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
官渡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
目 录
第一章 建设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建设基础
(一)区域概况
(二)工作基础
二、形势分析
(一)优势
(二)劣势
(三)发展机遇
(四)挑战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
(二)规划时限
四、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阶段目标
(三)指标目标
第三章 规划任务与措施
一、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一)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二)完善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三)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
(四)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五)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44
(一)三水统筹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二)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四)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五)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六)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七)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三、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二)严守三条控制线
(三)优化区域生态空间格局
(四)加强河湖岸线保护与修复
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一)推动县域经济绿色发展
(二)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三)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转变
(四)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
(五)强化行业清洁化生产
五、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一)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二)构建城市绿化空间
(三)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
(四)践行全民绿色生活方式共建共享
六、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一)加快培育生态文明意识
(二)推进生态文化建设
(三)促进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第四章 重点工程及效益分析
一、重点工程项目内容及投资估算
二、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二)经济效益
(三)社会效益
第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任务分解与落实
二、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一)组织保障
(二)政策法规
(三)资金筹措
(四)科技创新
(五)社会参与
(六)监督考核
第一章 建设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建设基础
(一)区域概况
自然概况。官渡区位于昆明主城东南、滇池北岸,东邻宜良县,南接呈贡区,东北与嵩明县交界,西南濒临滇池,西北与盘龙区相接,西与西山区相连。官渡区河流均属金沙江水系,辖区内有15条主要入滇河道和9条主要支次河道/沟渠,属北纬低纬度亚热带-高原山地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四季如春,气候宜人。
社会经济。官渡区国土总面积约为632.96平方公里,全区辖关上、金马、太和、矣六、官渡、小板桥、六甲、吴井、阿拉、大板桥、长水和小哨12个街道(2008年阿拉街道由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托管;2014年大板桥街道由昆明空港经济区托管,2023年昆明市人民政府同意大板桥街道析置为大板桥、长水和小哨3个街道)。2021年末,全区常住人口161.09万人,城镇化率99.3%。2021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GDP)1441.37亿元,同比增长0.3%,居全市第一。全区居民可支配收入52698元,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8.57、483.65、949.15亿元,三产结构为0.6:33.6:65.8。
资源禀赋。官渡区主要用地类型为林地,2021年森林覆盖率为21.23%。水资源分为地表和地下两种,以地表水资源为主,地表水总径流量约2.12亿立方米。主要有地热、矿泉水、水泥配料用砂岩、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铝土矿6种矿产资源。官渡区历史悠久,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丰富。
生态环境。官渡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2017—2022年昆明官渡区的空气质量优良率均在93%以上,2020年达到了100%,首要污染物以O3、PM10、PM2.5和NO2为主。2021年,3个国控断面和2个省控断面中有1个国控断面(马料河回龙村)和2个省控断面(大清河泵站、海河桥)未达到Ⅲ类保护目标,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为40%。2022年官渡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54.5dB(A),全年总体质量评价为“较好”,昼间、夜间总点次达标率分别为68.4%和56.3%。2016—2021年期间,官渡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基本稳定,维持在62.12-64.36之间,生态环境质量均为“良”级水平;2021年,生态质量指数(EQI)为45.36,2022年为45.31,2022年∆EQI为-0.05,变化幅度为基本稳定。
(二)工作基础
1、加大污染防治攻坚力度,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强力推进碧水保卫战。制定印发《官渡区打赢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不断深化河(湖)长制。按照“一条黑臭水体一个方案”的要求,全力开展辖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如期完成6条黑臭水体整治目标。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深入开展打击违规、违法排污专项行动。
强力推进蓝天保卫战。制定印发《官渡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细则》,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闲置用地及城市“三旧”改造扬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行动、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攻坚等,巩固提高全区环境空气质量,2017—2022年官渡区的空气质量优良率均在93%以上,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强力推进净土保卫战。制定印发《官渡区打赢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国家、省级要求,配合市级部门建立按月调度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近期重点工作机制,结合云南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布设了3个土壤污染地块实时监测点位。积极参加土壤监测培训,以提高土壤环境监测、污染应急监测能力。
2、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治理成效显著
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制定下发生态文明改革计划,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督察问效。印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的意见》《官渡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等文件。积极开展绿色创建工作,先后创建省级绿色学校11家,省级绿色社区2家,市级绿色学校30家,市级绿色社区16家,市级环境教育基地2家。
生态治理成效显著。加大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监管力度,实施网格化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按照《昆明市官渡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要求,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联动式执法、全方位覆盖、网格化定位”的监管目标。修订完善《官渡区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应急演练等。“精细化”立案惩处,以入滇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检查排污单位整改情况,对违法行为依法提起行政处罚,实行“零容忍”。
3、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绿色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全区坚持走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集群化发展之路,积极抓好“9+1”重点产业培育,紧扣巫家坝城市副中心、文化生态新城等重点片区开发,着力推动商贸业提质增效,依托螺蛳湾国际商贸城等综合类大型市场,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建设,启动云南季官电商产业园建设,园内入驻企业达20余家。大力推进跨境电商发展,官渡电商产业园启动运营,签约入驻率超过95%。积极开展会展经济工作,在北京投资推介会上,与振威展览股份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搭建会展行业高端合作平台。抓住全省创建特色小镇的机遇,官渡古镇文化旅游小镇入选全省一流特色小镇名单。
4、强化城乡综合整治,城市生态宜居品质不断提升
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城市整体形象。持续深化城市垃圾分类改革,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833个居民小区,704个公共机构,8759个经营区域,269个公共场所,提升改造垃圾房673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续建路网项目38个,新开工建设路网项目10个。新建、提升改造公厕131座;拆除违法建设1022宗;拆除违法建设面积186.97万平方米。
农村环境整治稳步推进。按照市区两级要求,将官渡区六甲街道新河村纳入全区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确保农村污水收集、垃圾清运处理等指标达到考核要求。编制《官渡区六甲街道新河村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新河村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方案,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科学开展打下基础。
天蓝地绿水清成效明显。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执法,开展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全省范围内官渡区率先完成各街道PM10、PM2.5自动监测站建设,2022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45%。新增绿地16.64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1.37%,绿化覆盖率45.5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67平方米。主要污染物COD削减32523.54吨、氨氮削减3253.31吨,城市生活集中处理15018.41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72.6%。
5、完善机制体制建设,提升环境管理能力
为确保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先后制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相关工作方案,制定滇池流域保护治理及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整治等十项攻坚方案。
加强监测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全体监测人员认真开展专业技术技能培训;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手册》标准,对环境监测数据实行严格的“全程序质量控制”,相关报告审核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对环境管理的支撑能力,为辖区河道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严格贯彻执行《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开展滇池保护项目管理和排水管理相关审批工作,严把项目入口关。加强环保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区干部群众环境意识,促使区域广大企事业单位、工业人员、居民做到自觉保护环境,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二、形势分析
(一)优势
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官渡区拥有昆明长水机场、昆明火车站、 昆明东站、王家营西货运站枢纽等交通枢纽,是我国西南面向南亚东南亚最重要的枢纽门户和对外开放平台。官渡区处于昆明市主城区与呈贡区新城区、云南滇中新区的连接交汇地带,区位优势明显,政策力度较大,是引领昆明市发展的带头示范区。抢抓国家、省、市重大基础设施在官渡区和周边布局、建设的重大机遇,发挥官渡区综合保税区和呈贡新区的区位优势,为官渡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特色产业优势突出。依托于官渡区自然资源、城市职能定位和产业发展的独特性,官渡主城区形成以会展、国际商贸、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为主的特色产业体系,空港经济区形成以临空物流为主的航空经济产业体系,经开区形成以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生物医药、烟草为主的产业体系。
综合实力在全省、全市名列前茅。自1956年建区以来,官渡区经历了传统农业区,到城乡兼容区,再到昆明城市新中心的转型,综合实力在全省、全市名列前茅。自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在云南省各县区率先突破千亿元大关以来,绝对值连续五年保持云南省第一;在全省民营经济综合10强县排名中位列第一;2021年高质量发展百强区排名43位,中国投资竞争力百强区58位;2022年创新百强区排名42位;十年人口翻倍增长,入围2020中国县域人口流入百强榜第79位,经济发展、人口规模全省第一,是全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热土、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县区。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达1441.37亿元,总量居全市第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2.24亿元,绝对值居全市核心区第一;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05.02亿元,绝对值居全市第一。
自然资源禀赋良好、历史文化深厚。官渡区面向滇池,水系密布,外围有拱王山系、梁王山系夹抱。区内森林资源丰富,水资源总量大,耕地资源分布较集中,具有较好的自然山水资源禀赋。官渡区历史悠久,新石器时期是滇池北岸最早的人类活动范围,羊甫头墓葬群、贝丘遗址、滇青铜等见证着古滇文化与滇池水文化;隋唐朝时期成为古滇渡口、官船渡口,发扬了渡口文化;宋-大理国时期,行舟楫之便、汇八方来商,商贸文化得到发扬;清末民初,昆明北站建成,米轨开来了滇越铁路文化;近代时期,巫家坝机场启用,作为抗战大后方留下飞虎队等众多抗战佳话,历史绵延,文化底蕴深厚灿烂。
(二)劣势
三区分治,片区间协调融合不高。官渡主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空港经济区分属管理,三个片区间除市级重大的轨道交通、高快速路以外,城市主干路、次干路等在片区间联通较少,区域间交通联系不畅。片区间,居住、物流、产业、基础配套等功能上缺乏统筹考虑,造成了区域资源的浪费,未发挥强强联合的集聚效应。三区的融合发展是优势互补、借力借势推动官渡-经开-空港跨越发展的重大机遇,也是谱写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具体实践,时不我待,任重道远,要拧成“一条绳”,形成“一股劲”,筑牢“一盘棋”,推进三区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争当全市经济发展排头兵,为带动全市乃至全省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产业结构缺少韧性,经济增长后续乏力。2021年官渡区三次产业结构比为0.6:33.6:65.8,呈现“三二一”的产业结构,需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工业产业聚集度低、产业链短,对内部其他产业的横向带动作用不强,增长点缺乏。工业主要依靠云南电网、云南盐化、铁建装备3户重点企业支撑,总产值占比超过90%,其中云南电网占80%以上。云南电网、云南盐化两户企业为总部经济,其生产环节并不在官渡,对官渡区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弱。服务业发展水平低。服务业仍以传统生活性服务业为主,金融服务、研发设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不足,结构层次低。相比国内其他国家级临空经济区,昆明空港经济区经济总量偏低,新兴产业发展缓慢,缺少科技创新平台。官渡主城区三产建筑业、服务业占比较高;楼宇经济、总部经济、会展经济、商贸经济有待进一步提升。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困难。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内容多、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在协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部分区级部门和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有差距,还没有形成攻坚合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诸多困难,包括辖区河道处于滇池下游,并穿村而过,污水收集及管网建设滞后,村庄污水未彻底完成集中收集处理、河道周边环境脏差等问题比较突出,水环境治理工作有待加强;受城市开发建设的需要,特别是环湖路以内的湖滨及凤凰山、跑马山城市面山自然林等重要生态系统均遭受不同程度侵占;环湖路以外规划区的六甲、矣六仍存在大量的农田和村庄,南部片区农村面源污染依然存在。官渡区生态环境工作正处于各类环境问题的叠加期,面对日益繁重的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体制机制不健全、人才梯次结构不合理、监管监测能力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环境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高,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短板存在短板,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现代化要求差距较大。多元化治理机制尚未形成。当前,官渡区的生态环境治理手段主要是行政手段,而市场机制(如排污权交易)、经济手段(如绿色信贷、绿色金融等)、技术手段、公众参与等相对滞后。生态环境投入机制不完善,生态环保投资主要以政府财政支出、企业投入自身污染治理为主,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环境基础设施欠账依然较多。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雨污分流建设滞后,污水收集率不高。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设施不足,分类收集处理不够精细。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企业分布多和规划建设项目多的片区集中收集污水的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配套建设覆盖不到位;雨污分流不彻底,仍存在污水直排河道情况,部分河道存在截污不彻底问题。生态环境监管力量有待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力量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环保监管任务不断增加,执法范围不断扩展,执法队伍力量不足问题日益凸显。同时还存在环保队伍能力专业化程度不高,监测监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难以支撑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三)发展机遇
