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审计查出问题跟踪整改情况报告公示
昆明市官渡区审计局:
根据《昆明市官渡区审计局对本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跟踪审计调查的通知》官审组[2022]28号要求,我单位认真对照《审计查出问题清单》,认真进行梳理,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自收到专项跟踪审计调查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清单所列问题,并下发通知要求相关科室落实整改责任,深刻剖析原因,逐条进行整改,并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程序流程,从机制上、制度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问题描述:工资待遇制度规定不明确,各单位执行标准不统一《官渡区机关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试行)》中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坚持不重不漏的原则,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将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部分(含每年五险基数上调金额),加入月应发工资总额内,未明确临聘人员工资为应发数还是实发数,在实际执行中,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部门的临聘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办法,造成临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统一。抽查官渡区23家行政事业单位临聘人员费用支付情况,发现11家单位个人部分社保由单位承担(未在临聘人员工资中代扣),12家单位个人部分社保由个人承担(单位在工资中代扣),其中2家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
整改落实情况:1.调取官渡区检察院、官渡区法院、官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专职工作人员、官渡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协管员、官渡区人社政务分中心、官渡区自贸区企业服务中心、官渡区政务服务窗口、官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家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第二季度工资表,工资结构、工资水平及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核对8家单位均按照《官渡区机关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试行)》规定发放编外用聘工人员的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部分。2.根据编外用人员现行工资待遇标准及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部分的缴费测算,重新修定了《官渡区机关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试行)》(讨论稿),调整了工资结构,明确了应发工资数。
(二)问题描述:未及时与劳务派遣公司清算劳务派遣费用(1)向劳务派遣公司预付劳务派遣费用,未及时进行清算;(2)请产假,但是仍然全额拨付费用到劳务派遣公司,截止审计日,均未与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清算。
整改落实情况:经核实,2021年财政于11月30日关闭财政支付系统,12月劳务派遣人员费于关账前先预拨,于次年拨付第一笔费用时再进行清算。2021年我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有一名休产假,该人员为区政务局统招,我单位都按要求每月将考勤情况表、请销假情况报送区政务局,工资报酬由政务局支付。
(三)问题描述:部分单位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对外公布的权责清单与单位梳理提供的权责清单不一致 12个单位提供的现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汇总表列明事项,与“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的权责清单事项不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现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178项权责清单,其中行政许可类4项,行政处罚类151项,行政给付类3项,行政检查类2项,行政确认类5项,行政奖励类1项,其他行政职权类12项。经过我局认真梳理其中行政确认类事项“养老保险待遇恢复”职权名称、设定依据对外公布的权责清单与我单位梳理权责清单不一致;行政许可类事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监督方式对外公布的权责清单与我单位梳理权责清单不一致。针对存在的不一致问题,认真进行修改调整完善,并于9月14日上传发布,至“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四)问题描述:部分单位提供至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指南未更新15个单位提供至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昆明市官渡区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中列明的事项与各单位现行权责清单事项不符,办事指南未及时更新。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将人社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办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等要素进行了编制汇总并及时更新内容,通过人社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外推送,已将最新办事指南提供至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五)问题描述:债权239 719.76元,长期挂账未处理。截止 2020年8月31日,区人社局行政账户∶应收代垫关上街道办事处支付的水费、电费合计231 422.26元,其中∶2016 年64148.74元,2017年40919.28元,2018年47331.09元,2019年50 869.16元,2020年1-8月28 153.99元。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二十六条"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的规定,我局在今后财务工作中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
(六)问题描述:截止2019年12月代付水电费203,268.27元,尚未收回。
整改落实情况:属于代垫关上金晖路14号劳动大厦水电费,我局先后两次发函给关上街道办事处催收水电费,2021年11月前任陈东昆局长到关上街道协商未果。2022年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上报区委区政府。后续工作将及时反馈审计局。
三、下一步工作举施
我单位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一是按照省、市、区政务服务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及时调整完善人社领域公共服务权责清单、办事指南,规范化、标准化做好审批许可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持续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质效。二是目前区委编外用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调整到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将按照《官渡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方案》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完善薪酬标准,规范招聘程序,对用工单位招聘程序、合法用工、权益保障加强监督指导。三是加强我局内部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严格考勤、请销假制度,严格薪酬待遇标准。四是强化对往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定期清理单位暂存款、暂付款、应收账款,实行“谁经办、谁审批、谁负责”管理办法,从源头上采取控制措施,减少资金损失,防止非正常的往来款项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