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关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
昆明市官渡区审计局:
根据《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官审报〔2023〕12号),我局高度重视,严把质量关,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因时间安排不合理,未招标就施工,涉及金额约1650万元”问题。
核实情况:2019年12月6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详见附件1)明确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规划馆(后续名称按市政府专题会议明确为展示中心)选址巫家坝片区,并由官渡区负责建设。根据市自贸办《关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明确事项的分办通知》(详见附件2),我区需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展示中心和政务分中心的建设工作。后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其项目最终选址为中交金地售楼部。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经2019年12月31日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由区自贸办负责项目统筹工作,区级平台公司睿诚公司负责具体代建工作。2020年1月3日,区自贸办与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委托合同(RC -〔2020〕- 304)》(详见附件3),其中明确约定:“代建管理内容含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前期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可研、设计、造价、监理、施工等所有相关单位的招投标;拦标价备案;施工现场管理等所有与该项目建设管理有关的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前期区政府专题会议“先行做好工程开工准备,先行做好场地移交、部分临时建筑先行拆除等工作准备”精神要求,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基于“落实区政府的工作安排”考量,先行开展了部分临时建筑先行拆除工作、钢架结构加固工程、电路保障工程,待招投标工作结束后,再将“部分先行开展工程的费用”纳入中标建设费用,由中标单位来承担“部分先行开展工程的开支”。经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核实,“部分先行开展工程”费用约为109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按照审计报告要求,我局已督促代建单位应严格执行招标规定,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严禁未招标即发包工作。
二、“初步设计未完成即开展工程发包,涉及金额约1650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地铁1号线巫家坝站上,因该地块根据控规方案为绿化用地,相关土地、规划手续不全,故无法办理初步设计审批。我局已督促代建单位应严格执行招标规定,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严禁未完成初步设计即开展工程发包工作。
三、“后期运营管理不到位,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约114.33万元。”问题
核实情况: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展示中心项目共分为展示中心和政务分中心两个部分。其中原中交售楼部、新建门头和新建影院工程为展示中心主体部分,而另一新建部分则为政务分中心。2019年12月6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明确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规划馆(后续名称按市政府专题会议明确为展示中心)选址巫家坝片区,并由官渡区负责建设和后期运营。根据市自贸办《关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明确事项的分办通知》要求,我区需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展示中心和政务分中心的建设工作。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该项目最终选址为中交金地售楼部。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经区政府领导研究决定,将政务分中心建设纳入展示中心项目一起立项一并建设。其中展示中心布展设计方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邀请,布展内容由区自贸办负责提供;政务分中心项目由区自贸办负责立项,区政务服务局负责内部及弱电设计,按使用需求提出建设方案给承建方。政务分中心从开始建设至交房,其内部设计和弱电配置均由区政务服务局负责同官房公司对接,区自贸办均未参与。