党中央指明高质量发展新方向。党的二十大明确“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提出要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和安全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促进高质量发展;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以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加快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发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如期完成,长江经济带、西部大开发、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协同推进等战略深入实施,以官渡区为支点,面向东南亚、南亚和连接欧亚的国家门户枢纽正在加速构建。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发展机遇。国家层面上,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指出,希望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省级层面上,云南省委、省政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国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全面开启。《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云南省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等决定、方案、规划等的出台,为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建设美丽云南做出了总体部署。市级层面上,2007年昆明市就提出争创国家生态市的目标。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了《昆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成立了昆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在建立健全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资源高效利用制度、绿色发展路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极具昆明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模式。生态文明不断被提到新的历史高度,对处于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重点地区的官渡区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为官渡区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生态创建活动提供了充分的政策保障。
云南省、昆明市区域战略带来新机遇。云南省深入落实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好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十四五”将是云南省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的时期。昆明在加快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进程中,明确提出官渡区为昆明城市新中心、综合枢纽重要承载区、开放发展引领区的功能定位,为官渡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将促进官渡区加快发展,提升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影响力和辐射力。选址官渡区的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呼吸区域医疗中心和昆明市新体育中心,东西向贯穿官渡区的地铁 5 号线、南北向穿越官渡区的地铁 9 号线等重大项目,都将在“十四五”时期进入建设新高潮,必将对官渡区拓展投资新空间和发展新空间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滇中新区高质量发展赋予新使命。云南滇中新区总体方案获得国务院同意,由国家发改委印发,标志空港所在的滇中新区正式进入国家战略层面和实施阶段;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滇中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二〇二五年,建设成为全省改革创新试验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开发开放先行区,山水林城和谐、生态宜居宜业的国际性现代化新城区,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云南样板”,滇中新区是云南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大通道、大窗口、大平台重要载体,空港作为滇中新区核心区,承担提升滇中新区对外开放辐射功能,建设产城融合、宜居宜业国际性航空大都市的使命。
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部署迎来流量爆发。2019年8月,国务院批复设立中国(云南)自贸区,在昆明、泛亚铁路西线德宏和泛亚铁路东线红河上设立“西中东”三个片区,着力打造: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重要通道、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重要节点、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开放前沿。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全部位于官渡区,巫家坝片区为自贸区新城核心,将打造以总部经济、跨境金融、数字经济以及物流供应链管理为主导产业的中央商务区,构建昆明新城市中心,打造“世界级金融中心”,成为昆明自贸片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窗口。
(四)挑战
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压力和挑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官渡区争当全市高质量发展典范城市排头兵,加快打造昆明城市新中心,建成综合枢纽重要承载区,建设开放发展引领区关键期。目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创新驱动的发展格局还未形成,发展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如何积极发展循环和绿色经济,全力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将官渡区的“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如何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成为官渡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一大挑战。如何抓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重要战略机遇,发展绿色产业,倡导绿色生活,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是未来面临的主要挑战。
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带来的挑战。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总体要求下,官渡区将受到更加严格的资源环境指标管控,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面临巨大压力。官渡区绝大部分区域属于滇池流域,大部分土地位于滇池湖滨。由于滇池流域城市建设的推进,人口和产业集聚度的提高,滇池保护对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官渡区未来城市建设、产业发展、人口发展和重大项目实施受资源环境的约束日益加大。
生态环境污染治理面临挑战。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相对容易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普遍得到了改善,要进一步将环境质量从“合格”提升到“良好”乃至“优”,须付出的边际成本会愈发高昂。保护与发展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交织,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污染排放和生态破坏的形势依然严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任务依然艰巨。随着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人口集聚效应进一步凸显,产业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全区环境承载力面临超载的问题将更加严峻。水环境质量仍是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短板、声环境质量提升难度较大、继续保持高水平环境空气质量仍面临较大压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依然艰巨。
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存在短板。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亟须补齐的短板,源头预防的约束力尚未充分发挥,过程控制中排污许可证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还不够严明。加之体系化建设启动时间不够长,有的部门在操作落实上缺乏整体思维,相关制度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尚未充分显现。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相对薄弱,生态文明的理念尚未树立,绿色生产、消费、行为及文化教育体系不完善,生态文明宣传力度不够,尚未形成浓厚的生态环保氛围。
综合判断,未来一段时期,官渡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既面临严峻挑战,也面临历史机遇。在新的起点上,必须紧紧抓住机遇,勇于面对挑战,切实破解难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取得进展和成效。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官渡为目标,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稳定性。全面深入推进水、气、土污染防治及固体废物管控、环境风险防范,进一步强化源头控制,深化污染治理和全过程监督,开展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行低碳绿色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为官渡区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在资源开发与节约中,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以最少地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在环境保护与发展中,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在生态建设与修复中,以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
因地制宜,彰显区域特色。从本地实际出发,发挥本地资源、环境、区位优势,突出地方特色。不贪大求全,不盲目攀比。通过规划编制,选择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作为突破,循序渐进,分步实施。规划要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与相关部门的行业规划相衔接。规划目标与措施应尽可能做到工程化、项目化、时限化。
统筹推进,分步实施。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局观和大生态观思想,将生态文明建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地开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针对客观存在的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水土流失和石漠化问题突出、森林生态系统干扰破坏严重等问题,对山、水、林、田、路、房、厂进行统一规划、集中整治、综合治理,逐步形成有利于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系统。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以人为本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提升和改善环境质量,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深化生态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创新,积极推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党委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统筹辖区内相关资源,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及创造性,充分发挥公众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与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创建生态文明的各项活动,开创政府主导和全民参与紧密结合的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官渡区全域,全部为中心城区,总面积约为632.96平方公里。包括官渡主城的关上、金马、太和、矣六、官渡、小板桥、六甲、吴井等8个街道以及滇池水域,面积161.04平方公里;2008年托管至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阿拉街道,面积65.46平方公里;2014年托管至昆明空港经济区的大板桥街道,2023年析置为大板桥、长水和小哨3个街道,面积406.45平方公里。共计12个街道、133个社区。
(二)规划时限
规划期限为2022—2030年。其中,近期2022—2025年,中远期2026—2030年。2021年为规划基准年(部分数据为2022年)。
四、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突出区位优势、产业优势、生态优势和文化优势,全面建设区域生态文明,着力打造以多元共治为目标的生态制度体系、以防治结合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的生态空间体系、以绿色发展为特征的生态经济体系、以人与自然和谐为基础的生态生活体系、以全民共建共享为标志的生态文化体系,打造昆明城市新中心,建成综合枢纽重要承载区,建设开放发展引领区,努力将官渡区建成“国土空间布局合理、发展模式绿色高效、生态环境优美宜居、生活方式低碳节约、生态制度完善健全、生态文化鲜明繁荣”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打造绿色低碳产城融合引领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争当全市高质量发展典范城市排头兵,谱写好昆明市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的官渡篇章。
(二)阶段目标
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生态红线、耕地红线、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明显优化。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完成单位GDP能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目标。生态质量指数逐步提高,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明显成效,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更加巩固。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亩均使用量逐渐减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农膜回收利用率达97%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持续保持100%。生态文化得到传承和弘扬,生态文明意识全面提升,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100%,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和参与度逐年提高。将官渡区着力打造“绿色低碳产城融合引领示范区”,争当“全市高质量发展典范城市排头兵”,争取2023年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评估,力争2025年前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到2030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经济质效中高端态势不断巩固,产业集群度大幅提升;生态体系建设不断改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天蓝、地绿、水清成为常态,建设成为“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展示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成为城市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先行区,力争将官渡区建设成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质量优良健康、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的“人与自然和谐宜居”之城。
(三)指标目标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的通知》(云环发〔2022〕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3〕209号),整合了最新的省级和国家示范区建设的指标体系,结合官渡区实际,设置特色指标1项,最终形成官渡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包含40项建设指标,详见表2.4-1。
表2.4-1 官渡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现状及目标表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2021年现状值 | 2025年目标值 | 2030年目标值 |
