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育及计划生育待遇报销
生育报销指南
一、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申请条件。
参保人连续缴纳昆明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2个月以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参保地所属为官渡区的,向官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申请办理。
二、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一)生育医疗保险待遇见下表
表1: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序号 | 类别 | 生育医疗费用包干标准 | 生育津贴发放天数 |
1 | 顺产 | 2500元 | 158(天) |
2 | 难产(产钳助产和胎头吸引) | 3000元 | 173(天) |
3 | 剖宫产 | 4000元 | 173(天) |
4 | 怀孕满7个月(含)以上终止妊娠 | 按实际生产方式(顺产、难产、剖宫产)的标准支付 | 42(天) |
5 | 怀孕满4个月(含)以上至7个月(不含)以下终止妊娠 | 2000元 | 42(天) |
6 | 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含人流) | 600元 | 15(天) |
7 | 放置宫内节育器(含宫内节育器) | 450元 | 7(天) |
8 | 摘取宫内节育器 | 150元 | 7(天) |
9 | 输卵管结扎术 | 2000元 | 30(天) |
10 | 输精管结扎术 | 1000元 | 15(天) |
11 | 输卵管复通术 | 2500元 | 30(天) |
12 | 输精管复通术 | 2000元 | 15(天) |
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津贴15天,生育医疗费500元
(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医疗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为基数,按照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和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天数计发,由用人单位统一领取。
实际计发数=月平均缴费基数(元)÷30(天)×假期天数
(三)在职参保人生育保险待遇见下表
表2:在职参保人生育保险待遇资格对照表
人群类别 | 生育医疗费 | 生育津贴 |
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 | 享受 | 不享受 |
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 享受 | 不享受 |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 享受 | 不享受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单位 | 享受 | 享受 |
三、报销所需材料
生育医疗包干费:正常情况下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账时,生育医疗包干费在医院端直接结算,本人只需支付个人支付部分。
生育津贴:享受生育津贴的职工,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到官渡区医保政务大厅申请办理。
参保人报销(生育医疗包干费+生育津贴)的材料见下表:
表3: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材料 名称 项目 | 生育 | 流产 | 放环取环 | 输卵管结扎、复通 | 输精管结扎、复通 |
《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 ☆ | ☆ | ☆ | ☆ | ☆ |
身份证复印件 | ☆ | ☆ | ☆ | ☆ | ☆ |
发票原件(盖章) | ☆ | ☆ | ☆ | ☆ | ☆ |
《出院证》原件(住院) | ☆ | ☆ | ☆ | ☆ | ☆ |
诊断证明原件(门诊) | ☆ | ☆ | ☆ | ☆ | |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 ☆ | ||||
单位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 ☆ | ☆ | ☆ | ☆ | ☆ |
(标注“☆”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四、特殊说明:
1.以上资料中如住院的只需提供出院证(医院盖章),门诊手术的需提供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医院盖章)并注明手术时间、手术名称,做流产手术的还需请注明怀孕时间;
2.单位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发生生育医疗费时在哪家单位参保就必须提供该单位的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3.申报待遇时,需提供申报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4.身份证、单位开户银行许可证等资料请复印清晰。
5.所提供的报销发票必需是原件,发票的时间必需与生育住院时间吻合,若不吻合,请提供相关依据,如:医院关于此发票时间与生育住院时间不吻合的情况说明(说明不吻合的原因及证明此发票是该次住院的发票);所提供的报销发票的住院费用总金额必需与结算单上的住院费用总金额一致(结算单是指住院时在医院使用医保卡刷卡结算后的云南省医疗保障医保结算单);
6.用人单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时需提供《配偶未就业证明告知承诺书》。
7.自生育或手术后一年内需到官渡区医保局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五、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经办人按参保人所申报的待遇种类,收齐资料后,每月工作日均可至官渡区关兴路320号三楼医保政务服务大厅10号窗口办理。
六、办理时限
官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接件确认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拨付费用。
七、咨询电话
0871-67169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