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材料
《官渡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材料
一、编制背景
为指导全区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和开采,不断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采活动,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官渡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指导思想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
三、文件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扎实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划》。
四、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是阐述官渡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总结矿业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二是制定不断加强全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对全区优势重要矿产实行开采总量调控、对规划年限内采矿权数量和大中型矿山比例实现合理调控等现实目标;三是落实上级规划划定的重点勘查区及勘查规划区块,结合矿产资源赋存特点、勘查开发水平等因素,推动资源开发与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四是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健全新建、生产、改建扩建、闭坑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管理措施;五是制定规划保障措施,从健全规划实施制度、严格规划审查制度、完善规划评估调整制度和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加强管理,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五、预期目标
到2025年,官渡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格局更加优化,地质工作服务领域持续拓展,地质资料信息化、智能化、社会化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与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总体格局充分衔接,准确掌握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实现矿产资源总量管理,矿业规模化、绿色化、智能化、节约集约化水平显著提升,矿业权市场更加健全,开采有序、利用高效、布局合理、绿色低碳的矿业健康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规划》已发布实施,将严格执行。我区将从健全规划实施制度、严格规划审查制度、完善规划评估调整制度和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加强管理,确保规划目标和具体任务的实现。
政策解读联系人:刘定龙,电话:0871-67152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