生态 制度
| (一) 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未制定实施 | 制定实施 | 制定实施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22 | 23 | 24 | ||
4 | 河(湖)长制 | -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
5 | 林长制 | -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
6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
7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
生态 安全 | (二)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8 | 环境空气质量 | % 微克/立方米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
优良天数比例 | 98.63,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
PM2.5浓度 | 23,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
9 | 水环境质量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 下降20%,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 无劣Ⅴ类水体,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100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
10 | 城市声环境质量 | % |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85 | 42.2 | 85 | 88 | ||
(三) 生态系统保护 | 11 | 生态质量指数(EQI) | - | |||||
湿润地区 | ΔEQI≥-1 | 45.36(EQI值) | ΔEQI≥-1 | ΔEQI≥-1 | ||||
12 | 林草覆盖率 | % | ||||||
丘陵地区 | ≥40 | 36.78 | 40 | 41 | ||||
13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 % | ≥95 | 95 | ≥95 | ≥95 | |||
外来物种入侵 | -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不降低 | 不降低 | 不降低 | 不降低 | |||
(四)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4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
15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
16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
17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100,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
17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
生态 空间 | (五) 空间格局优化 | 19 | 自然生态空间 | - | ||||
生态保护红线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104.84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16.56%。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
自然保护地 | 自然保护地数量与面积不减少 | 1个,3277.61公顷,数量与面积不减少 | 自然保护地数量与面积不减少 | 自然保护地数量与面积不减少 |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 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更优化 | 33.36平方千米,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更优化 | 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更优化 | 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更优化 | ||||
20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100,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
生态 经济 | (六) 资源节约与利用 | 21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0.26,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22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8.33,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
23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2.18 | ≥4.5 | ≥4.5 | ||
24 | 化肥农药减量化 主要农作物化肥亩均施用量 | 千克/亩 | 减少 | 23.13 | 减少 | 减少 | ||
主要农作物农药亩均使用量 | 0.59 | 减少 | 减少 | |||||
(七) 产业循环发展 | 25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90 | 96.74 | 98 | 99 |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75 | 93.67 | 96 | 97 | ||||
农膜回收利用率 | ≥80 | 96.61 | 97 | 98 | ||||
26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幅度 | % | ||||||
综合利用率>60%的地区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100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
生态 生活 | (八) 人居环境改善 | 27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100 |
28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
29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90 | 99.52 | 100 | 100 | ||
30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50 | 100 | 100 | 100 | ||
31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85 | 98.88 | 99 | 100 | ||
32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 | % | ≥80 | 100 | 100 | 100 | ||
33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95,上级未下达指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
生态生活 | (九) 生活方式绿色化 | 34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50 | 100 | 100 | 100 |
35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 - | 实施 | 实施 | 实施 | 实施 | ||
36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95 | 96.29 | 96.5 | 97 | ||
生态 文化 | (十) 观念意识普及 | 37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100 |
38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85.01 | 88 | 92 | ||
39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80 | 83.45 | 85 | 90 | ||
特色指标 | 40 | 累计建成湿地面积 | 亩 | 保持稳定或持续增加 | 5490.5 | 保持稳定或持续增加 | 保持稳定或持续增加 |
第三章 规划任务与措施
一、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资源高效利用制度、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在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建立起覆盖生态文明决策、评估、管理、考核、补偿等方面制度体系,落实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官渡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一)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1、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依据《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积极推进《官渡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印发实施,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构建全区“三级三类四体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考虑官渡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目标,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引导人口、产业、城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发展方向与布局重点,科学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将生态环境、农业、水务、城管、交通等多部门规划划入空间规划一张图,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加强重点开发区域基本农田等农业空间和林地、湿地等生态空间保护;农产品主产区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方针,开发活动不得损害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不得损害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完善国土空间的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把“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部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制度,对森林、河流、湖泊等生态空间实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转变用地性质。
落实生态环境分区引导机制。依据昆明市“三线一单”相关要求,落实官渡区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和环境准入清单,完成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发挥生态环境对国土空间开发的引导作用。配合做好昆明市“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及跟踪评估。
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空间开发利用、重大项目布局的规划环评,对土地利用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探索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机制。严格建设项目准入,审批机制,加强项目准入审批管控。
2、强化环境准入机制
强化“三线一单”管控,严把新上项目产业政策、资源消耗和环保审批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发展。优化官渡区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强化“三线一单”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指导作用。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指导项目环境准入,强化对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的约束要求。针对各街道、产业园区、功能组团等,完成差别化生态准入政策研究工作,落实差别化准入政策。发挥环境保护政策的约束激励作用,强化环境保护的分类指导,实现产业布局与生态格局相协调、发展规模与环境条件相适应、产业入园与集中治污相统一、行政约束与政策引导相结合的预期目标。
3、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机制
加强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基础环境监测分析能力,强化重点特征污染物应急监测能力;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加强环境应急专家库建设,设立专职或兼职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政府专门储备、企业代储备等多种形式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建设环境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提高区域综合保障能力。
强化环境风险全过程管控。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提高企业环境应急能力水平,规范重大风险源企业防控体系建设。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鼓励企业之间建立优势互补、责任明确、资源共享、有偿使用的应急资源互助模式。支持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建设,持续提升专业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监测和预警能力,开展环境应急综合演练和实战演练。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综合管控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努力减少突发环境风险事故,杜绝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保障全区环境安全。
4、完善环境监测监控体系
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建立气象、环保联动信息平台,完善全要素、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络,提升政府对生态环境的管控能力。建立完善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善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监测,全面推进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实现区域生态环境动态监控,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
5、贯彻落实环保督察制度
贯彻落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分步实施督察。重点把握因为主观原因造成的环境问题,紧盯住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和矛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追究细则,强化责任追究的威慑力;采用点穴式、机动式、定向式、专题式等多种督察形式,重点围绕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关注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解决明显存在的矛盾。坚决以案为鉴,扛牢压实责任,举一反三,全面高质量完成各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的巩固提升,严防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出现反弹回潮。
(二)完善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1、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明确细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清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快形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和自然资源管理者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体制机制。按国家、省和昆明市有关部署,对水流、森林、山岭、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建立统一的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制度,明确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边界,实现能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按质量分级、梯级利用,发挥资源最大效能。
2、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机制
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能源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增效,在能源生产、运输、转换、终端利用等多个环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网供电效率。建立水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健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水价制度,建立排污许可和污染者付费制度,建立节水产品认证与市场准入制度。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探索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精准监管、提高效能”的矿产资源开发保护联合监管新机制。按照云南省、昆明市部署安排,全力打造“五美”(绿美城市、绿美社区、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景区)新模式,有序推进官渡区城乡绿化美化工作提档升级。
3、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建立激励机制,开展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开发、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对绿色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路线选择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产业结构和经济体系,采用先进实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4、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制度
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制度。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补齐和延伸产业链,推进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废物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置。加强工业固废、轮胎、塑料等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拓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覆盖范围,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大力发展中药材原料种植业,建立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流通、消费五大环节的质量认证、质量保证和质量可追溯系统。
