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官渡区十届二次会议第102061号 提案答复的函
胡海文委员:
您在政协官渡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第102061号《关于推进市场采购贸易育强面向南亚东南亚市场外贸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充分认识对外贸易是我区经济高质量持续发展的重要一极”、“加强针对东南亚对外贸易和RCEP环境下国际贸易政策研究和人才培养”、“着力推动形成几个开展市场采购贸易的龙头企业”、“优化完善对东南亚国家贸易的财税金融配套服务体系”等4个方面的发展建议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大启发。现结合职能职责,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2020年9月15日,国家商务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函》(商贸函〔2020〕425号),昆明俊发·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等17个市场获批全国第五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在省、市、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强力推动下,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具体相关工作开展如下:
试点工作开展总体情况:自试点获批,截至2023年6月19日,昆明市场采购贸易主体累计备案4489家,结关出口15.37亿美元(人民币104.95亿元),其中出口东南亚国家7.24亿美元,占比47%。产品通过河口、大鹏、蛇口、南伞等43个口岸出口越南、马来西亚、美国、印度等125个国家和地区,主要出口货物为日用百货、五金配件、机械设备和纺织品及服装类;蔬菜累计出口6.78亿元。
加强市场采购贸易业务培育。市场采购贸易是一种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本地企业对原有出口模式较为熟悉,尝试新贸易新模式的意识不强,为引导更多企业参与市场采购贸易,开拓国外市场。区商投局联动市场运营方积极组织开展市场采购贸易专题培训和政策解说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外贸企业、报关企业、商户等市场采购贸易专题培训40场,参与人员1100余人,进一步提高企业和商户对市场采购贸易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此外,官渡区还持续开展协会、外贸企业走访对接。截至目前,走访外贸、物流、报关等企业约260余户。
不断完善市场采购贸易配套体系。一是打通贸易新通道。2021年1月,海关总署原则同意昆明试点采用全国通关一体化方式开展市场采购贸易。4月20日,昆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通关一体化首单试单成功,开启出口便利化新模式;2022年1月13日,试点通过中老铁路以市场采购贸易一体化方式完成首单货物出口,为参与市场采购贸易的企业拓宽了物流通道;二是加强口岸联动对接。为推动本地试点发展,官渡区商务部门联合海关、税务、试点运营方等相关部门多次赴河口、瑞丽、南伞等口岸宣传试点,并与当地口岸监管部门、外贸企业交流座谈,探讨口岸联动合作。自试点获批,截至目前,昆明试点已通过省内河口、畹町、南伞、孟定、勐腊等15个口岸出口;三是打通线上全流程收结汇。为提高试点便利化程度,帮助市场采购贸易主体降低贸易成本,解决各主体在贸易过程中收汇难、成本高的现状,2021年7月1日实现了市场采购贸易模式下首笔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2022年,为进一步提高线上收结汇便利化,压缩收结汇时间,商务、外管等部门加强与银行沟通对接,打通线上全流收结汇。目前已完成6.27亿元的线上收汇,富滇银行官渡区支行、中国银行官渡区支行、官渡区农村合作银行已实现线上全流程收结汇,中国农业银行实现市场采购贸易首笔越南盾结算业务。
下一步工作过程中,我们将着重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各部门的联动配合,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流程更加便利,切实为当地企业走出去提供助力;二是持续扩大参与主体,鼓励广大有需求的本地主体参与市场采购贸易,并逐步建立区域通关协调机制、物流合作机制和合作发展机制;三是逐步完善集拼箱组货、通关、外汇结算、物流配送、融资、咨询、培训等服务为一体的外贸综合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的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四是持续加强省内口岸对接,扩大试点参与主体。后续将整理汇聚本地产品,积极联动省内各口岸,持续宣传推广昆明试点,洽谈合作发展机制,联合边境口岸城市,形成产业链完备、边境贸易政策和市场采购贸易政策互惠互补的跨区域联动发展新格局,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辐射效应;五是继续探索云南本地产品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培育市场采购贸易本地龙头企业;主动对接相关部门,顺利打通预包装食品出口通道,以及联网平台企业信保业务。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朱文娟 15911709495 )
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