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www.kmgd.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7762-202311-781975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1-13 13:50
名 称: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文号: 关键字: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发布时间:2023-11-13 13:50 浏览次数:484
字号:[ ]

异地就医备案和直接结算指南

一、什么是异地就医?

参加了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的参保人在昆明市以外地区发生的就医行为,包括普通住院、急诊抢救等。

二、如何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参保人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可在就医地直接刷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医疗费用,无需垫付费用进行手工报销。

三、如何异地就医备案

(一)昆明市参保人在云南省内,无论长期居住人员或是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均无需办理备案手续。

(二)昆明市医保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昆明市医保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自助备案功能。过程如下:

软件商店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绑定个人信息。


首页“在线办理”下找到“异地备案”选择“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可以选择 “为自己备案”或“为他人备案”按要求填写信息即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申请”下方的“异地就医备案操作指南”内有详细的操作介绍。




温馨提示:

直接备案至就医地,无需备案到具体医院,省本级医院需备案到某某省省本级。

备案成功后,在就医地开通全国医保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刷金融社保卡(二代卡)或电子医保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无需垫付回参保地报销。

备案开始时间一定要选择在住院时间之前,备案类型按照自己的真实情况如实选择并承诺。

(三)电话备案:0871-67157515

(四)窗口备案:提供异地认定材料或承诺书进行备案。

四、关于异地就医结算待遇支付

(一)省内异地就医

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昆明市本地就医相同待遇政策。就医结算的明细执行就医地目录。

(二)跨省异地就医

1、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与昆明市本地就医相同。就医结算的明细执行就医地目录。

2、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以下情况执行:

1)职工医保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与昆明市本地就医相同。就医结算的明细执行就医地目录;

2)职工医保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居民医保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与昆明市本地就医相同,起付标准统一按三级医疗机构执行。在出院前完成备案手续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在出院后补办备案手续的,降低10个百分点。

注意事项:职工医保在重庆、贵州、四川省省本级、成都、宜宾、泸州临时外出就医免备案,支付比例降5个百分点。

温馨提示:本宣传资料内容如果与政策文件有出入或政策发生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昆明市医疗保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名称):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二、行政机关告知

(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二)证明事项(证明材料)内容

异地工作证明材料 (工作单位派出证明)

(三)证明事项设定依据

《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

(四)告知承诺适用对象

本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

(五)承诺方式

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本人签字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

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六)承诺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具备与证明材料同等效力。

(七)不实承诺责任

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现承诺持有以下符合要求和有关规定的材料(在£里勾选):

£异地工作证明材料 (工作单位派出证明)

本人已认真阅知并准确理解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并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以上所作承诺均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申请人愿意承担由于本人不实承诺、违反承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名/盖公章):   行政机关(公章):

                 

附件2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号码


参保地


就医地


人员类别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

£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参保地异地就医备案告知书

    承诺事项:

    本人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已阅读并知晓《备案告知书》所术内容,同意遵守相关规定。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异地就医备案相关证明材料,本人保证符合此业务办理条件,所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信息共享查询核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名、指印):

                                                               年      月     日

说明

本表由参保人员填写,由医保经办部门存档。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373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0871—65390101  昆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

滇ICP备19011957号-1   网站标识:5301110005   网站地图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05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