(三)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
1、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管理机制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保护;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永续利用,构建以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开展河流、湖泊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国土绿化行动。坚决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方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落实土壤、河流、湖泊修复治理,建立生态修复管理机制。从生态功能维护,城乡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岸线保护等多个方面,统筹设计全区不同河段、不同生态系统类型和不同功能区的环境功能提升和生态保护策略,完善全区生态环境管理机制。
2、贯彻生态资源管护制度
严格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将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实行严格保护,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与监测,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建设。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
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态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建立湿地保护成效奖惩机制,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
3、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
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缩小非公益性用地划拨范围,除军事、国防、社会保障房等特殊用地外,各类建设用地均实行有偿出让和使用,建立健全未利用地有偿出让制度,明确未利用地开发的前提条件,不涉及改变地类性质的,以租用方式供地。从严控制矿产资源协议出让,完善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大幅度提高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比重。明晰水、森林、草原有偿使用范围。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方式,规范出让收益管理。
完善滇池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以共享、受益者补偿和损害者赔偿为原则,从建立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机制、完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创新重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生态保护补偿新模式、创新生态保护补偿推进精准脱贫机制等方面着手逐步建立完善公平合理、积极有效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促进重点生态功能区贫困人口尽快脱贫、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按照《官渡区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官渡区环境保护约谈制度》《官渡区创建省级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等要求,从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对各街道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牵头部门汇总各街道考核实际得分以及有关情况,提出考核等级划分、考核结果处理等建议,并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离任审计、环境保护督察等结果,形成考核报告。考核报告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各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年度评价连续两年排末位的街道党委和政府应当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由组织部门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2、深入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成本。推动制定、完善《官渡区生态环境损害损害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损害磋商、诉讼、赔偿、司法街接、资金使用管理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配套机制,创新方式,鼓励以替代修复兑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以中央环保督察和云南省环保督察为契机,对区内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进行深入梳理,及时妥善处理环境损害,依据环境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准确认定环境污染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保环境侵权受害人得到及时全面的赔偿,同时使责任人付出高昂代价。从生态功能维护,城乡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岸线保护等多个方面,统筹设计全区不同河段、不同生态系统类型和不同功能区的环境功能提升和生态保护策略,健全全区生态环境管理机制。
3、全面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严格贯彻和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云南省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开展全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碳达峰碳中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任务落实情况,加快建立健全审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促进领导干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
(五)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1、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强化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环保“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国家关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相关规定,深入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按照国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据,合理认定责任和追责对象。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离任,都必须终身追责。全面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以及各专项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全区环保督察机构和制度,压实督察整改工作责任。
2、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强化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主体责任,一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环境信息公开的责任,重点污染源企业要发布在线监测数据和企业环境信息,对公开信息的全面和准确性负有法律责任。企业法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周围环境和居民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并采取减缓影响和污染治理措施,发布相关结果。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证制度,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基于环境审计和排放绩效的企业环境报告制度。排污者必须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企业环境自律体系建设,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环境违法成本。积极推进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落实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和赔偿工作。
3、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建立绿色金融单独统计机制,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节能低碳、生态环保等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引导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型企业到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设立各类绿色产业基金,不断增加绿色金融服务供给。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进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强化系统治理,实行按效付费。对工业污染地块,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按照补偿处理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完善并落实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
4、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将地方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保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信用中国”网站等依法依规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在国家和省级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基础上,建立企业环境诚信档案制度,推进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用档案中,依法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由相关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
5、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推进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规范生态环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监管领域执法能力短板,健全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完善监管机制,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监管执法,定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监督检查,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各类生态破坏行为并跟踪督办,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及长效机制建设。强化监测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更新并完善辖区空气自动站、水质监测站、站所设施,推动实现环境质量预报预警,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
创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模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充分运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确保在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环节与司法机关达成一致,精准高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完善生态环境违法容错纠错、重点环境问题后督察等制度。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围绕水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巩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以入滇河道综合治理、实施滇池湖滨湿地恢复与建设、大气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提升、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等为重点,坚持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一)三水统筹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1、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
强化河道综合治理,提升入滇河流整治。持续推进海河、广普大沟不达标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在现有工程措施的基础上,系统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河道水质达标。针对金汁河、小清河、枧槽河等已达标河道水质波动较大,加强已达标河道监管,稳定河流水质。持续巩固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重点项目成效。规划期间,继续实施环滇池生态保护治理、十五条入滇河道的美丽河道建设、滇池流域网格化清水入滇微改、滇池流域空港经济区西冲大沟水环境综合整治、阿拉街道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继续推进马料河、广普大沟、虾坝河、姚安河、海河河段等水质断面不达标河流及其支次沟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通过实施河道截污、垃圾清理、底泥清淤、河道生态修复等措施,改善河道水环境。查缺补漏,进一步严格排查河道及支次沟渠排污口、排水口,完善河道及支次沟渠截污工程,对各排污口实现全面截污,做到污水全收集。加快完成官渡区水系统调整工程,保障区域水安全,解决片区污水收集问题,借助水系调整工程,打造区域水环境。加强已消除黑臭河道管控,开展河道长治久清工作,通过河道排口排查、改善河道水动力、清洁水源补给等措施。
加大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提高污染控制水平。开展区内城市面源源头减排,合理控制城市硬化地面面积,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控制在40%以上,完善区域内公共绿地初期雨水及资源化利用工程,加强公园初期雨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监管。形成排水管道清淤机制,定期对主要排水管网进行排查清淤,确保排水设施在雨季能够正常运行,同时减少雨季初期冲刷带来的污染负荷,提高城市面源污染控制水平。
加强污水收集处理效率,完善区域排水系统。一是结合区域开发,继续完善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开展官渡区市政雨污水系统完善及问题节点改造工程,实施官渡区南部雨污合流水转输通道、主城二环路内局部区域雨污分流管网建设试验示范、滇池流域网格化清水入滇微改造等工程,确保沿线污水应收尽收,同时保证污水进厂、清水入河;对于未实现雨污分流的排水单元,应尽快实施庭院雨污分流工程。结合路网建设,不断推动官渡区排水管网系统的完善,提升官渡区管网覆盖率,区内建成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二是加强辖区管网维护,提升排水收集系统运行效率。开展辖区内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水源清查工作,结合主城区河道系统潜在倒灌口的清查及倒灌风险评估,明确系统缺陷,并结合必要的系统局部改造工程,降低系统来水总量,提高区域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运行效益;推进日常维护工程的实施,建立健全辖区排水收集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排水管网的优质运行,提高区域污水收集效率。三是新建水质净化厂,强化污染治理。“十四五”期间,官渡区开展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新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规模30万m3/d和10万m3调蓄能力。
严格落实河长制,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定期开展河道排查,减少河道违法排污,联合环保、城管、水务、安监、公安等部门,重点对违法排污量大的片区临违建筑及部分违法排污市场厂房进行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减少违法排污量;加强沿线水质监测工作,及时分析水质变化情况,以监测数据指导水质提升整治工作;加快推进河道日常管理及维护长效机制的建立,加强河道管护队伍的建设,强化河道日常监督管理。继续坚持和完善河段长责任制,划定重点、区分区域、明确标准,层层落实管理责任,上下联动,全面推进,使河道长效管护进入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治水效果不反弹。
2、加强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积极推动水生态修复。实施滇池湖滨湿地恢复与建设,在现有塘库湿地中设置导流坝埂设施,确保湿地的水力负荷、污染负荷、水流停留时间等技术参数在合理的范围内,提升滇池环湖湿地水质净化能力;新建宝象河水库入库湿地。继续开展滇池内源污染治理,持续降低氮磷营养盐浓度,重点控制蓝藻水华;强化湖面保洁管护,水面的水葫芦、大薸等水生漂浮植物打捞处置;开展滇池水生植被生态修复技术示范,形成成熟的生境改善及植被修复技术体系,采取适度人工干预恢复滇池湖体水生植被,创造鱼类、鸟类等生物创造栖息生境。
恢复湖滨湿地自然属性。巩固“四退三还”成果,开展生态修复,实现还湿地、还林、还湖,继续扩大湿地面积,逐步恢复湖滨湿地自然属性。继续推进福保半岛湿地公园、星海湿地公园(二期)、宝丰湿地公园(二期)等工程建设,逐步恢复湖滨湿地自然属性。到2025年,流域森林覆盖率和湖滨湿地面积进一步提升。
建立湿地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已建成的生态湿地品质,逐步完善滇池水陆相连的湖滨带生态结构和功能,加快滇池湖滨带物种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的恢复,实现构建滇池湖滨“乔——灌——草”结合的复合生态湿地,促进湖滨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生态建设工作。建立湿地管理体系,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科学指导官渡区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对已建成湿地的管护,完善湿地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湿地资源数据库,对湿地资源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湿地生态服务功能评估,对自然湿地面积和保护率变化进行核查。
