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整改情况报告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整改情况报告
昆明市官渡区审计局:
根据昆明市官渡区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官审调报〔2023〕2号)、昆明市官渡区社会福利资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官审调报〔2023〕7号)、官渡区本级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报告(官审报〔2023〕10号),按照昆明市官渡区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我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现将我局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昆明市官渡区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官审调报〔2023〕2号)
问题:违规用借款3454372.71元偿还专项债券利息及兑付服务费。昆明市官渡区养老照护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官渡区民政局提供的该项目利息及发行费偿还相关的资料,官渡区民政局需偿还应付利息742350元及兑付服务费37.12元,因项目处于建设期暂无收益,经协调,由区国投公司先行筹集到期利息及兑付服务费742387.12元拨付给官渡区民政局,官渡区民政局与区国投公司签订资金调拨协议,区民政局使用该笔资金期限为2022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4日,并应于到期前偿还。
整改情况:根据2022年6月15日《官渡区养老照护服务中心及康复医院建设项目到期利息兑付服务费用支付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决定因项目处于建设期暂无收益,拟将相关费用纳入成本,由区国投公司先行筹集官渡区养老照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022年7月专项债券到期利息及兑付服务费。我局与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订官渡区养老照护服务中心项目的资金调拨协议并支付2022年7月专项债券到期利息及兑付服务费742387.12元。该笔资金不属于借款。正在加快运营方招标,已洽谈企业10余家,待运营方进场后按照养老照护中心还本付息计划偿还专债资金及利息。
二、昆明市官渡区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官审调报〔2023〕2号)
问题:项目主管部门未有效履行资金绩效管理职责。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作为官渡区养老照护中心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及项目单位,查阅提供的部门决算公开报告及年度决算表,未见将专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编入部门决算报告。
整改情况:今年工作中将专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编入部门决算报告。
三、昆明市官渡区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官审调报〔2023〕2号)
问题:项目应筹措资金21997100元未及时足额到位。昆明市官渡区养老照护中心建设项目批复总投资98004100元,资金实际筹措到位4900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50%,其中:专项债券计划筹集资金49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9000000元,到位率100%;截止2022年12月末财政预算计划安排资金8940100元,实际均未到位,到位率0%。
整改情况:2022年申请地方专债4900万元,截止2022年底使用2230万元,剩余2670万元已于2023年8月份使用。2023年积极争取到中央资金3600万元,后续资金待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若存在资金缺口向区财政申请安排预算资金。
四、官渡区本级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官审报〔2023〕10号)
问题:政府专债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手续滞后于工程项目建设,未批先建。昆明市官渡区养老照护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11月23日取得官渡区发改局的立项批复,于2022年6月10日开工建设,但项目于2022年12月29日才取得官渡区行政审批局初步设计的批复,于2022年8月26日,取得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于2022年7月7日,取得官渡区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2022年11月25日,取得官渡区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22年12月30日,取得官渡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于2023年4月24日,取得云南兴滇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核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整改情况:2020年11月23日取得《关于官渡区养老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官发改审批(202078);2022年11月25日取得《关于调整官渡区养老照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规模的批复》(官发改投资202251号);2022年12月29日取得《关于官渡区养老照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官行审许可(初步设计)批复202234号);2020年12月23日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0年11月23日取得防震选址意见书;2022年8月26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2022年7月7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证;2022年11月2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2年12月30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22年11月25日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由于人防项目变更,2023年4月2日取得了变更后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昆明市官渡区养老照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于2022年6月10日开工,主要进行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围挡工程、工程试桩等项目,2022年12月30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才开始全面进行工程施工建设。
五、官渡区本级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官审报〔2023〕10号)
问题:违规使用项目前期费、企业资金、债券本金、其他项目资金偿还专项债券到期利息及兑付服务费、专项债券发行费及登记服务费共计9102709.38元。昆明市官渡区养老照护中心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官渡区民政局使用官渡区发改局拨付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费偿还专项债券发行费及登记服务费52136元,由官渡区国投公司筹集742387.12元、使用债券本金742387.12元,偿还项债券到期利息及兑付服务费1484774.24元。
