴待遇。
二、办理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或双方农转非的,对该夫妻及其独生子女从农转非之月起,停止有关奖励”的要求,农转非户口需停止享受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的相关奖励。我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生活补助、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优待加分、免除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资格认定工作,每项资格认定工作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并同时上报享受名册。
小板桥街道云溪社区辖区内因户籍农转非导致不能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情况,我们已收到多次反映。我单位秉承为民服务的工作初心,每年上报享受名册时也在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希望争取相关政策支持,以缓解社会矛盾。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6月29日
官卫函〔2022〕17号 关于官渡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1022号建议答复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