开展河道生态补水。官渡区五甲、六甲宝象河、姚安河、老宝象河、虾坝河等河道全年断流时间较长,为保障河道生态基流,开展生态补水工程,改善河道水环境,采用补种本土沉水植物、增加河水溶解氧等方法,修复河床生态系统,加强河道自净能力。
3、强化水资源保护与管理
增强水资源保护意识。全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水法规、水资源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充分利用电视、微博、公众号等媒体资源,对节约用水等方面进行宣传,提高公众对水资源保护的认知。
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以成功创建国家级区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区为起点,进一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应放在3个方面:①完善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度体系,使人们在生活和生产中具有自觉的节水意识和观念,实现取、供、用、排水的全过程节水。②完善与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实现从“以需定供”- “以供定需”-“以水定发展”的转变。③建设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
优化水资源配置,实现水质水量联合调度。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合理规划区建设规模和人口总量,合理调控区产业规模和产业结构,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完善官渡区水资源联合调控系统,结合美丽河道建设,实现河-湖水质水量联合调度,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调度中。
实施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升水资源可利用量、可利用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节约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积极开展城市节水,加强供水和公共用水管理,推行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提高生活用水效率。加强城市污水、雨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建设部分再生水管道,实施主城再生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扩能增效项目,加强再生水处理利用能力;将再生水、雨水等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调度中,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增加城市可利用水资源,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
4、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统筹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统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要求,以傍河型地下水为重点,防范受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对地下水的污染。加强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的环境风险管控。
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以《云南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为基础,贯彻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积极配合昆明市细化地下水污染保护区、防治区及治理区。
严控地下水开采和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排查,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勘查许可、采矿许可,编制地面沉降区地下水压采方案;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实行取水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对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可到达区域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
实施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与监管。开展全区地下水现状调查与评估,识别地下水环境风险与管控重点,划分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实施分区施策;开展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完善地下水监测数据报送制度,建立地下水环境信息数据平台。
(二)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持续推进污染源治理
推进交通源防治。加大调整全区公交车辆、出租车以及营运客货车辆的运输结构,提升城市绿色交通运输比例。倡导绿色出行和环保驾驶,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与电动汽车拥有量相适应的“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强油品监督执法。加强移动源综合防控,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货运和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全面监控。推进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油改气”或“油改电”进程。
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管控。加大颗粒物污染防治力度,强化施工工地环境监管,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禁止未遮盖的渣土运输车辆上路。加强区内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提高城市道路清洁度。
深化生活源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与控制,推行主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加强空气污染监测及智能化系统建设,推动餐饮油烟排放实时监测和智能化监管。强化“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和监管工作。禁止人口集中区域的露天焚烧行为。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环境风险防控。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清单调查工作,建立排放源清单管理,为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和总量控制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全面调查辖区内挥发性有机物主要行业企业,建立健全排放源清单,摸清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及排放结构情况。制定主要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方案并实施,从源头降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全面推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重点区域道路、水务等线性工程进行分段施工。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区出入口、城乡接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强化公路交通、城区道路扬尘治理。城区裸露地面、粉粒类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全面加强绿化用地、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扬尘治理。
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能力。协同推进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治理,确保城市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全面加强空气质量监控能力建设,完善全区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快大气复合污染监测、评价、监管、信息、应急、监察及机动车排污监控等能力建设,将VOCs和非甲烷总烃指标纳入常规检测指标,完善考核体系。
2、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协同开展PM2.5和O3污染防治。推进细颗粒物与臭氧防治、蓝天与应对气候变化、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三个协同”,统筹考虑PM2.5和O3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抓好重点时段管控、重点行业治理、重点区域管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确保空气质量持续优良。
优化污染天气应对体系。积极预警、及时控制,提高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实现城区7—10天预报,PM2.5和O3预报准确率进一步提升。完善轻、中度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重点行业实施绩效分级管控,完善差异化管控机制。完善应急减排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渠道。
3、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
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严厉打击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销售、使用等非法活动。实施含氢氯氟烃(HCFCs)淘汰和替代。继续推动三氟甲烷(HFC-23)的销毁和转化。鼓励研究开发替代技术和替代产品。
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鼓励开展恶臭投诉重点企业和各类开发区监测。加强化工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城区垃圾填埋场及其他领域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风险管控。完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探索建立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
4、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管理
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能力。协同推进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治理,确保城市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全面加强空气质量监控能力建设,完善全区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快大气复合污染监测、评价、监管、信息、应急、监察及机动车排污监控等能力建设,将VOCs和非甲烷总烃指标纳入常规检测指标,完善考核体系。
落实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严格落实“昆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区内污染物排放管理。建立与邻近各区县和开发(度假)园区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官渡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达标保障方案,建立官渡区环境空气质量预警机制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区级大气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动态管理清单为基础,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监管,建立区内企业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严格预警状况下大气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管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控制工业噪声,禁止在医疗区、文教科研区、机关办公区、居民住宅区等声环境敏感区域内新建、扩建产生噪声的工业企业。规范管理建筑施工噪声,严格建设审批,执行建筑噪声施工许可证制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切实防范交通噪声,合理规划不同等级的城市道路系统密度,以保证声环境敏感区与道路间有足够的消声距离。改善路况,加大对道路的修护,降低轮胎与道路摩擦产生的噪声。监督长水机场落实机场环评提出的包括敏感点降噪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机场声环境敏感区的规划和控制工作。在噪声达标区内开展“宁静小区”创建活动。
(四)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1、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抓紧制定官渡区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达峰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化各领域各层级的贯彻落实。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达峰行动、科学谋划碳中和行动,推进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首先鼓励辖区能源、工业、交通和建筑等领域制定达峰专项行动方案。推动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制定达峰目标,按照省、市要求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积极鼓励辖区内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等领域制定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同时争取在官渡区辖区内建立云南省碳交易中心,打造一个市场化、金融化的全省碳交易中心,充分发挥金融中心的区域优势。
2、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推动区内有色、建材等高耗能行业节能降耗,严格产能置换监管,提升系统电气化水平,强化先进低碳技术研发及应用,推进能效对标活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继续推进低碳产品认证,推进落实《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鼓励节能减排创新行动。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加强低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化全区交通运输结构,持续推进公共交通建设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以县城规划区、热点旅游目的地和高速公路服务区为重点,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绿色建筑体系,全面提升建筑节能水平,开展绿色建筑行动。
3、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开展辖区内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编制官渡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推进企事业单位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的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不断完善温室气体基础数据统计制度。
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的监管。建立健全辖区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体系,建立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管理清单,加强对重点单位的监管,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基础数据统计及核算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碳减排目标任务,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制定工业、农业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方案,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理设施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控制。
(五)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1、加强农用地保护与安全利用
严格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对已划定的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建立分类管理清单,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加强农业面源的防治,鼓励增施有机肥,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进农业发展和城市化拓展相互依托、融合发展,构建形成农村一二三跨界融合、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的新局面。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进行集约化农业生产;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探索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大力推进秸秆还田,集成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建设一批病虫害绿色防控及农药减量示范村(区),继续推广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对矣六街道王官村农村进行面源污染治理,开展村容村貌进行提升改造,农田周边开挖农灌用水、初期雨水调蓄塘及清水生态沟等“乡村振兴”工程。
2、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
将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强化污染地块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加强原骏辉工贸有限公司、原四甲电镀厂等疑似污染地块的调查、监管、治理,督促企业开展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工作,并根据调查评价结果,针对受污染地块提出治理方案,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技术方法,有效推进污染治理,消除土壤污染隐患。加强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加强六甲街福保社区、官渡街道宝丰社区、矣六街道王官社区土壤环境监测,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根据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用地准入。加强多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3、建立动态清单监管机制
