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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302-670007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3-02-23 15:38 废止日期:
文号: 官政办通〔2023〕6号 关键字:
名 称: 关于印发《官渡区(主城区范围内)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官渡区(主城区范围内)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3 15:38 浏览次数:160
字号:[ ]

关于印发《官渡区(主城区范围内)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

《官渡区(主城区范围内)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官渡区(主城区范围内)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官渡区(主城区范围内)2023年度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2023221

(此件公开发布)


官渡区(主城区范围内)2023年度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官渡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及结合官渡区地质环境特征和地质灾害实际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官渡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官渡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防治及相关统筹协调工作。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成员有:区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区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区发改局局长、区教育局局长、区民政局局长、区财政局局长、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局长、区住建局局长、区交运局局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水务局局长、区卫健局局长、区应急局局长、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区民宗局局长、区气象局局长、各街道办事处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督促、检查、落实各街道、各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和评估;根据气象信息和气候变化,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防治工作;有关信息收集、联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各项日常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处理预案

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技术支撑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二)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建立和完善区级、街道办事处、社区(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和动态监测体系。进一步落实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和监测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责任人,明确各自义务和责任,按要求做好监测预报工作。要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巡查、值班、速报、督查制度,加强监测和灾害发生前兆特征巡回检查,经判定可能出现险情的,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街道办事处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要采取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避险卡、树警示牌、设置撤离路线等日常监测措施,提高监测预报水平。

(三)地质灾害知识培训

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技术支撑单位及监测网络中相关责任人进行培训,详细讲解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点的特点、诱发因素、监测方法、如何预防及灾后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监测水平。

(四)加强汛期值班制度,保证防灾信息畅通

区自然资源、气象、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要完善灾害信息管理机制,确保灾情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提高灾情预警信息的覆盖面和时效性,准确、及时发布信息,加强灾害信息的分析、处理、应用,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系统,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五)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各街道、村、组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监督管理,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由建设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并承担治理费用,由所属街道、社区负责督促检查。严格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切实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

(六)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

根据各街道办上报、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单位调查及近年来地质灾害防治情况,确定2023年官渡区地质灾害隐患点7,请各街道办、村、组和有关部门要把这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发现险情及时上报。



官渡区(主城区)2023年度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快速、及时、妥善防治地质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方案》、《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等法规和规范性文本,并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应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安排有责任心的监测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按规定巡查、监测,发现险情及时上报,组织受灾人员避险和投入应急抢险工作。

.以人为本。在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中首先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对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和威胁。

3.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突发性一般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有效地协调相关部门,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效率。

4.分类负责、协调配合。区属有关部门应按本预案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四)灾害现状

根据《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国土资源部20064月)》实施细则中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官渡区境内未发现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普查发现的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类型为6个小型滑坡1个小型崩塌。每年汛期在长时间暴雨或工程活动的诱发下,这些灾害点的变形位移均可能对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官渡区主城区范围内,由于自然产生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灾害,主要类型为小型滑坡。

二、应急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官渡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指导和统筹协调,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成员有:区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民政局局长、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灾害辖区街道办事处主任及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人员(为突发性地质灾害提供地质技术支持)。指挥部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人员自行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出现较大级临灾险情或发生较大级地质灾害后,立即向市、省政府报告,迅速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接受市、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3.执行上级下达的其它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工作任务。

(三)指挥部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调查监测、应急抢险、物资保障、医疗卫生、治安保卫、宣传报道等工作组。

1.调查监测组

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灾点监测员组成。

主要职责:调查与核实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开展灾情监测,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

2.应急抢险组

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防治施工单位等部门组成,必要时,由指挥部协调驻区武警、驻军及专业救援队伍支援。

主要职责:调集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施设备,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其它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4.物资保障组

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属地街道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灾民转移安置,救灾物资调配、发放、管理,死难者的善后处理等工作。

5.医疗卫生组

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卫生防疫部门、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急救房;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源性疾病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6.治安保卫组

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辖区派出所民警、交警、当地联防人员及村干部等组成。

主要职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灾区人员、财产的安全,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宣传报道组

由区委宣传部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跟踪灾情变化,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和新闻报道。

(四)统一调度、分工协作

进入临灾应急或灾后应急状态时,指挥部各工作组以及其它担负抢险救灾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预报预警制度和速报制度

(一)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1.接到险情或灾情报警后,经核实确需应急处置,报请指挥长同意,本预案立即启动。

2.本预案一经启动,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根据指挥部指令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监测员发现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临灾现象后,立即按群防网络向上级报告险情。

四、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

(一)发生地质灾害后,所在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报告,区自然资源局应及时向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区自然资源局立即组织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专家赶赴灾区现场调查、核实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判断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引发的因素、灾害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内容,并向区政府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二)区政府接到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险情会商,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同时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本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各应急工作组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开展工作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责任追究

按照《国务院关于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应对发生以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责任追究:

1.对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不按有关规定上报、迟报、漏报、瞒报的;

2.拒不执行灾害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延误应急抢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人员救助、物资调配、事故调查、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不配合、不支持,影响、干扰和阻挠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

4.引发地质灾害灾情,造成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

5.不按要求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地质灾害的。

六、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

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全民的安全自救防护能力。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和预案,储备相应的物资,适时开展演练,做好方案和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政策解读:《官渡区(主城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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