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统计局关于区审计局对 区本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 跟踪审计调查的整改报告
昆明市官渡区统计局关于区审计局对
区本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
跟踪审计调查的整改报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进一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根据《昆明市官渡区审计局对区本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跟踪审计调查的通知》(官审通〔2022〕28号),区统计局对本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梳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单位整改工作部署情况
此次整改工作,区统计局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责任科室具体经办、专门人员落实开展,指定李华英副局长和丁汀副局长为负责整改情况的分管领导,执法监督科具体经办“放管服”改革情况专项审计整改,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经办2020年度部门预算全覆盖审计调查整改。
二、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本次审计整改工作区统计局共涉及三个问题,经梳理,三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成。现就三个问题整改情况分别进行说明。
1.部分单位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对外公布的权责清单与单位梳理提供的权责清单不一致。
情况说明:根据区审计局整改意见,经我局与省市统计部门和区政务服务局对接,了解工作标准,规范工作要求,我局已按区政务服务局要求,于2021年11月8日报送了2021年版《官渡区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其内容与省市统计部门统一。
整改措施和结果:2022年10月20日,经再次查阅“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涉及我局内容,已与我局报送区政务服务局的2021年版《官渡区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一致。
2.部分单位提供至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指南未更新。
情况说明: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承接至上级统计部门,与省市统计部门一致,均为“行政奖励”2项,其办事指南已制定提供给区政务服务局。经我局与区政务服务局多次沟通、对接,区政务服务局表示将统一安排相关事项。
整改措施和结果:2022年10月20日,经再次查阅“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办事服务”中已公开的办事指南,涉及区统计局的两项“行政奖励”事项的办事指南内容已更新。
3.在购置固定资产、工资发放等方面存在未按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账务处理40,000元。
情况说明:2020年12月,区统计局购买统计宣传服务支出40,000元,合同约定为预付款,但账务处理时将该笔经费支出直接记为业务活动费用支出。根据审计反馈情况,区统计局认真进行整改,按政府会计制度对账务进行调整,于2021年9月44号凭证借记“累计盈余-以前年度盈余调整变动”,贷记“业务活动费用”,将40,000元由“业务活动费用”科目调整至“累计盈余”科目;同时于9月44号凭证借记“预付账款”,贷记“累计盈余-以前年度盈余调整变动”,将40,000元由“累计盈余”调整至“预付账款”。2021年12月,该项统计宣传服务已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内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故于2021年12月根据《关于昆明市官渡区统计局新媒体统计宣传服务采购合同执行情况说明》确认费用支出,借记业务活动费用40,000元,贷记预付账款40,000元。
整改措施和结果:2021年已对涉及项目进行账务调整,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体制机制健全情况
根据发现问题区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经纪律制度》及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官渡区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下一步将对单位各项管理制度进行进一步更新完善。
四、追责问责情况
区统计局发现问题不涉及追责问责。
五、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及下一步整改计划
区统计局无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六、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改进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