整改情况:(一)、专项债券发行费及登记服务费偿还情况:项目2022年涉及专项债券发行费49,000元,登记费3,136元,共52136元。因无相应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专项债券发行费及登记费,根据2022年4月14日《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关于支付官渡区养老照护服务中心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费及登记服务费的请示》,提请区政府研究同意用昆明市官渡区养老照护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付该项目专项债券发行费及登记费共计52136元。待运营方招标后由运营方对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经费偿还至区发改局。(二)专项债券到期利息及兑付服务费偿还情况:1.按照《关于拨付2022年第三季度专项债券到期利息及兑付服务费的通知》相关要求,2022年7月到期专项债券利息及兑付服务费742387.12元。根据2022年6月15日《官渡区养老照护服务中心及康复医院建设项目到期利息兑付服务费用支付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决定因项目处于建设期暂无收益,拟将相关费用纳入成本,由区国投公司先行筹集区民政局官渡区养老照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022年7月专项债券到期利息及兑付服务费。我局与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订官渡区养老照护服务中心项目的资金调拨协议并支付2022年7月专项债券到期利息及兑付服务费742387.12元。该笔资金不属于借款。2.按照《关于拨付2023年第一季度专项债券到期利息及兑付服务费的通知》相关要求,2023年1月到期专项债券利息及兑付服务费742387.12元。由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先行筹集官渡区养老照护中心建设项目2023年1月专项债券到期利息及兑付服务费。该笔资金未使用专债资金偿还,是由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先行筹集支付。
六、昆明市官渡区社会福利资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官审调报〔2023〕7号)
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养老服务项目收费目录和标准。昆明市官渡区养老综合服务示范中心、昆明市官渡区矣六敬老院、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未按要求在公示栏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情况和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制定依据。
整改情况:昆明市官渡区养老综合服务示范中心、昆明市官渡区矣六敬老院、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按要求在公示栏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情况和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制定依据。已完成整改。
七、昆明市官渡区社会福利资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官审调报〔2023〕7号)
问题:向死亡超过60天的52人发放高龄补贴11840元。2022年因部门之间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导致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向死亡超过60天的52人发放高龄补贴11840元。
整改情况:已收回52人错发高龄津贴11840元,并退回财政。官渡民政局立行立改,督促相关街道根据审计发现问题进行资金追回工作,并组织辖区8个街道对高龄津贴申请、审核、发放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自检自查,同时从立章建制的层面,进一步梳理的当前高龄津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疏漏,细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重点管好高龄津贴领取对象基础信息维护、核实这一重要环节,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因领取对象信息不准确,导致错发、漏发或其他发放问题。已完成整改。
八、昆明市官渡区社会福利资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官审调报〔2023〕7号)
问题: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不及时、同一个人同一时间在不同地区重复领取高龄补贴,涉及1人共计110元。2022年因部门之间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导致牟玉珍在同一时间不同地区重复领取高龄补贴110元。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已追回牟玉珍多领取的高龄补贴110元,已完成整改。
九、昆明市官渡区社会福利资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官审调报〔2023〕7号)
问题:残疾人应享未享残疾人“两项补贴”涉及44人共计4840元。(1)官渡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不到位涉及12人,应保未保金额2520元。(2)官渡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不到位涉及32人(其中失踪人员6人),应保未保金额2320元。
整改情况:(1)经核实,官渡区涉及12名残疾人未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截止2023年6月已纳入11人,剩余1人因未办理二代身份证及社保卡暂时无法纳入。此项工作已进行立行立改。
(2)经核实,官渡区涉及26人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截止2023年6月已纳入10人,未纳入11人;2人无法查找,已失联;2人已将户籍迁至其他区,在户籍所在地已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1人已纳入特困供养,不再重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官渡区民政局将持续动员未纳入人员申请办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落实到位。
十、昆明市官渡区社会福利资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官审调报〔2023〕7号)
问题: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少发7982名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计138850元。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于2020年7月才执行调整后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与补贴调整文件(昆民联发〔2020〕13号)要求执行时间(2020年5月1日)不一致。导致2020年5月(978人)、6月(975人)每人每月少发残疾人生活补贴20元,少发合计39060元。2020年5月(其中:一级1041人、二级1979人)、6月(其中:一级1038人、二级1971人),一级护理人员每人每月少发10元、二级护理人员每人每月少发20元,少发合计99790元。合计少发138850元。