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加强工矿企业污染源环境监管,根据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依法推进重点污染地块的治理,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做好风险管控、污染防治等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区政府应与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凉亭轧钢厂等有关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措施和责任。
建立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预警制度。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和土壤污染重点治理区的土壤污染监测预警制度与相关配套系统建设。通过区域及周边农业、工业、生活等污染源强度与管控措施等相关信息的更新,以及调查、监测等相关工作数据的验证,开展区域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在不同时期的变化趋势模拟与分析,建立污染防治决策支撑体系。针对不同区域的变化趋势,发出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逐步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将已发现的农用地土壤污染物含量超标区域、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区域,以及工业园区、原矿采选区、填埋场等历史及现有污染源的影响区等作为重点,进一步结合土地分布、利用及规划情况,适当补充相关点位并开展调查,在空间上对耕地、林地、草地、园地等不同类别农业地的土壤污染边界与程度分别进行细化,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的优化提供参考。建立官渡区污染地块清单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统筹安排清单内地块开展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等措施。
(六)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1、全面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加强林草资源管理。严格资源管理,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落实林地分级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占用公益林、天然林和蓄积量高的林地,强化林地定额5年总额控制机制,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加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严格管理超载过牧、违规放牧等行为,强化源头管控和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卫星看、实地查、网络传”的森林督查机制,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脆弱区、重点违法领域问题的监管,强化森林督查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开展打击涉林草违法专项行动。坚决查处非法占用林地、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及毁林毁草开垦等案件。加强林草工作基层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资源管理能力。
开展退化林修复。科学开展退化林修复,遏制森林退化。探索森林科学经营,以生态区位重要、林相残败、林木生长衰竭、林地生产力出现严重下降的林分为修复对象,采取不同修复方式修复森林。
全面保护湿地。优化湿地保护体系空间布局,逐步提高湿地保护率,形成覆盖面广、连通性强、分级管理的湿地保护体系。加强重要湿地、沼泽及内陆滩涂湿地保护,改善湿地生态状况,维护生物多样性。采取近自然措施,增强湿地生态系统自然修复能力,对官渡区滇池湿地区域开展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相关措施提前监察,稳步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质量;依托省市级单位,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加强湿地分级管理。加强重要湿地生态监测和保护管理状况评估。开展湿地科普宣教和保护宣传。
推进重点区域绿化。根据全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布局,针对重点功能区和重点生态区的突出生态问题,因地制宜确定绿化方式。滇池周边等重要湖泊流域区加强封山育林育草,推进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
2、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严格落实《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加强区域内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力度,开展植被修复,加强生态廊道建设,加强保护区连接性,与周边区域构建跨区域保护体系,促进自然保护区特殊生物多样性资源的有效保护。开展官渡城市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监测。在境内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物种、特有种,建立完善监测网络体系,长期进行调查监测,全面、准确掌握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地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现状、动态变化。开展滇池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和监测,加强滇池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提高区域监测防控能力,做好防灾减灾。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区级各部门间及与市级的协调配合与信息沟通,统筹推进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全面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全区外来有害入侵物种类型、数量及分布情况,科学合理评估外来有害入侵物种发生发展规律和风险等级,制定外来有害入侵物种预警方案,建立健全评估、监测、预警、防治体系。加强外来有害物种入侵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及时发现,及时除治,防止检疫性和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确保生态系统安全。
构筑生物安全防范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监测和安全防范体系的能力建设,提高生物多样性预警和管理水平;加强生物物种资源引种的检验检疫能力建设,开展物种引进的风险评估;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入侵机理、扩散途径和防范措施研究,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
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利用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宣传活动日,结合区域重点保护动植物及特有的濒危保护物种,开展形式多样的生物多样性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及法律法规,提高当地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3、全面加强生态系统监管
构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和遥感监测,及时发现、移交、查处各类生态问题并监督保护修复情况。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监测网络,实现常态化监测。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管平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依法依规开展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自然保护区资源本底调查、生物多样性监测、生态系统价值评估。
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强化与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相关部门协同,完善执法信息移交、反馈机制。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国家和省重大工程、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禁食野生动物等生态保护监督检查。强化对开矿、修路、建设、围填、采砂等破坏湿地、林地、草地、自然岸线等行为的监督。
(七)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1、持续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风险防范能力
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与利用能力。支持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提升小微企业、各类开发区、科研机构、学校等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以主要产业基地为重点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实现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
建立平战结合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规范运行。统筹新建、在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设施资源,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物资储备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医疗废物源头分类,设置医疗废物专门的收集容器和暂存点。精准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加强医疗废物等处理处置环境监管。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和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培训,依托条件较好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建设培训实习基地。加强固体废物专业机构及人才队伍建设,组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专家团队,强化重点难点问题的技术支撑。探索在重点监管单位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推行应用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实现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
2、强化固体废物管理
强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以炉渣、生产固废为重点,积极拓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途径,鼓励建设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强化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支撑保障作用。
严格贯彻“限塑令”,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增加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绿色产品供给。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持续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使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要求的超薄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和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在电商、快递、宾馆酒店等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推广绿色物流、塑料减量模式。降低城区塑料垃圾填埋量,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建立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及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多元共治体系。
3、完善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警体系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结合辖区内开展的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工作,适时修订《官渡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环境应急监测、应急处置、应急防护和救援物资储备等内容。不断充实以官渡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当发生一般环境事件(Ⅳ级)时立即启动区级预案并负责处理,发生较大(Ⅲ级)、重大(Ⅱ级)或特别重大(Ⅰ级)环境事件时,由官渡区应急指挥部做好先期处置,并及时上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针对危险化学品泄漏、辐射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造成环境风险等情况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采取实兵、实车、实装、无脚本的方式进行,加强生态环境、公安、卫健等多部门联动,加强与街道办事处和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突发情况处置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增强综合处置事故能力。
4、加强极端气候事件预警能力
加快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系统、山洪地质灾害监测系统、交通电力能源等专业气象监测系统、水文监测预报系统等建设,优化加密观测站网,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立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机制。
三、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立足官渡区地处滇中新区的连接交汇地带的“区域定位”,拥有昆明长水机场、昆明火车站等交通枢纽,正确把握官渡区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守三条控制线、优化区域生态空间格局、加强岸线管控为重点,统筹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努力打造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利用格局,为官渡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生态空间保障。
(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健全国土空间管控体系,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腾挪城市发展空间。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新机制,促进区域间错位发展、分工协作和功能互补,引导产业聚集和人口有序疏解,全面增强官渡区城市中心核心区的综合承载力、辐射力和带动力。
1、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划
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对国家重点开发区的定位要求,制定执行差异化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政策和考核体系。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发挥官渡区优势,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充足、扩散条件较好区域优化布局,强化产业聚集区生态环境管理。
2、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纲领,明确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和总体空间结构,加强空间规划体系衔接,落实“多规合一”,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精准落实省、市规划重大战略和分解下达的空间管控约束性指标和强制性要求,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强化区域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结合产业优化升级、环境综合治理、土地综合整治等措施,以城市更新改造为契机,进行二次土地开发利用,激活发展新空间。以存量优先、优化空间开发和空间治理为前提,增加优质空间有效供给,统筹城市地上空间开发及地下空间等各类资源,释放存量用地资源,形成立体空间规划开发格局,拓展发展新空间。
3、优化县域产业发展布局
衔接《昆明市官渡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官渡区发展实际,按照昆明市城市核心区的城市功能定位,明确区域开发重点,合理设置城市发展核心轴和功能区,科学构建适应现代城市发展方向的城市功能空间布局。整体构建“一湖两屏,两轴支撑,三心驱动,多片协同”空间发展格局。
一湖两屏:以滇池保护为核心,以拱王山和梁王山为生态屏障。
两轴支撑:衔接昆明市发展主轴,东西向嵩明-空港-安宁,南北向主城-呈贡-晋宁。
三心驱动:以空港核心、经开产业发展核与巫家坝城市新中心为发展驱动。
多片协同:官渡主城现代服务片区,经开高端制造片区、空港临空产业片区多片协同发展。
(二)严守三条控制线
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将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夯实官渡区高质量发展基础。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强化底线约束,优先保障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国土安全。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以生态保护红线为生态空间管控底线,严守生态红线面积。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制,整体保护山、水、林、湖、田生态资源与空间,严格保护滇池及环湖湿地生态系统区两大生态核。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禁止开发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以及其他各类保护地范围﹐并通过规划层级层层落实。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制定保护与修复方案,优先保护良好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栖息地,修复受损生态系统,构建生态廊道和重要生态节点,提高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