因项目施工时间紧,任务重,为按时完成任务,节约时间,中交公司提出将政务分中心初建部分临时用于其过渡售楼部的请求,经区政府领导同意,政务分中心于2020年5月至2021年9月期间交由中交公司临时过渡使用,2020年8月16日,官房集团与昆明中交金盛置业有限公司办理了正式移交手续,并签订了《工程实物移交单》,包含主体建筑、内部设施、弱电系统、设备、绿化等物品,其物业管理由中交物业公司负责。2021年8月18日,区政府召开要素交易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决定将政务分中心作为要素交易中心选址开展建设,由区政务服务局负责牵头统筹推进,由区国投公司负责承接运营管理。2021年10月9日,中交公司按约定要将政务分中心交还区自贸办。经区自贸办和区政务服务局,区国投公司三方共同商议后决定,政务分中心直接交给国投公司以便于区政务局和区国投公司开展要素交易中心建设。于是,在区政务服务局莫晖的监交下,区自贸办副主任赵梓含将政务分中心唯一一把钥匙移交至区国投公司陆沛然手中,并签订了空调机、LED屏幕等室内重要设备移交清单。移交时,外围绿化及内部弱电系统一切运行正常。至此,政务分中心一直由区国投公司负责管理。而展示中心建成后其物业一直由区自贸办委托官渡大酒店负责管理至今,管理得当,运营规范,设施齐全,设备使用正常。截至2023年10月,已累计接待省、市及其他地区代表团来访近5500余人次,目前,已成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对外展示窗口和省市区各级招商引资推介的首选窗口。
审计报告中“展示中心后期运营管理不到位,电气、消防、10KV 工程被盗物资约163 500元;空调系统被盗物资约65 000元;弱电工程被盗物资约701 200元;土建工程-铝单板被盗物资约5 000元”所述情况不实。上述被盗物资现象位于政务分中心而不是展示中心,该中心已于2021年10月9日移交给区国投公司,其运营管理由该公司负责。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计算折旧最低年限为20年,电子设备为3年等规定,上述被盗物资核算数均为原值,按照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算,2020年建成交付至2023年6月,其资产现值经过折旧后远远低于原值。上述部分具体整改工作由区国投公司负责。
审计报告中“后期运营管理不到位,绿化死亡苗木及现场未见苗木实物约208 600元。”所述情况不实。展示中心项目绿化位于政务分中心和展示中心周边及道路两旁,自项目完工后,经过1年的管养期,2021年7月28日,云南官房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绿化移交至区自贸办。上述移交绿植一部分位于政务分中心外围,一部分位于展示中心外围,一部分位于周边道路两侧,由于政务分中心一直是由中交金地公司过渡使用,其外围绿化经协调后由其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养。其余部分绿化则由区自贸办委托官渡大酒店进行管养。2021年2月和4月,我单位先后收到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和龙湖集团下属云南宜置置业有限公司工作对接函,拟拆除展示中心后建设绿地和地铁正式出入口绿化带。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协调,展示中心保留,其周边绿化拆除后由龙湖紫都城项目重新设计复原,地铁正式出入口预留于龙湖紫都城项目商业广场内,行人出入延用临时出入口。2021年7月2日,经区政府分管领导现场调研并召开现场办公会,研究龙湖项目部复原展示中心外围绿化,会议原则上同意云南宜置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展示中心周边绿化提升改造的规划设计方案和展示中心周边景观施工结束后由云南宜置置业有限公司管护一年后交由官渡区自贸办继续管护的建议,同时,原则上同意将展示中心旁苗木交由云南宜置置业有限公司统筹安排,并由其购置更高品质的树木以及绿植以提升展示中心周边景观效果。2021年10月,展示中心周边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完工,2021年10月18日,云南宜置置业有限公司将展示中心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移交至区自贸办,移交绿化价值约30余万元。通过提升改造后,展示中心外周边绿化环境得到了较大提升,绿化面积增大,绿化苗木种类较未改造前更丰富且观赏性更佳,整体绿化与展示中心主体建筑更为融合、美观。
2023年8月29日,经区自贸办与施工单位、造价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物业管理方对照绿化移交清单再次现场核查,项目现场“绿化死亡苗木及现场未见苗木实物”价值共计168090.28元,其中大部分是“现场未见苗木实物”,价值约84463.28元,实因该部分苗木已由云南宜置置业有限公司按照2021年7月2日区政府分管领导现场调研现场办公会研究同意的展示中心周边绿化改造提升方案进行了重新改造提升,整个工程总投资1,341,478.26元(壹佰叁拾肆万壹仟肆佰柒拾捌元贰角陆分),其中硬质景观工程投资584,000元,软景绿化工程投资378,000元,水电安装工程投资67,550元。原展示中心范围内的大部分苗木由云南宜置置业有限公司其统筹安排置换成为现价值378,000元(叁拾柒万捌仟元整)的苗木。
现场核实死亡苗为桂花树1棵、天竺桂1棵,垂丝海棠8棵,米欧洲荚迷103.7平米、雪茄花78.8平米,木春菊86.2平米,总价值约75233.53元。其中大部分位于道路两旁的低矮灌木(41.8平米雪茄花和86.2平米木春菊,总价值约3万元)因该路段地势低且排水管道不畅,雨季长期处于内涝情况而被淹死;剩余价值4.5万元的苗木为因展示中心正门主干道封堵施工,启用展示中心后门至昭商大酒店内部道路作为临时道路,致使道路两侧的苗木因围挡遮挡物业无法有效管理致死和日常管养耗损死亡。
