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官渡区十届二次会议第102114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王丽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效能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建设,持续巩固社区治理成效
自2020年以来,确定太和街道和平路社区、矣六街道云翔社区、小板桥街道林岸馨宸社区、关上街道石虎关社区作为前两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我区不断加大督导力度,共计下拨工作经费49万元,进一步推进省级试点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2023年,矣六街道新亚洲体育城社区、金马街道凤凰山社区被确定为第三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我区将在巩固前两批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开展第三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在试点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做法,持续巩固官渡区“一核多维、共建共享”社会治理工作成效。
二、探索“社区治理合伙人”模式,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
“社区治理合伙人”模式是指在党组织领导下,符合社区发展治理需要的组织、团体、个人等各类主体,以人力、技术、智力、资金、场地、信息数据等资源与社区共建发展,为居民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精准化公益服务,激发社区公益活力,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一种模式。“社区治理合伙人”模式的推出,将有效破解社区治理动力缺乏、主体缺位、互信缺失等矛盾。通过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形成社区多方治理工作合力、不断优化提升社区治理方法三个抓手,解决了社区治理中“第一推动力”缺乏、主体功能缺位、各方互信缺失这三大社区治理难题,为解决社区实际问题奠定了合作基础和基本保障,形成了社区治理可持续性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实行社区工作准入,为社区减负提供制度保障
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昆办通〔2018〕49)与中共官渡区委办公室、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官办通〔2018〕39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准入程序、统一准入标准,将《昆明市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昆明市社区印章使用清单》、《社区工作准入事项审批表》、《社区工作准入目录》四个配套材料转给各成员单位,要求官渡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社区准入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基层有效落实,并要求各成员单位不得随意增加社区工作,凡属社区自治性管理工作,由社区自主管理,“两个清单”以外的事项,要按照准入审批程序报批,经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方可纳入社区工作范围,对社区的考核减少台账考核,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考核。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取消各行各业系统的索要证明材料356项,基层仅保留的开具的证明材料6项,村(居)民委员会只开具1项证明材料经济困难证明。
2020年转发了《昆明市社区工作准入事项管理办法(试行)》和《昆明市社区依法履行职责清单》《昆明市社区依法协助政府工作职责清单》《昆明市社区开具证明清单》等文件,要求相关部门及各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执行。2020年9月,在区政府常务会上传达学习《关于印发<昆明市社区工作准入事项管理办法(试行)>和社区“三个清单”的通知 》(昆社区治理通〔2020〕3号)文件精神,要求各部门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
四、深化社区协商,助推城市品质、城市治理能力双提升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协商工作,选取关上街道石虎关社区、太和街道和平路社区作为社区协商优秀点位上报市民政局。2022年6月,印发了《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关于落实昆明城市品质提升七大行动方案工作部署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各街道深化社区协商,以协商的形式助推城市品质、城市治理能力双提升。截至2022年年底,官渡区99个社区共开展社区协商各类活动473次,社区协商事项556项,落实数量522件;为进一步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2021年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后,积极组织8个街道99个社区开展了新一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并要求社区将修订完善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社区宣传栏等显著位置长期张贴,做到家喻户晓。截至2022年年底,官渡区99个社区已全部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完成比例100%。
五、全方位激励保障,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积极性
(一)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2020年,进一步修订并印发了《官渡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修订)》(官办通〔2020〕26号)文件,进一步推动基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规范社区管理、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提高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2022年,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我局拟定了《官渡区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送审稿),并上报区委组织部,待正式印发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全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水平。二是开展社区工作者异地能力提升培训。2020年,官渡区与成都市金牛区就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采取“走出去”的方式,每年投入近40万元,累计组织了130多名优秀社区工作者参加成都市金牛区能力提升培训,进一步开拓了社区工作者工作视野,提升了社区工作者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每年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为社区治理人才队伍注入新鲜血液,进一步强化社区治理人才基础。2020年以来,累计招聘社区工作者124名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四是加大社会工作者考前培训力度。近年来,官渡区每年通过“线上+线下”的培训方式,积极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不断提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通过率,进一步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水平。截至2022年年底,全区通过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共739人,其中初级622人,中级117人。
(二)建立“四档十七级”薪酬保障体系。2018年,印发了《官渡区社区工作者工作岗位补贴标准(试行)》(官政发〔2018〕20号)文件,根据基层组织承担的工作职责、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建立了“一肩挑”、正职、副职、工作人员四档17级的阶梯式岗位补贴增长机制。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补贴由基本补贴、职级补贴、绩效补贴和表彰奖励四部分组成。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达到4300—6800元/月/人(含五险),薪酬标准居昆明市各县区领先水平。2023年区级财政共投入经费近8000万元,用于保障社区工作者队伍薪酬待遇。
(三)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福利待遇。一是给予职称补贴。根据《官渡区社区工作者工作岗位补贴标准(试行)》(官政发〔2018〕20号)文件,“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给予职称补贴,获得初级社工师每月补贴200元,获得中级社工师每月补贴400元,获得高级社工师每月补贴600元”。二是推行公积金购买制度。根据《官渡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修订)》(官办通〔2020〕26号)文件,“对连续工作满3年且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在岗城市社区工作者或连续在城市社区任正职满9年的社区正职,按照5%的比例购买住房公积金”。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敖华 电话:0871-67210221)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