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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健康教育专栏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11-29 15:57
名 称: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无烟医院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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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无烟医院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29 15:57 浏览次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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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无烟医院工作管理,把医院控烟工作纳入常规运行工作,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医院内完全禁烟,推动控烟劝阻工作的顺利开展,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我们国家《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办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慢病示范区》、“二甲”医院等对控烟工作的要求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院控烟工作制度。

一、 在本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实行院科两级管理,责任明确。

二、 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所有范围内吸烟。

三、 本院职工不得接受来访者的敬烟,同时有告知患者及家属不要在医院内吸烟的责任。

四、 在医院内的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等任何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五、 院内无烟草广告,不接受烟草广告商的赞助和标有烟草广告标识的物品。

六、 院内自动售货机内不得销售香烟、烟草制品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如香烟、打火机、烟灰缸等)。

七、 医院全体职工:包括医护人员、行政后勤人员、科主任/护士长(控烟监督员)和保安、保洁员、绿化员(控烟巡查员)、实习生等应掌握控烟劝阻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干预劝阻指导服务。

八、 利用多种形式向全院职工、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控烟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栏、LED电子大屏幕、宣传折和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九、 单位全体职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1.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 2.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十、 对在医院内吸烟的人,全院职工均有责任进行简短劝阻或干预,医院职工在劝阻吸烟时应使用礼貌用语,对吸烟者进行耐心、细心的劝阻,劝阻无效时可逐级向上报告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十一、 各科室主任(科长/负责人)为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病区护士长负责本病区区域内控烟工作。

十二、 医院将控烟目标作为年度考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必备条件。

十三、 对试用期人员违反规定的,医院不予接收。 本制度由医院控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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