其余还有小部分因春城路施工,启用临时道路,占用部分苗木,涉及金额约8393.47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涉及我单位的审计报告中所述“绿化死亡苗木及现场未见苗木实物约208 600元”,实际价值为168090.28元,而原定性为“绿化死亡苗木及现场未见苗木实物约208 600元”已置换为价值为378,000元(叁拾柒万捌仟元整)的苗木并在展示中心现场存活,其价值远高于损失资产。同时,由于区国投公司已将政务分中心移交“一心堂”公司使用,为提升周边绿化环境,该公司已将周边死亡苗木进行更换改造。后续,我单位今后将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绿化养护工作,确保苗木长势良好美观。
四、“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报批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因该项目因属于改造工程,相关建设前期手续不全,而且对环境影响较小,故无法办理环境影响报批手续。我单位已督促代建单位应严格执行招标规定,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报批手续。
五、“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本项目为云南省、昆明市安排的重点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必须在2020年4月底完成,根据官渡区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及安排必须按时完成,而本项目所处位置控规为绿化用地,无法办理土地及规划等前期手续,故本项目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我单位已督促代建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规定先取得施工许可证再施工。
六、“施工图未经审查即开工建设”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因本项目所处位置控规为绿化用地,无土地及规划等前期手续,同时,本项目处于地铁站上建盖,无法进行地址勘察,基础埋深较浅,综合各家参建单位的意见,本项目只能按照临时建筑设计,故相关设计图纸无法送审。我单位已督促代建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规定施工图经审查后再施工。
七、“本项目未办理建筑垃圾运输手续导致建筑废料处置存在污染环境和工程结算不实的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该项目为改造项目,涉及建筑垃圾较少,存在污染环境较小,而且办理渣土运输手续由施工单位统一办理,相关外运及倾倒的风险由施工单位承担。我单位已督促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规定办理建筑垃圾运输手续。
八、“部分竣工图纸与现场不符,涉及多计工程价款约19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针对多计工程价款情况,按照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官审报〔2023〕12号),我局已于2023年10月30日核减多计工程价款,并按核减后的费用支付项目剩余应付费用。
九、“项目竣工后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项目竣工1年后又将352384.37元计入项目建设成本”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本项目完工后,已经及时督促代建单位要求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一审结算报表,编制完成后因本项目未列入区级年度审计计划,暂时无法进行审计,故暂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同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根据官渡区政府的统筹安排,要求本项目需要长期使用接待参观工作,实际已经接待多次各级领导及团队参观,而展厅屋面已经多处漏水,为满足使用功能要求,要求整个屋面新做防水层,根据参展需求,在大门头上新增标识标牌,发生的相关费用拟计入本项目建设成本。我局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将严格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十、“多计工程价款1154366.5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按照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官审报〔2023〕12号),我局已于2023年10月30日核减多计工程价款1154366.5元,并按核减后的费用支付项目剩余应付费用。
十一、“多计待摊投资519277.04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按照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官审报〔2023〕12号),我局已核减多计待摊投资519277.04元,并按核减后的费用支付项目剩余应付费用。
十二、“错计待摊投资740934.83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按照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官审报〔2023〕12号),我局已修改错计待摊投资740934.83元,并按核减后的费用支付项目剩余应付费用。
昆明市官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