整改情况:官渡区民政局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部署立即整改,现整改完毕。具体情况为:2020年5月至6月,提标补发生活困难残疾人1911人次,发放生活困难残疾人补贴382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912人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97880元;2020年5月至6月官渡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计补发7823人次,发放总金额共计136100元(壹拾叁万陆仟壹佰元整)。由于部分残疾人已死亡、无法联系、自愿放弃等情况,导致无法进行补发,具体情况为:生活困难残疾人42人次,金额84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7人次,金额1910元;两项补贴无法发放共计159人次,共计金额2750元。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十一、昆明市官渡区社会福利资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官审调报〔2023〕7号)
问题:违规发放高龄补贴,涉及19人共计2450元。(1)2020-2022年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向未满80周岁老人发放高龄补贴,涉及1人110元。(2)根据《官渡区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纪要》“原则同意官渡区民政局《关于调整我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补助标准的请示》(官民请〔2017〕6号)”,官渡区民政局未严格执行该会议通过的“2020年,官渡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补贴发放标准为:80-89岁,每人每月110元;90-99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长寿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政策,官渡区民政局未及时提高发放标准,对年满90周岁老人未及时调整发放金额(每月200元)高龄津贴,仍按照80周岁标准(每月110元)发放,涉及18人2340元。
整改情况:(1)官渡街道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高龄津贴,涉及人数1人,为西庄社区毕崇金,经核实此人情况办理高龄补贴时提供的身份信息显示出生日期为1942年2月,故从2022年3月其申请高龄补贴时给予办理,后经核实毕崇金涉及金额为110元已退回,已完成整改。(2)年满90周岁老人未及时提高发放标准涉及18人,涉及金额2340元。其中10人涉及金额1440元因个人账户注销无法进行补发,应补发8人,补发金额为900元,已完成整改。
十二、昆明市官渡区社会福利资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官审调报〔2023〕7号)
问题:应发未发高龄津贴,涉及4人共计1320元。2020-2022年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未向年满80周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涉及4人1320元。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补发了应发未发的高龄津贴1320元,已完成整改。
十三、昆明市官渡区社会福利资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官审调报〔2023〕7号)
问题:营运期间擅自出租国有资产(车位)给外部人员,租金收益未上缴产权方。云南幸福里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将产权方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3个车位对外出租,共收取租金合计10080元,租赁双方未签订租赁合同,该出租事项未向监管方、产权方请示,租金收益未上缴产权方。
整改情况:云南幸福里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将3个车位收取的租金10080元上缴至区民政局。已完成整改。
十四、昆明市官渡区社会福利资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官审调报〔2023〕7号)
问题:未建立单独会计科目核算政府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经抽查养老服务机构,昆明市官渡区养老综合服务示范中心、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昆明市官渡区矣六敬老院未建立单独会计科目核算政府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无法准确判断政府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整改情况:官渡区养老综合服务示范中心项目和昆明市小板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方云南幸福里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已建立会计科目核算支出。已完成整改。
十五、昆明市官渡区社会福利资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官审调报〔2023〕7号)
问题:未按床位实有数向民政部门登记报备。昆明市官渡区矣六敬老院存在31张闲置(新)护理床未向民政部门登记报备。截至2022年末,矣六敬老院共有床位139张,其中普通床位28张、护理型床位111张,其中:30张护理型床位闲置。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登记矣六敬老院共有床位108张,其中:护理型床位80张。
整改情况:经核实,矣六敬老院登记备案床位数为108张,以木床、铁床居多,按照相关规定需更换为护理型床位,多出的31张空置床位为更换旧床购置的备用床。目前已完成床位更换,现院内实际摆放数为108张,已完成整改。
十六、昆明市官渡区社会福利资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官审调报〔2023〕7号)
问题:昆明市官渡区矣六敬老院未按规定进行询价。昆明市官渡区矣六敬老院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项目施工方选取未严格按照2020年7月2日昆明市民政局下发的通知要求,从昆明市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的消防工程企业中选取三家单位进行询价并选定其中一家作为施工单位。昆明市官渡区矣六敬老院于2020年6月15日在上述通知发布前分别向骋宇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永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四川海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出邀请函,最终确定中标方为骋宇科技有限公司,邀请的另外2家单位并非昆明市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的消防工程企业。
整改情况:经核实,2020年7月2日昆明市民政局下发了《昆明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昆明市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工作的通知》(昆民通〔2020〕37号),开展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工作。矣六敬老院属于公办养老机构,不在此次提升工程名单中。
十七、昆明市官渡区社会福利资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官审调报〔2023〕7号)
问题:昆明市官渡区矣六敬老院未按规定核算捐赠款物。(1)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官渡区矣六敬老院收到捐赠的部分现金资产未纳入财务账套核算,涉及金额11340.30元,其中:首家壹佰1387.30元,云南虎威精英跆拳道453元,李燕7500元,黄潇芫2000元。(2)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官渡区矣六敬老院收到的非现金资产未纳入财务账套核算,因官渡区矣六敬老院提供的2020年度至2022年度《矣六敬老院接受捐赠物资登记表》上所记载的物资无单价及相关单据,部分物资未登记数量,无法统计非现金资产的数量及金额。
整改情况:因当时矣六敬老院无专职会计入账人员对所捐赠款物处置不符合规定,只登记在册记录资产流向,现昆明市官渡区矣六敬老院招聘了专职会计人员。已按规定对捐赠的资产进行规范入账。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