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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207-592954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7-27 15:35
名 称: 关于政协官渡区十届一次会议第101097号 提案答复的函(官民函〔202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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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官渡区十届一次会议第101097号 提案答复的函(官民函〔2022〕52号)

发布时间:2022-07-27 15:35 浏览次数: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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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官渡区次会议第101097

提案答复的函

沈红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大对(半)独居状态未成年人安全监管的建议》(第10109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为他们构建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是全社会的责任。根据区民政局工作职能及提案中的建议,我局将对加强(半)独居状态未成年人安全监管工作做出以下阐述:

一、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三级保护体系

20215月,官渡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领导小组积极联动全区各部门、各领域的力量和资源,聚焦突出问题,完善工作机制,筑牢政府、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司法六道保护网,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良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局面建成由1区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8街道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99社区级儿童之家组成的三级联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探索出一条具有官渡特色的1+8+N未成年人保护路。

二、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及儿童主任作用

官渡区配备10名儿童督导员和99名儿童主任,实现街道、社区全覆盖。各街道未保工作站向辖区未成年人提供入户探访、个案跟踪、亲情陪伴、救助帮扶、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普惠性服务。社区儿童之家是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础,是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第一时间找到的避护场所,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合法权益得到全力保障、成长环境得到长足改善。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主要负责推进官渡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信息动态更新、建立健全台账、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儿童关爱服务场所建设与管理、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引进和培育儿童类社会组织、招募志愿者或发动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工作、救助和精神慰籍等关爱工作。在工作中发现需要救助的未成年人,将第一时间报至关联单位,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

三、加强关联部门的联动性

为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发挥各单位职能职责,确保能够及时、高效地解决遭遇生存和发展困境未成年人的问题和困难。制定了《官渡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个案会商机制》,在机制开始实施以来,已由牵头部门组织办理2起案件。官渡区检察院、区监察委、区关工委、区公安分局等14家单位,共同会签《官渡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督促相关单位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危险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让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线索得到第一时间发现。官渡区检察院、区关工委、区公安分局等8家单位,共同会签《官渡区关于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力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落实,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为整合全区各职能部门力量,积极强化协作,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网络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新格局,官渡区未成年人一站式综合保护中心于202237日挂牌。自服务以来,一站式综合保护中心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次;心理咨询、疏导7人次;亲职教育10人;宣布不起诉并进行帮教4人;提前介入、案件会商1次。一站式综合保护中心的成立,既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彰显新时代法治关怀,又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做好未成年人短期照护、临时照护、心理抚慰等具体工作。20221月,区民政局依托社区公益服务设施打造了官渡区未成年人临时照护中心。中心总面积为1600 ㎡,设有床位、影音室、宣泄室、手工室、健身室、美术室、自学室、书画阅览室、梦想邮局等文娱活动室。同时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心理咨询中心、儿童社工组织等机构,根据未成年人年纪、身体情况不同提供个性化的照护方案、组织不同特色的文娱活动、学习活动,确保在中心生活的儿童得到各关联部门的帮扶及关心,该中心预计202210月投入使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职责,加大定期走访和排查力度,将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及时纳入救助帮扶范围。二是扩大校园社工站建设,通过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驻校、开设社工站,由专业社工带动学校、家庭、社会(社区)三位一体有效互动,促进学校、家庭和社区之间的协调合作,协助学校形成良好的环境,引导学生寻求个别化和生活化教育,建立社会化人格,习得适应现在与未来的生活能力,为学生的健康与全面发展保驾护航。三是依托区法院和区妇联打造的幸福家庭辅导站平台,以群众视角为切入点,结合妇联的工作职责,依法、依章程、依权限,依托家事法官法律素养,借助婚姻家庭咨询师专业能力,共同探索家事调解合作新模式。通过多方携手,化解家事纠纷、唤醒亲情回归,依法履行家庭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和义务。四是针对半留守儿童的特点,依托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开展法治教学,提升半留守儿童的法律认知,增强半留守儿童辨别是非的能力,特别是面对犯罪分子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等知识。五是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对半留守儿童监护人开展法制教育,要求监护人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切实扛起家庭教育责任。对存有我行我素行为的家长,可提请区检察院对其发出家庭监护令。六是发动街道和社区宣传力量,在辖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家庭教育促进法》,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最基层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黄智玲  0871-67196365

     昆明市官渡民政局

 2022620

官民函〔2022〕52号关于政协官渡区十届一次会议第101097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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