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 关于官渡区2019至2021年COP15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整改反馈报告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
关于官渡区2019至2021年COP15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整改反馈报告
2022年4月12日至9月16日,官渡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以下简称“分局”)2019至2021年COP15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并以官审征〔2022〕6号将《官渡区2019至2021年COP15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送达分局,分局党委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现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指出:2021年,官渡分局用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经费814,700元作为下沉警力在各派出所的伙食费。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分局严格落实规定,杜绝此类行为。
经核查,2021年2月5日至5月10日,为有效解决官渡区重点区域突出治安问题,省、市公安机关和相关区、县公安机关抽调警力1700人到官渡区重点派出所,帮扶参与整治工作。为解决警力就餐问题,分局结合当时各营区食堂运行模式,于2021年4月12日报请官渡区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区级财政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作为全年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经费。按照实际支出,将该项经费中的814,700元拨付帮扶警力下沉相关派出所食堂使用,导致审计出现问题。
为有效解决问题,分局经报请区委、区政府及区财政局同意,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于2021年9月2日与具有相应资质的餐饮企业签订各派出所食堂运维协议,将各营区食堂外包运维,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截止目前未再发生此类问题。
二、审计报告中指出: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违规在COP15专项资金中列支日常工作费用286,939.98元。
经核实,2021年分局用年初预算的大型安保经费核销支付了电话费、电费、水费、公车维修费及检测费等共计286,939.98元,导致审计出现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是分局对预算相关规定及大型安保经费使用理解不足,主观认为分局各派出所、大队承担着主要的大型安保工作,安保过程中这些部门消耗的水、电、电话、车辆运行等费用,应可以在年初预算的大型安保经费中核销,所以在运行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列支了上述费用。
依据审计问题通报,分局财务岗开展了深刻剖析和自检自查,认识到了自身业务存在的不足,做到了引以为戒、及时整改、全面提升。同时为有效杜绝问题,今年以来分局引入内控平台管理机制,将预算管理执行、财务审核把关均纳入平台流程管控,从源头上预防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审计报告中指出:报销电费发票不规范,涉及金额52 567.68元。
经核查,该问题是指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报销其他三家单位的电费发票。原因是,由于拆迁改造,根据各片区拆迁指挥部规划统筹,分局吴井派出所、福德派出所、世纪城派出所使用或临时租用其他单位的房屋,这三个部门的业务技术用房产权不属于分局,电费按协议由分局支付,且无法在供电局办理以分局名称缴纳电费的相关手续,但费用支出确实为三家部门正常消耗的电费。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问题通报,进一步加大审核力度,确保以上支出符合规定。
四、审计报告中指出:分局应建立健全内控制度。2021年,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用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和大型安保工作经费列支云南警官学院实习学员和省、市下沉派出所工作的民警伙食补助费1,166,465元,伙食费直接转账至各派出所内勤财务人员个人银行卡,各所食堂报销未设立相互监督岗位,官渡分局未对各分所食堂的资金建立核查机制。
针对此项问题,分局认真检查核对了各项食堂伙食支出,未发现有超拨等违规情况,各外派部门食堂也进行了手工监督记账。2020年8月13日、2021年9月2日分局通过公开招标,分别与具有相应资质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承包协议,完成了此项问题的整改。
五、审计报告中指出:2021年,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用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和大型安保工作经费发放云南警官学院实习学员生活补助费914 400元,发放形式为官渡分局将各派出所补助统一打进各所指定的一个学员银行卡上,再由该学员发放至该分所的每个实习学员,未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将补助发放到每个学员银行卡,且未见各个学员领取补助的签字单。
针对此项问题,分局再次与省警官学院进行了联系核对,确认相应补贴对应发放至每个实习学员,没有错发、误发情况。结合问题通报,分局加强了对此类情况的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对应补贴及时、依规,未再发生此类情况。
以上审计问题和情况,分局将进一步深化资金管理,持续加强警示教育和问题整改,持续加强财务审核把关,持续加强相关业务人员能力培训,系统推进内控工作闭环体系建设,坚决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情况和问题发生。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