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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211-637115 主题分类: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1-29 16:43
名 称: 昆明市官渡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清单的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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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清单的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11-29 16:43 浏览次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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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清单的整改情况报告

官渡区审计局:

根据《昆明市审计局对区本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跟踪审计调查的通知》(官审通【2022】28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按照问题清单认真核查,及时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 明确目标措施,认真部署落实整改

为深入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整改事项,我局按照问题属性分解整改任务,制定整改计划,明确了由项目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负责审计整改牵头工作,由规建科、政策法规科和财务科具体落实整改任务,要求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依照整改时间节点落实整改任务。

二、 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我局涉及五项需整改的问题,已按照具体情况及分解任务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做到应改尽改,完全整改的有2项,正在整改的有3项,正在整改的事项待整改完成及时上报相关整改材料。

三、 体制机制健全情况

加强我局内部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

财务管理、项目管理、提高人员业务管理能力,从问题中查找存在的管理漏洞,汲取经验教训完善不足之处。

四、 追责问责情况

我局针对具体问题明确了主体责任,按照问题导向抓实、抓

细,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将整改责任细化到科室,并按照整改进度督导完成整改任务。

五、 完成整改的情况

我局已完成整改的事项有2个,分别为:

问题1:官渡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部分单位提供至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指南未更新,单位提供至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昆明市官渡区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中列明的事项与各单位现行权责清单事项不符,办事指南未及时更新。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已对接区政务局及时更新和完善了办事指南。

问题2:官渡11号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审计发现,在建设单位送审的196 667 146.93 元中,因存在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材料价格调整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结算价款7 093 387.09 元。其中因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合同的签约暂定合同价不准确,导致多付施工费43 273.16元。

整改落实情况:依据《官渡区审计局官渡11号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官审报〔2022〕1号)》意见,区交运局已于2022年2月22日发通知《关于收回官渡11号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力线路迁改多计施工费的通知》至云南建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请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公布,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修订)要求,自收到此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多付施工费43 273.16元缴回官渡区交运局上缴区财政。截止2022年10月14日已收到云南建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退款43 273.16元。

六、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整改计划

我局未完成整改的事项有3个,分别为:

问题1:官渡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4.官渡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存在矛盾,申请与审批为同一主体按照区交运局行政许可事项“公路工程新建、改建项目竣工验收”中“四、设定依据...(3)第十七条“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验收。……”的规定,官渡区范围内由区交运局负责实施的公路工程,区交运局既是项目法人又是交通主管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存在申请人与审批人为同一主体。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整改计划:区交运局及时同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并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经区交运局与市交运局和区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并协调区政务局。由于昆明市其他各区均存在该类问题,目前官渡区无法完全解决。待昆明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完成后,官渡区将按照昆明市相关要求将该项问题一并完成整改。

问题2:官渡区2020年度区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全覆盖审计调查—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共计13 738 284.01元。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整改计划:往来款未及时清理13738284.01元,主要针对结转2020年12月,其他应收账款挂账以前年度费用12,282,880.44元,垫付工程款135,154.96元,“其他费用支出”814,048.74元。“其他应收款-以前年度费用-工商银行”截止2019年12月31日挂账12,282,880.44元,形成时间为1998年至2013年,此科目垫付的支出包含行政支出、基建项目支出,项目繁杂,资金量大,已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上报政府。2.垫付工程款135,154.96元,因涉及需要从官宝路资金中冲减垫付支付的费用,但官宝公路资金又涉及历史遗留整改问题,因调整官宝路资金文件遗失导致官宝路资金无法调账,我局已将历史遗留问题上报了政府,待政府批复后我局及时将工程资金冲减垫付款。3.因以前年度垫付款项未及时进行归还,此问题已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正在整改阶段。

问题3:官渡11号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三)未及时收回项目结余资金,金额1 260 380.21元(1)昆明市官渡区交通运输局未收回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小板桥街道办事处剩余1 084 380.96元昆明市官渡区交通运输局于2016年拨付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小板桥街道办事处10 000 000元用于官渡11号路工程建设相关拆迁补偿支付,截止2021年5月31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小板桥街道办事处实际使用资金为8 915 619.04元,剩余1 084 380.96元。(2)昆明市官渡区交通运输局未收回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矣六街道办事处剩余175 999.25元昆明市官渡区交通运输局于2015年拨付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矣六街道办事处500 000元用于官渡11号路工程建设相关拆迁补偿支付,截止2021年5月31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矣六街道办事处实际使用资金为324 000.75元,剩余175 999.25元。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整改计划:1.依据《官渡区审计局官渡11号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官审报〔2022〕1号)》意见,区交运局已于2022年2月23日发函《关于收回官渡11号路工程建设项目征迁补偿结余资金的函》(官交函〔2022〕12号)至小板桥街道办事处,请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第81号令)要求,自收到此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结余的1 084 380.96元拆迁补偿款缴回官渡区交运局上缴区财政,至今未收到小板桥街道办事处退还款。2.依据《官渡区审计局官渡11号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官审报〔2022〕1号)》意见,区交运局已于2022年2月23日发函《关于收回官渡11号路工程建设项目征迁补偿结余资金的函》(官交函〔2022〕13号)至矣六街道办事处,请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第81号令)要求,自收到此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结余的175 999.25元拆迁补偿款缴回官渡区交运局上缴区财政,至今未收到矣六街道办事处退还款。

七、 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改进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共计13 738 284.01元,此科目垫付的支出包含行政支出、基建项目支出,项目繁杂,资金量大,已垫付的支出很难再申请资金进行偿还并调整账务,只能申请核销。


昆明市官渡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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