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行使层级的通知
昆明市官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行使层级的通知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教育体育局:
11月15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行使层级的通知》,其中涉及3项行政许可事项行使层级规范调整。按照要求,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对应调整。其中“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实施机关增加了“市教育体育局”,区级层面未有变动。“建筑工程(除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市级实施机关规范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级权限委托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区级实施机关也应规范调整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级权限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实施)”。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请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教育体育局研阅知晓并做好涉及事项的规范管理工作。联系电话:63337339。
附件:1.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行使层 级的通知
2.官渡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2022.12调整)
昆明市官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1: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行使层级的通知
附件2:官渡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2022.12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