2、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守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结合官渡区经济、人口、地理和基本农田保护等现状,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设立统一标识,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
3、严守城镇开发边界
严格落实城镇开发边界。通过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防止城镇盲目扩张和无序蔓延,促进城镇发展由向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优化城镇布局形态和功能结构,提高城镇人居环境品质,推动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强化城镇空间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内,严格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强化城镇建设集中布局。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生态控制线范围区域,按照生态管控区管控要求进行管理,城镇开发边界与生态控制线之外的农业农村发展区,推进集体建设用地集约集中利用和复垦还绿。
推进城镇区域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优化城镇用地配置,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推进城镇区域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建设韧性、绿色、低碳城市。加强县城周边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保护,保障生态环保型工业产品和服务,强化城市规划区中未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
(三)优化区域生态空间格局
1、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发展战略,实施生态功能区划。深入融入昆明市“一带四区、两湖六脉、多点保育”生态格局和山水相融的城市生态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四区”中的中部生态保护和治理示范区保护、两湖中的滇池保护,实施区域内生态保护,实施天然林、公益林生态修复和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环滇池湿地保护与治理。同时结合官渡区实际,加强对区域内湖库河流、湿地、天然林地、城市绿地系统、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
构建“一核两屏多廊多节点”的生态安全格局。“一核”为滇池核心;“两屏”为:拱王山生态屏障、梁王山生态屏障;“多廊”为:马料河、宝象河、盘龙江、对龙河等滇池流域与牛栏江流域主要河流所构成的生态廊道;“多节点”为:宝象河水库、跑马山、凤凰山、八家村等多个节点。
2、完善生态监测体系
构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监管法规标准体系。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和遥感监测,及时发现、移交、查处各类生态问题并监督保护修复情况。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管平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
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强化与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相关部门协同,完善执法信息移交、反馈机制。配合省、州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国家和省重大工程、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禁食野生动物、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等生态保护监督检查。
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配合省、州开展典型区域生态系统调查评估,评估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成效,加强实施修复过程中生态质量、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监测。
(四)加强河湖岸线保护与修复
1、强化河湖岸线范围划定与管护
严格执行官渡区15条主要入湖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实施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推进明确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边界、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用途管制、规范处置涉水违建问题、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生态修复、提升河湖水域岸线监管能力等5项任务及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因地制宜安排河湖管理保护控制带等重点工作,全面清理整治涉河湖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涉河湖建设项目许可、监管,构建全区河湖空间管控新格局。
2、落实河长制工作及“一河(湖)一策”方案
严格按照官渡区此前已经完成的各“一河(湖)一策”方案系统推进河湖水域岸线划定及保护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问题的保护治理工作,实现从“治乱”到“治病“治根”,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同时,做好“一河(湖)一策”方案中有关监测设施工程的建设和营运监管工作,切实发挥监测工程在水环境方面的保护功能。
3、加大河湖执法督察力度
执法和督察能力是关乎官渡区水环境监管措施是否能够执行以及执行效果的最核心的能力,在“十四五”时期,官渡区生态和水资源保护局应当进一步健全河湖执法核查和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机制,推进水行政执法与相关环保、林业、刑事司法等有关执法部门的有效衔接,在结合河湖“清四乱”等系列专项行动进行联合执法的同时,推动水政执法走向“严紧硬”。
4、加快推进湿地建设,恢复湖滨湿地自然属性
持续推进湖滨生态修复,实现还湿地、还林、还湖,巩固“四退三还”成果,继续扩大湿地面积,逐步恢复湖滨湿地自然属性。推进星海湿地公园(二期)、宝丰湿地公园(二期)、福宝湿地公园建设,建成福保半岛生态湿地70.4万平方米,同时结合河道沿线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把河道建设成为绿色生态走廊,恢复河道及湖滨带生态系统,实现湖滨湿地水体与滇池水体、河道的连通,提升湿地对滇池湖体的保育功能,恢复湖滨带水陆交错的自然生态状态。
5、建设生态廊道,固定湖滨生态带
落实《环滇池生态廊道总体规划(2020—2025年)》,持续推进滇池生态廊道建设,实施官渡区湖滨湿地生态廊道慢行系统建设工程,完成星海、宝丰湿地生态步道建设,结合现状道路修建福保半岛湿地生态步道,利用环湖路人行道跨越广普大沟,利用现状环湖路骑行道和步道、海东湿地现状步道,确保官渡区环滇池主线生态廊道全线贯通。利用生态廊道划好“人类活动圈”,逐步实现“人水和谐”的目标。
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依托官渡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实际,坚持一二三产相互融合,落实昆明市产业体系及空间布局要求,强化三个片区间的产业互补,重塑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成群组链。加快打造昆明城市新中心,努力建成综合枢纽重要承载区、建设开放发展引领区。北部依托长水国际机场发展临空产业,中部发挥制造优势发展智能制造产业,南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强链、延链、补链、建链并举,推动官渡产业整体转型升级彰显开放之都。围绕推动县域经济绿色发展、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转变等,控制与提升单位GDP能耗、水耗、用地效益以及碳排放强度,推进企业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加强园区循环化改造、区域循环产业链构建、生态种养模式推广、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
(一)推动县域经济绿色发展
严格把好产业准入关。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加强基本建设和重点投资项目的跟踪与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新上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和新增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省级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的规定。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正)要求,将新产业目录中的淘汰类项目作为本地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强化对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的约束要求。制定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依法推行规划环评和项目建设环评,严禁上马任何可能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
强化资源环境承载力约束。明确资源环境承载力与产业准入要求,制定区域产业发展准入清单和负面清单。重点开发区要坚守生态底线,防止污染转移和过度开发,推动区域产业聚集化和绿色化发展。生态发展区要按照生态功能恢复和保育原则,实行更有针对性的产业准入和环境准入政策与标准,提高各类开发项目的产业和环境门槛。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坚持面上保护、点状开发,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和开发范围,禁止成片蔓延式开发扩张,保持并逐步扩大自然生态空间。科学承接产业转移,防范过剩和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
增加绿色供给。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强化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推行节能低碳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增强绿色供给。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制定政府绿色采购产品目录,统筹推行绿色产品标识、认证。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评制度,把好项目准入关,引导企业加快生产技术装备的升级改造,减少能源消耗和废物排放,创建一批生态示范企业、低碳示范企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二)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1、打造北部临空经济产业发展区
北部发挥空港经济区航空枢纽优势,遵循临空产业发展规律,构建“4+3+N”产业体系。 4 大航空核心产业:推动长水国际机场扩建和机场南商务片区建设,继续做大航空运输与物流业,大力发展航空保障、维修、培训、航空工程技术与服务等航空服务业,壮大发展航空维修与零部件制造业。 3 大临空新兴产业:发挥空港经济区航空运输优势,吸引航空偏好型产品制造向空港及周边集聚,以长水机场为晶核打造临空产业集群,重点延伸疫苗、血液制品等生物制品产业链,引进发展中药(民族药)、化药仿制药,做强生物医药产业;以光电子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为重点,做精电子信息材料产业,着力向终端产品延伸;培育壮大减隔震制品、电力装备等产品,加快引进高端装备制造。 N 大临空现代服务业:围绕航空都市新城建设,完善现代居住、商业娱乐、文旅休闲等功能,引导空港经济区从单一的航空交通枢纽向现代航空都市转变;加快推进小哨-东盟片区开发,培育发展未来交通科技创新产业,集超算中心、智控中心,涵盖公路、铁路、航空等领域的智慧交通和科技研发功能;推动空港经济区与综合保税区、自贸区、磨憨—磨丁跨境经济合作区联动发展,适度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中高端环节,加快培育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高端商务、总部经济、电子商务等产业,将空港经济区打造成为昆明市开放型产业经济重要功能区。
2、建设中部智能制造聚集区
中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烟草及配套产业高端制造产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普照海子片区依托邻近空港经济区区位及自身产业基础,发展智慧物流、多式联运等现代物流和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高端制造产业。清水片区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健康产品、烟草及配套等高端制造产业。
3、提升南部现代服务核心区
南部主城区构建“4321”外向型的现代服务业体系。聚焦省级五个万亿级、八个千亿级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以高端智造、会展经济、商贸物流、地产经济 4 个产业筑本强基,以大健康、文化创意、休闲旅游 3 个产业助推升级,以数字经济、总部经济 2 个产业赋能扩能,以服务贸易 1 个产业提质聚力。 发展 M0 创新型产业。基于官渡区现状产业基础,清退能耗高产出低的行业,未来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数字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能源等创新型产业。构建现代化都市农业。借力资源优势,以生态绿色农业、观光休闲农业、都市农业、高科技现代农业为方向打造“农业+”发展模式。
4、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创新和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提升生态产品供给水平和保障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夯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础。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开展生态产品确权登记,对河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统一进行确权登记,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落实所有权的实现主体,明确派生出的用益物权。探索构建行政区域单元生态产品总值和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
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体系。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完善价格和财税体系,对环保型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提高企业绿色生产收益。争取环境保护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投资生态建设项目。强化领导干部“保护优先、绿色发展”意识,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
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生态补偿及生态修复、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加强生态公益林资源保护管理。完善污水、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积极探索“生态+”产业发展新模式,推动生态产品向生态经济转化。继续践行“两山”转化模式,依托生态资源优势,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官渡模式。
(三)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转变
1、优化能源结构
严格控制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全面降低能耗,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达成目标任务,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坚持先立后破,以保障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为底线,推动能源低碳转型平稳过渡。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开发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深入开展节能降耗行动,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开展全区煤炭消费减量管理,抓好建材、冶金等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强化节能环保约束标准,坚决淘汰重点耗能行业落后产能。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落实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组织实施电机系统节能、燃煤工业锅炉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热电联产、绿色照明等节能重点工程。
2、推进资源节约利用
(1)节约利用水资源
围绕全区重点产业、重点缺水区域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加快推进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官渡区水资源配置体系,不断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节水型社会,从严节水指标管控,严格用水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等约束性指标的管理,加快制定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水资源论证工作。强化用水管理,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城市用水计量和取用水统计,推动非常规水利用,建立水资源监测预警机制。继续推进重点领域节水,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等措施和重大节水工程。
(2)加强土地资源节约利用
高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坚持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优先位置,贯彻国家“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用地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存量用地,努力盘活城镇低效用地,优先挖掘城镇用地内在潜力,引导工业项目“退城入园”进入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厂房。大力推进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中、发展集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从严管控城乡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探索建立土地用途转用许可制,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转用管控,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措施。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利用计划“增存挂钩”等途径,尽量减少新占耕地。实施耕地轮作制度,加快提升耕地质量,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加大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力度。科学合理运用《官渡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按照节约和总量控制的原则,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时序,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目标,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建立绿色技术体系,研究和开发节约能源、减少物耗、减少废物排放量的技术,提倡清洁生产和绿色产品的使用,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加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结合在产企业工业固体废物情况调查,开展区域内固体废物处置能力调查评估,识别主要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点和关键环节,推动构建产业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区域内的循环经济产业链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相结合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体系。以粉煤灰、煤渣、尾矿、冶金废渣等为重点,构建区域回收和综合利用系统。
