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民政局推荐云南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公示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关于推荐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表彰活动的通知》(云民发[2022]163号)精神,现将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关于推荐评选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社会救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政治坚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公道正派、严于律己。从事社会救助相关工作满2年以上,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分级管理、社会参与,坚持救助水平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符合救助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连续3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级,能代表本地社会救助工作先进水平。未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二、推荐人选及其基本情况
黄智玲,女,汉族,1980年9月生,大学学历,1999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社会救助科科长。
三、简要事迹
黄智玲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以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标准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一)信念坚定,牢记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拥护、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时时刻刻心系广大服务对象。
(二)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始终坚持“民政爱民 民政为民”的工作宗旨,几年来她时常身兼数职,接待无数来访者,不厌其烦地解释政府的救助政策、救助程序、办理流程,对信访者有信必回,有问必答,有举报必查。她经常深入社区、小组与相关工作人员一起走家串户,上门实地调查核查救助申请对象家庭基本状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掌握第一手资料。她大胆管理,严把审核审批关,做到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每月有进有出、补差标准有升有降,救助工作规范有序,达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动态管理”。
(三)攻坚克难,勇挑重担。善于攻坚克难,能够承担艰巨任务,在全省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试点工作中,走出一条具有官渡特色的精准化、可持续、能复制的“4+1+X”社会救助模式,该项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在全省推广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在流浪乞讨人员巡查救助工作中,她带领全科室同志顶风冒雨在大街小巷穿梭,把御寒物资和食物送到每一名流浪乞讨人员的手中,确保辖区每一名流浪乞讨人员都及时受助,不挨冻不挨饿,安全越冬。
黄智玲同志在自己的本职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成绩。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做的更好,为全区民政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至8月30日(节假日除外)。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向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871-67171986:联系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邮编:650228)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2022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