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人民政府负责接收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法律文书机构公示(2023年)
发布时间:2023-01-01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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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人民政府负责接收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法律文书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通信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2号楼2507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15 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