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25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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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医疗保障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责任,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1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等规定,结合昆明市官渡区医疗保障局工作实际,制定昆明市官渡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全区医疗保障工作领域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
(二)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重要专项规划;
(三)需报请区委、区政府审定的重大事项;
(四)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