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解读
《昆明市官渡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官渡区“十四五”专项规划之一,已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现将《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十三五”期间,官渡区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需求为中心,不断探索权责明确、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统筹运用市场、行政、法律、标准、社会参与等各种手段的市场监管格局,提升了市场综合监管能力。
《规划》编制对于有效衔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43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昆政发〔2022〕23号)、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昆明市官渡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的“十四五”时期官渡区市场监管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推动智慧监管、精准监管、预防性监管,更好适应发展变化,全面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
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
4.相关行政法规和地方性行政法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等。
三、编制过程
编制前: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前期调研与专题研究,为规划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编制中:成立规划编制课题组,研究规划框架和重点,征集整理相关素材,采取集中研讨、专题研讨等方式,对规划稿持续修改完善。
成型后:面向政府部门征求意见、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等。
四、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指标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贯穿“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发展理念,以满足全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为昆明市奋力打造官渡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建设更加幸福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十四五”时期,全区市场监管工作遵循“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放管服并重”“坚持依法监管、公平有序”“坚持底线思维、保障安全”“坚持智慧监管、精准服务”“坚持系统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全面、精准、深度对接国家和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及昆明“十四五”规划纲要,突出官渡实际与官渡特色,建成与官渡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化市场体系。形成更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更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争做“十四五”云南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的开路先锋。
五、主要任务
《规划》共分为4个大章节,14个小章节。其核心内容对市场监管规划发展的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做出了具体规定,一是营造统一开放的市场准入环境;二是建立健全竞争有序的市场机制;三是强化市场安全风险防控;四是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五是全力营造官渡监管新高地。
六、实施保障
《规划》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考核评估、加强执法监管能力三项保障措施。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组织实施。各部门、各监管所做好相关政策的研究和解读,对重点完成目标及任务做好规划,制定阶段性目标,逐项细化举措。为全区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在考核评估方面,强化执法手段。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规范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等登记审批程序。加强监督问责。把群众满意度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和标准,适当提高基本绩效考核在考核中的权重。在加强执法监管能力方面,要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经费、装备、职业保障等各项政策规定,持续改善办公环境。注重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党组议事、案件集体审理、法律顾问等工作制度,为依法行政工作打好基础。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明确执法事项,定好位、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依法依规尽职履责。
七、特色亮点
注重对标对表。《规划》共设置5个版块9项细则指标。自设指标,全部对标先进城市。
突出全省一流。《规划》紧扣我市打造面向东南亚发展桥头堡的中长期发展目标,规划指标在尊重市场基本运行规律的前提下,各项预期性指标设置适当超前,增速基本与我区发展水平保持一致。其中,市场主体总量、每千人拥有企业户、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融资金额等多个反映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关键指标数值或者增速增幅设置参照《市规划》,各项约束性指标基本与《市规划》保持一致,与“十四五”时期推动区市场监管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相契合。
紧扣高质量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牵引,与官渡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化市场体系。形成更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更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突出现代化治理。围绕贯彻落实现代政府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互联网信息技术支撑,强化市场监管协同共治,推动市场监管加快向体系化、智慧化、多元化方向发展。聚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严守市场安全防线,强化监管执法,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农贸市场综合治理等民生工程,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