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关于采购米、食用油等物品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拟采购米、食用油等物品,现公告如下:
一、 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份) | 单价(元) |
1 | 米 | 5kg | 622 | 150 |
2 | 食用油 | 5L | 622 | |
3 | 其他食品 | - | 622 | |
合计 | 93300元 |
二、 对供应商的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
(二)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
(七)除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保证双方规定的交货时间;
(八)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次询价发生的所有费用。
三、 采购金额及付款时间
采购资金93300元人民币(玖万叁仟叁佰元整),合同履行完成后12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四、 公告发布期限
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18日。
五、 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以中文编印、款项以人民币计算,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报价一览表。包含供应物品名称、品级、规格、价格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供货方案;
(五)提交的其他资料(类似项目、业绩等,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六)报价文件须装订在密封袋中,并加盖服务供应商单位章或密封章,并在信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和联系人电话;
(七)拟供应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六、 报名方式及时限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将相关资质及报价文件内容等材料于1月18日17:00前送到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1134办公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 评审方式
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召开评审会,根据采购需求,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供应商货品质量、供货方案和履约能力等因素确定供应商。
八、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雯俊 电话:0871—67174452
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