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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304-688703 主题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4-13 11:37
名 称: 关上街道防震减灾应急行动工作预案
文号: 关键字:

关上街道防震减灾应急行动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2023-04-13 11:37 浏览次数:118
字号:[ ]

关上街道防震减灾应急行动工作预案

目  录

1 …………………………………………………… 04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04

1.2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04

1.3 适用范围…………………………………………… 04

2 组织体系………………………………………………04

2.1 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 04

2.2 办事处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05

3  响应机制………………………………………………08

3.1 启动条件…………………………………………… 08

3.2 应急响应程序……………………………………… 08

4 保障措施………………………………………………09

4.1 队伍保障…………………………………………… 09

4.2 应急物资保障……………………………………… 10

4.3 避难场所保障……………………………………… 10

5 附则……………………………………………………10

5.1 预案管理…………………………………………… 10

5.2 奖励与责任………………………………………… 11

5.3 预案解释…………………………………………… 11

5.4 预案实施时间……………………………………… 11

1 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1.1.1 编制目的

保障本街道辖区地震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有序,提高应对地震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为关上街道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防震减灾安全保障。

1.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昆明市地震应急预案》和《官渡区防震减灾应急行动工作预案》,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2.1 指导思想

以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地震应急体系,全面提高辖区应对地震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2 工作原则

防震减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防治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军地联动、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科学施救”的工作原则。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其它地区波及关上辖区的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

2 组织体系

2.1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挥长: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办事处武装部部长、司法所所长、自然资源所所长、财政所所长、辖区派出所所长。

员: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社会建设办公室主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及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部署应急工作;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组织各类抗震救灾力量的准时到位;协调辖区各单位参加抢险救灾;组织筹集资金、协调救灾物资;决定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大事项。

2.2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关上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由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组成,指挥部下设七个应急工作组,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震情及灾情,按预案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抗震救灾工作。工作组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指挥长: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分管地震应急工作的领导

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职责:迅速了解、核实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组织协调现场抢险救灾工作,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等,督促检查各项抢险救灾工作的落实;负责现场宣传材料的审核;确定是否需要扩大应急救援,决定抗震救灾现场应急工作是否结束并转入正常工作;指导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下设七个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2.2.1抢险救援组

组成单位:街道人民武装部、街道城管中队

  长:武装部部长

长:城管中队长

主要职责:配合区抢险救援组调派预备役人员、民兵、城管中队队员、办事处机关男性工作人员寻找营救伤员;联系驻军和武警部队救援;抢救国家重要财物、文物;配合有关部门抢修道路、桥梁和排除险情;负责预防和扑灭火灾等次生灾害;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等。

2.2.2医疗、防疫组

组成单位:关上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长:分管社会建设工作的领导

长: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人

主要职责:配合区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震区临时医院、医疗所和医疗队;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筹集和储运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等。

2.2.3物资供应组

组成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建设办公室

  长:分管社会建设工作的领导

长: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社会建设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配合区物资供应组做好抗震救灾物资、群众生活急需物资的组织、储备、调拨、管理以及外援物资的接收、分发和转运工作。

2.2.4治安保卫组

组成单位:辖区派出所、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

  长:分管综治维稳工作的领导

长:辖区派出所所长、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协助区治安保卫组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震区社会治安;维护交通秩序;负责保卫震区首脑机关、机要部门、金融系统、救灾物资和监狱安全。

2.2.5社会动员组                              

组成单位:社会建设办公室

  长:分管社会建设工作的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动员和组织非营利组织、民间慈善组织、志愿者组织、社区组织、公民自治组织及个体公民积极有序参与应急救援、灾害处置工作;向社会公众介绍震情、灾情,呼吁和动员社会力量提供援助;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客观科学认识震情、灾情,畅通社会表达情绪的渠道,稳定公众情绪。

2.2.6灾民安置组

组成单位:社会建设办公室

  长:分管社会建设工作的领导

长:社会建设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协助区疏散安置与社会动员工作组调配救济物品,发放救灾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2.2.7应急资金筹措组

组成单位:财政所

  长:办事处主任

长:财政所所长

主要职责:协同区应急资金筹措工作组筹集和统一管理抗震救灾经费;经办事处批准,及时下拨救灾经费;指导灾区做好救灾款的发放和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提出并经办事处批准向区、市 申报救灾经费。

3 响应机制

3.1 启动条件

地震发生后,按照区指挥部的命令,启动本应急预案。其余视震灾情况,由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该应急预案。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抗震救灾指挥部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3.2应急响应程序

3.2.1社区应急响应

1)地震发生后,各社区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工作方案,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现场抗震救灾指挥人员迅速赶赴现场了解震情、灾情,特别是人员伤亡、生命线工程破坏情况;

2)组织抢险救灾人员进行抗震救灾;

3)及时将相关情况报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同时通报当地驻军机关。

3.2.2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响应

1)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到地震现场开展工作,适时将震情、灾情上报区委、区政府;

2)24小时密切监视震情,并根据灾情和震情趋势及时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

3.2.3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应急响应

1)抗震救灾指挥部召开关上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听取地震、民政等部门关于震情、灾情的汇报,作紧急动员,部署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

2)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立即赶赴震区开展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3)紧急启动各级各类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施救;

4)视灾情迅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震情和灾情,请求上级支援;

5)根据震情和灾情,在局部地区实行特别管制措施,同时请驻街道解放军、武警部队支援;

6)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本方案规定职责迅速开展工作;组织对口支援灾区救灾工作;

7)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区政府举行震情和灾情新闻发布会;

8)街道防震减灾办会同街道有关部门,协助省、市、区地震局进行震害调查和震害评估工作。

4 保障措施

4.1队伍保障

各社区居委会应定期组织地震应急管理,对社区地震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并做好相关资料台账的收集整理。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程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各社区居委会和相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每年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一次以上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4.2 应急物资保障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地震应急物资保障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管理员职责,组织对应急物资进行登记、查询、交接,对应急物资进行保管与维护工作;凡属于应急物资原则上不允许对外调用和借用,及时查漏补缺,备足帐篷、食品、衣物、药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确保一旦发生地震灾害,受灾群众在第一时间得到基本生活救助。

4.3避难场所保障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1〕11号)文件要求,辖区内的片区改造项目,要把应急避难场所作为城市必须的公共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同步推进。关上街道办事处辖区疏散、避难场所设定为宝海公园和关上森林公园、辖区广场等空旷场所。街道办事处将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利用社区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继续加大和推进紧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 附则

5.1应急预案管理

各社区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地震应急工作,围绕本方案应制定、完善本单位的抗震救灾应急工作方案,并报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要根据地震形势,不断完善应急工作方案。抗震救灾应急工作方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当成员单位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时,要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人员的相应补充。

5.2 奖励与责任

对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3 预案解释

本预案内容由街道办事处防震减灾指挥部负责解释。

5.4 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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