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官渡区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2036号建议答复的函
魏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曙光社区活动用房提升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曙光小区为老旧小区,自成立至今没有配套的活动用房。经过上级领导的协调,现水务局将位于二环路边的200平方米的房子免费提供给社区用于为居民提供服务的活动用房,但社区属于纯城市社区,无经济来源,无法对此用房进行提升改造,更好地为居民服务。
2023年5月9日,经我局实地走访。代表本人已与区住建局进行了协商,曙光社区活动用房提升改造由区住建局负责。我局也将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意见》(云发〔2018〕5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8〕14号)、《关于印发<官渡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移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官政办通〔2022〕12号)文件要求,做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配建和移交工作,更好服务社区居民群众。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敖华 0871-67210221)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