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官渡区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各燃气经营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官渡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官渡区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023年6月21日,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多人伤亡,为深刻汲取该事故教训,扎实抓好燃气安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坚决遏制燃气领域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工作落实,盯紧苗头隐患,全面排查风险。集中整治安全用气隐患、集中整治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自闭装置安装不到位等问题,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严肃查处燃气经营单位违法违规问题,用实际行动转变燃气安全形势。
二、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各级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反思,克服松懒思想,提高认识,树立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用一个月时间(2023年6月23日至2023年7月23日)集中对辖区内的液化气供应站、餐饮店、烧烤店、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用气安全环境、特别是管理漏洞及隐患点进行排查整治,同时对用户加大安全常识教育,坚决遏制燃气领域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深入推动官渡区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官渡区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全区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各街道办成立相应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的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组 长:李德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杨云昆(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周朝凯(区政府副区长)
罗春元(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赵 超(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政府目督办主任)
杨晓华(区政府办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
伍 承(区政府办副主任)
江 涛(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长)
赵 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娄方奇(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满旭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关 俊(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王竞元(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蔡 舒(区民族宗教局局长)
杨毓刚(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 芳(区民政局局长)
李刘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臧振帅(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常 浩(区道路运输管理分局局长)
杨京昆(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治国(区水务局局长)
宁 平(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局长)
蔡文超(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云辉(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杨爱勇(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杨雪松(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施国淞(关上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峻豪(金马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蕾(太和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 嘉(吴井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尹晓彤(官渡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千芮(小板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杨 福(六甲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明泽(矣六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新雨(昆仑燃气公司负责人)
向 琴(百江燃气公司负责人)
毕绍勇(中民燃气公司负责人)
王 彤(云南国星能源公司负责人)
刘海涛(昆明德润石化有限公司负责人)
吕建新(昆明鹏鄂液化气经营有限公司负责人)
杨 旭(昆明旭然石化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
魏荣虎(云南大运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人)
邹斌辉(昆明解化中民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推进《官渡区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任务落实,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领导担任。为强化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效率和专业性,领导小组统一组建四个督查指导组分别配合八个街道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由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局分别抽调2名工作人员组成四个区级督查指导组开展工作,督查指导组主要职责是: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和燃气专家的技术优势,一方面对街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另一方面对各自负责街道辖区涉及燃气安全隐患进行明察暗访。
四、工作内容
(一)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
1.排查及整治方式
一是各燃气企业对各自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立即开展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隐患或问题立即整改;二是以各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对辖区内各个瓶装液化气站点实施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现场要求整改,无法现场整改的提出要求按时限整改。同时填写《官渡区燃气安全隐患(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排查整治表》。对于现场拒不整改或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由督导组配合街道督促进行隐患整改。若仍拒不整改,由区安委办挂牌督办,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一起开展联合执法,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2.主要检查内容:参照表格内容,一是外部环境:供应站与周边学校、幼儿园安全间距是否大于50米,与危化品经营场所、医院、人员密集场所、动火场所间距是否大于 30米。二是站内环境:站内总面积是否大于20 米(其中瓶库间是否大于10米),是否单层相毗邻双铺面,瓶库间三面墙体是否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瓶库间是否通风良好,是否留有搬运瓶通道,瓶库间是否配置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防爆灯线、开关,是否配置2具8千克干粉灭火器,瓶库间是否设置在密闭、半密闭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同类型空间场所,建(构)筑物耐火等级是否不低于二级、瓶库间地面是否采用不发火花材料,瓶库间门口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禁火警示标志、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钢瓶管理:站内气瓶总容积是多少,重瓶是否有充装标签(注明充装介质、净含量、充装地点和日期),三是内部管理:许可证照是否与现场地址相符,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张贴上墙、店容店貌是否整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四是用户服务:是否全面推行《销售单》或《派工单》,是否建立用户信息档案,是否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并对用户进行安全检查,是否开展对用户的回访并建立用户回访台账,提供、销售的燃器燃烧器具是否合格、是否在《审查合格目录》之列,是否配备应急抢险工具及检漏工具,是否向社会公布报险、抢修电话并及时处置。
