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昆明市官渡区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22年12月30日在昆明市官渡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九次会议上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由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官渡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8月31日,官渡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昆明市官渡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制度和措施,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形成有效整改合力,聚焦审计查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持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审计机关督促检查、纪检巡察联动、组织人事运用的整改工作机制,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官渡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 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各街道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防范重大风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全力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整改工作成效显著。
(一)审计机关进一步强化督查检查责任。审计机关始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把抓实审计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常态化“经济体检”功能。积极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将审计整改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按项逐条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并认真梳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15个问题,分解细化整改事项,逐一明确责任、目标和要求,优化整改工作流程,完善整改结果评价方法,加强整改指引,推动整改成效全面提升。
(二)提高政治站位,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政治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找准症结、细化措施、紧跟进度,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三)行业整体统筹,主管部门切实旅行抓好监督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督办提醒、实地调查等方式,指导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开展整改。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正本清源,举一反三,以“点”状问题整改推动“面”上问题解决,不少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开展内部审计“经济体检”,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高位统筹完善体制机制,实现标本兼治、规范管理。
(四)各类监督力量相互贯通,形成整改督促合力。将重要审计整改事项纳入政府督查范围,整改结果纳入区综合目标考核体系。针对部分单位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事项开展跟踪监督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勘察等方式,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二、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5个方面问题类别,涉及16项审计报告中的115个具体问题。截至2022年12月,应整改事项中已整改99项,整改率为86.09%,正在整改16项。通过整改,上缴财政资金1631.32万元,清退、收回资产资金578.32万元,登记入账、调整账务或报表资金72273.93万元,核减投资1808.29万元,其他方式整改1831.72万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8项。
总体来看,审计整改成效比较明显。在纠正具体问题的基础上,有关单位和部门注重根源治理,积极从制度层面予以规范,屡审屡犯现象由多发、面发转向少发、点发,情况逐渐好转,审计整改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一)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决算草案编制总体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非税收入5302.33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区财政局分别于2022年1月11日上缴国库32.05万元、1月19日上缴国库5270.28万元;二是市财政下达“三供一业”应退回清算补助资金指标16万元,未收回挂账“借出款项”。2021年年底至今区财政局已多次与云南省戎国汽车修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因该公司目前已停产,无经济来源,且正在深化国企改革,待财务状况好转,首先清退归还16万元;三是预算指标结转下年数多计677.22万元。区财政局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准确计算结转下年指标数,及时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指标,真实反映结存资金。
2. 关于预算编制及调整方面存在的问题。预算调整程序和方案内容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区财政局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法定程序对预算调整事项进行调整,规范预算调整程序和内容。
3. 关于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指标功能科目未按文件规定下达。区财政局将加强对预算单位所做项目库的核对、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功能科目下达预算资金;二是预备费安排使用不符合规定13000万元。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排使用预备费,优先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4. 关于财政资源统筹方面存在的问题。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科专户收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拨入金马街道KCGD2020-2号地块铁路化债成本1293.75万元,未作为结余资金缴入国库。区财政局已于2022年8月30日将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拨入金马街道KCGD2020-2号地块铁路化债成本1293.75万元作为结余资金缴入国库。
5. 关于项目库和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不到位资金1080万元。区财政局将继续不断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问题。一是12家单位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对外公布的权责清单与单位梳理提供的权责清单不一致。截止目前相关单位已梳理了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并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工作,确保权责清单事项与外网公示保持一致;二是15家单位提供至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指南未更新。截止目前相关单位已对接区政务局更新和完善了办事指南;三是1家单位对自身现行权责清单梳理不清。该单位已重新梳理了本单位的权责清单;四是1家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存在矛盾,申请与审批为同一主体。待昆明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完成后,将按照昆明市相关要求将该项问题一并完成整改;五是2家单位违规设定行政许可。目前已调整取消了该行政审批事项,并进行了公示;六是1家单位未及时核查办理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工商登记企业的行政许可事项。该问题在审计期间相关单位已办理并取得了公共卫生许可证;七是1家单位未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按照官渡区深化“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已通知相关社会团体取消会费标准备案,并对外公布取消备案信息。
2. 关于2021年度减税降费等方面问题。一是1家单位重复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3.46万元。目前已收回了重复返还的工会经费;二是1家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审计费用违规由申请人承担。2022年2月15日,已通过云南经济日报刊登退费公告,并通过电话告知社会组织办理退款事宜;三是1家单位违反规定收取会费。2021年10月18日主管部门已对该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三)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等方面问题。8家单位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相关单位已加快审核支出进度。
2.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2021年度临时聘用人员费用支付等方面问题。一是临聘人员工资待遇制度规定不明确,各单位执行标准不统一。现已修订了《官渡区机关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试行)》,并督促各有关单位按规定严格执行临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二是部分单位未及时与劳务派遣公司清算劳务派遣费用。目前相关单位已和劳务派遣公司完成劳务派遣费用的清算;三是用工单位主管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未对编外用工单位进行评估检查。现已按程序对官渡区临聘人员用工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四是2家单位未对临聘人员进行考勤管理。现已对临聘人员进行考勤管理;五是1家单位未按临聘人员考勤结果拨付工资。相关单位已结合考勤结果,据实拨付临聘人员工资。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工程价款结算方面的问题。未有效实施控制,导致7个项目多计工程投资。现已对多计的工程价款核减投资,并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管理。
2. 关于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2个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未按约定及时履行出资人出资义务,未按期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项目管理缺位,导致PPP项目终止、清算、重新启动,投资效益差。相关单位已严格履行项目监督管理责任,及时规避风险;二是部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施工、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组织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开工日期早于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日期。相关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要求执行;三是个别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证运输线路计划手续等证书、土方挖运结算依据不详实,印花税未及时申报缴纳,未按规定收取投资履约担保金,征地拆迁资料不完整。目前相关单位已申报缴纳了税费,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今后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对项目进行管理;四是个别项目结存资金589.50万元超两年未上缴区财政。目前相关单位已发函督促各街道进行整改。
(五)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滇池一级保护区内466200平方米土地未能及时退出耕种。相关街道及社区已于2021年11月上旬开始对土地进行清租清退,并于2022年3月中旬完成土地流转工作。
2. 关于占用集体土地53.74亩分别用于修建电动车停车场及居家养老中心。相关街道及社区已按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积极报批完善相关手续。
3. 关于以前年度违法占用土地未完成整改。将在下步片区改造过程中一并进行整改。
三、 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目前,共有16项问题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其中包括债权,债务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市财政下达“三供一业”应退回清算补助资金指标16万元未收回挂账“借出款项”、违法占用土地、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等问题。整改未完成的原因主要为有些问题历史遗留时间跨度大、成因复杂、涉及部门多,需要稳妥推进解决,有些问题客观原因整改周期长,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实现源头治理。一是持续跟踪督促。对未完全整改的问题,一跟到底;对整改进度慢,整改质量不高的重点问题,持续督办跟踪问效;将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列入重点督办清单,确保对账销号;二是分类施策破解难点问题。对成因复杂,尤其是历史遗留整改难度大的问题,认真查找根源,分类施策,完善制度措施;对涉及需要多个部门配合整改的事项,积极推进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三是健全完善整改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加强整体谋划和安排,贯通协同,形成整改合力,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四是推进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告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敏感内容外的审计整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按照“治已病、防未病”要求,不断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工作,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官渡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