(二)瓶装液化气餐饮用户(含餐馆、农贸市场、烧烤店等重点用气场所)
1.排查及整治方式
一是各燃气企业要形成用户排查清单,对照清单进行拉网式自检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分轻重缓急立即进行整改,并进行隐患分级管理,对于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整改,或存在泄漏、着火、爆炸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供气,严防事故发生。二是以各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对辖区内瓶装液化气餐饮用户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是餐饮场所、学校、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小街小巷烧烤摊、小卖铺、养老机构等燃气使用重点场所。排查中发现问题现场要求整改,无法现场整改的提出按时限整改要求。同时填写《官渡区燃气安全隐患(瓶装液化气用户)排查整治表》。对于现场拒不整改或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由督导组配合街道督促进行隐患整改。若仍拒不整改,由区安委办挂牌督办,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一起开展联合执法,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2.主要检查内容:参照表格内容,一是瓶组间:存瓶量超过 420千克,瓶组间是否设置在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 10米的独立建筑内,存瓶量(净含量)超过100 千克,是否设置专用单层瓶组间,房间高度是否低于2.2米,是否在地下、半地下,有无水沟、地漏或地下建(构)筑物,有无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电器照明开关插座是否防爆,外部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通风是否良好。二是用气环境:是否在地下、半地下,通风是否良好,钢瓶或灶具是否密闭在箱柜内,钢瓶、胶管或燃具是否安装在浴室、卧室,是否在同一室内使用2种以上燃料,有无报警器。三是规范用气:用户设施(钢瓶、器具是否上《云南准销目录》),连接胶管是否过长、过短(应在 1.2-2 米),是否老化、开裂,胶管是否合格、胶管是否超过2年、减压阀是否合格或超过5年、密封圈是否超过3年、燃气 胶管与灶具、减压阀连接处是否用卡子紧固,胶管是否连接三通,是否穿墙、穿门窗使用,不用气时是否关闭角阀,用户设施是否存在泄漏,钢瓶距离火源是否过近(50 厘米以上),燃气灶具是否携带熄火保护装置。四是人员情况:是否持证上岗,负责人是否参加过安全教育培训。五是供气单位、钢瓶情况:供气单位有无供气资质,钢瓶有无充装标签,是否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是否签订供气合同。六是灭火设施配备情况:灭火器是否足量且有效,摆放位置是否规范。七是应急处置: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方案,是否会应急处理。
(三)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
1.排查及整治方式
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隐患排查和整治主要以各燃气企业为主。一是各燃气企业要形成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排查清单,对照清单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分轻重缓急立即进行整改,并进行隐患分级管理,对于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整改,或存在泄漏、着火、爆炸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供气,严防事故发生。同时对个人居民用户开展全面安全用气宣传,务必真正做到“每送一瓶气必安检、必宣传” 。同时填写《官渡区燃气安全隐患(瓶装液化气用户)排查整治表》。二是各街道办事处结合日常工作对小区、城中村等个人居民用户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和隐患排查整治。
2.主要检查内容:参照表内容,一是用气环境:是否在地下、半地下,通风是否良好,钢瓶或灶具是否密闭在箱柜内,钢瓶、胶管或燃具是否安装在浴室、卧室,是否在同一室内使用2种以上燃料。二是规范用气:用户设施(钢瓶、器具是否上《云南准销目录》),连接胶管是否过长、过短(应在 1.2-2 米),是否老化、开裂,胶管是否合格、胶管是否超过2年、减压阀是否合格或超过5年、密封圈是否超过3年、燃气 胶管与灶具、减压阀连接处是否用卡子紧固,胶管是否连接三通,是否穿墙、穿门窗使用,不用气时是否关闭角阀,用户设施是否存在泄漏,钢瓶距离火源是否过近(50 厘米以上);燃气灶具是否携带熄火保护装置。三是供气单位、钢瓶情况:供气单位有无供气资质,钢瓶有无充装标签,是否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是否签订送气派工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各街道、部门,燃气企业要采取多种途径,务必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夏宁银川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区各级领导的要求传达到街道、部门每一位工作人员,燃气公司、液化气供应站点每一位员工身上。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心理,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抓实抓细各项安全措施,坚决防止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杜绝隐患数字整改、会议整改、敷衍塞责等行为。发现隐患苗头绝不放过,及时安排专人盯牢整改结果,巩固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整治工作重点。本次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是要对全区范围内所有燃气经营、使用方面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同时突出工作重点,要着重排查整治餐饮、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烧烤店、火锅店、学校、商住混合体、小街小巷烧烤摊、小卖铺、养老机构等涉及用气的人群聚集场所;进一步开展城中村用户等液化气用气不良环境以及所有液化气供应站点和近期重要会展、会务场馆和酒店开展重点排查整治。区级各职能部门要在各街道全面排查的基础分别对各自主管行业和本单位涉及的燃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专项排查整治,严格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区城管局要继续对尚未消除的管道燃气占压隐患进行持续整治。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燃气企业及其所属门市要充分汲取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务必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在后续液化气用户使用液化气过程中,一旦发现门市未协助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未签订供用气合同、未更换减压阀,立即对液化气供应站点进行核查,只要查实液化气供应站点有任何安全工作没有做到位,一律依法依规关停整顿,其所有供气用户由上级燃气公司代供。在代供气前,要对该供应站点的用户全面排查整治,不符合供气条件、有安全隐患、瓶管灶阀不符合要求的,不能代供,及时整治。经整治合格后,该液化气门市可申请恢复供气。经多次整治复查检查不合格的液化气供应站点,将不再恢复经营资格。
(四)强化督导督查作用。组成区级督查指导组的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局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全力支持指导街道并积极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督查指导组既要明确任务边界,也要通力合作,不推诿、不扯皮,不可遗漏一处隐患。各督查指导组要严格督导检查,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关键部位要持续进行明察暗访,逐家、逐点、逐项检查督促整改到位,确保隐患整改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