(四)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
加快发展产业园区循环经济模式。昆明经开区是云南省唯一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绿色园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等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产业园区。重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在循环经济产业链培育、节能降碳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发力,力争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产业优势突出、生产清洁高效、资源循环利用、环境生态良好、管理服务完善的循环化改造的示范,资源产出率、污染防控能力和管理服务能力均达到国内同类开发区先进水平。
加快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目标,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建立绿色技术体系,研究和开发节约能源、减少物耗、减少废物排放量的技术,提倡清洁生产和绿色产品的使用,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加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结合在产企业工业固体废物情况调查,开展区域内固体废物处置能力调查评估,识别主要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点和关键环节,推动构建产业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区域内的循环经济产业链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相结合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体系。以粉煤灰、煤渣、尾矿、冶金废渣等为重点,构建区域回收和综合利用系统。
(五)强化行业清洁化生产
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其他行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提高清洁生产审核质量。鼓励开展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审核模式试点。探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分级管理模式,对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企业以及生产、使用、排放《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业严格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五、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以构建生态、优美、舒适的生态生活体系为目标,以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城市绿化空间、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等为重点,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公用服务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进一步落实民生改善工程,构建绿色生态城镇体系,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善城乡生活环境;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发展,以绿色生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员动员、人人参与,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风尚,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展示区。
(一)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依托辖区内昆明市第二水质净化厂、昆明市第六水质净化厂、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昆明市第十一水质净化厂、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和9座处理站等污水处理设施,消除城镇污染源增量、去除存量。新建调度泵站及新建、改建污水管网系统,提高水质净化厂运行效率;实施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置工程,实现污泥资源化利用;实施排水系统改造、清淤除障,提高排水管网覆盖率。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推进的原则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官渡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工程建设。
2、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设
按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无废城市建设理念,贯彻落实《官渡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健全分类各项制度,明确任务、工作标准和工作重点,并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提高官渡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加大街道、社区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力度,确保每个小区均有垃圾分类集中点,每个社区都有垃圾分类中转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探索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积分兑换等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全民规范分类。
3、推进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
推进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全区城镇消除旱厕,大力推进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城市新(改)建公人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开展农村公厕提质达标行动、展示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至少有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干净、卫生,达到相应规范标准。
(二)构建城市绿化空间
1、优化提升城市风貌
结合打造昆明新中心的城市功能定位,高标准提高城市设计品质和规划建设水平,科学确定城市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城市设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特色风貌塑造等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进一步提升主城区、新开发区域功能,实现集约紧凑、功能复合,增强城市的宜居宜业宜游功能。强化城市形态设计和品质提升,建立统一协调的城市轴线、城市天际线、城市文脉、城市风格和色彩,突出人文特色和自然景观相互融合,塑造城市特色形象。统筹推进公园、绿地、景观、慢行道等设施建设,拓展城市生态休闲空间,开展“城市增绿”行动,提升街道、公园、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品质,重点开展公园绿地、城市门户节点、街道景观、夜景照明系统等提升工程。围绕“人、城、境、业”四大维度,着力彰显“历史、文化、生态”的特色优势,探索城市面貌融入社区和产业功能区建设,构建人城境业和谐统一的新型城市形态。
2、构建城市绿化景观格局
结合官渡区绿化分区特点,打造官渡区“春城无处不飞花、四季有景”的特色植物景观,围绕新城“公园+”和“老城+公园”建设理念、“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目标,按照区级公园、社区级公园、街头绿地三级建设标准,形成布局合理、类型丰富、功能多样的公园绿地体系,因地制宜制定“提质增绿”实施方案,有效提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求。加快湿地连片建设,构建环湖特色廊道,提升绿化品质和管养水平,打造国家级湿地。建设入滇河道湿地公园和山体生态休闲公园,重点建设三个半岛湿地公园、东沟公园、螺蛳湾公园和子君山休闲运动公园等。构建“一心、一带、三轴、三廊、六片、多园”的城市绿化景观格局。
3、完善城市绿道系统
着力打造集生态、文化、经济、健康、智慧为一体的绿道系统,促进城市生态绿地资源共建共享。对春城路南段、三环路、日新路、南绕城高速、广卫高速等道路进行景观提升和立体绿化建设,栽植乡土行道树种、乔灌草,分层次搭配以及多色彩植物配置,营造色彩缤纷的景观道路。按照《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河道两侧进行退让,结合相应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重点建设盘龙江、海河、宝象河、大清河等滨河绿化,提升河道整治和水体净化,搭建联通入滇水岸的景观木栈道游览线路,增加湿地植物和水生植物。
4、提升绿地服务功能
依托昆明市建设“15分钟文化体育服务圈”的规划要求,配置公园绿地10分钟服务圈,提高公园绿地可达性,打造儿童活动区、康体养生区、休憩游赏区及文化展示区等公共活动空间,建设景观亭廊、座椅、艺术小品等设施,加强公园标识引导,丰富植物配置的多样性,提高公园绿地的共享性和综合性,全面提升公园绿地的公共空间属性和休闲服务效能。
(三)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
1、推进乡村振兴
以矣六生态隔离区、大板桥片区为重点,结合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目标,构建城乡一体的新型城镇体系、城乡布局和城乡形态,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生态建设一体化、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城乡社会治理有效化。推进农业发展和城市化拓展相互依托、融合发展。构建形成农村一二三跨界融合、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利用乡村景观资源和特色民俗文化,推进周末经济与乡村旅游、文化休闲、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建设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不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基础保障条件,美丽宜居乡村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实现农村产业兴旺、乡村美丽宜居、历史文化彰显、基层治理有效、农民生活富裕。
2、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将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城镇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健全完善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使用权等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充分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用于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区对人口、产业、资金的吸纳能力,推动各类要素向中心城区高效集聚。提高涉农社区基础设施配套水平,乡村空间格局更加优化,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四)践行全民绿色生活方式共建共享
1、发展绿色建筑
明确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范围,逐步推行建筑能耗测评工作,形成一个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测评的全过程闭合环节。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以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动力设备及特殊用电系统改造为主,提高用能系统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新建民用建筑100%落实绿色建筑要求,实施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管理,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相关工作,针对绿色建筑施工开展专项监管。完善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管措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筑节能责任。重点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节能技术指标、措施、构造等内容的审查,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质量监督。
2、建设绿色低碳交通体系
构筑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城乡一体、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促进高铁场站、高速公路、景区城镇、重点村寨道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对外贯通高速化、对内循环快速化、城乡交通便捷化、乡村旅游环线化”。以交通引领全区产城良性互动、城乡一体发展。依据城乡功能、产业发展布局,加强经济通道的联通建设,形成城乡一体的快速便捷交通体系。结合美丽县城建设,优化城区交通格局。围绕乡村振兴,实施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农村公路隐患整治工程,完善农村公路路网结构。
3、推进政府绿色采购
政府采购应当全力支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大力倡导绿色采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绿色采购政策的宣传,以倡导绿色采购,增强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意识;全程指导,全面落实节能政策。对涉及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从采购品目、招标文件技术需求和技术参数等方面认真审查,依据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对涉及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项目,从采购品目、招标文件技术需求和技术参数等方面认真审查,确保绿色政府采购政策收到实效。区财政、统计等部门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和办法,开展政府绿色采购比例统计、核算工作。到2025年,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96%以上。
4、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鼓励低碳消费,抑制不合理消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鼓励引导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推广使用节水、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使用清洁能源。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要率先践行勤俭节约和低碳消费理念。试点设立低碳产品销售专区和低碳产品超市,建立节能、低碳产品信息发布和查询平台。开展低碳生活专项行动,开展“低碳饮食行动”“光盘行动”,推进餐饮点餐适量化,公务接待简约化,遏制食品浪费。深入开展低碳家庭创建,提倡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节水、节电、节气、垃圾分类等低碳生活方式。组织绿色出行、公交出行等宣传活动,加大公共自行车宣传力度,倡导更多的人将自行车作为短途出行工具。加强引导绿色生活的科技创新和生态文化宣传。开展绿色生活研究宣传,深挖日常生活细节,建立绿色生活标准,推介绿色生活规范,培养绿色生活意识,宣传绿色生活典范,使人们的绿色理念常态化,绿色生活方式习惯化。
六、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充分挖掘、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深入挖掘滇文化资源,丰富生态文化内涵,将官渡区打造成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文化名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培育生态文化体系;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完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建立生态文化培育机制,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全民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一)加快培育生态文明意识
1、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培训
深入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把握,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学习计划,作为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自觉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不同层次的生态文明教育,普及推广生态保护意识,广泛传播环境法律法规,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培养善待生命、善待自然的伦理观,倡导节约资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广绿色消费模式;保护并利用好各种文化资源和载体,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崇尚自然、保护环境的行为规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整个城市的文明与进步。
2、弘扬特色传统文化
深入挖掘滇文化资源,充分发挥昆明官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中心辐射作用,依托现有历史人文旅游资源,紧扣特色建筑、特色商业、特色文化三条主线,通过科学规划市场、合理区分业态、引入文化项目、策划民俗文化活动等,提升官渡滇文化形象、知名度、影响力和社会效益。制定文化品牌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企业、文化产品、文化活动、文化服务和文化资源等系列优势品牌。持续办好“慕尼黑啤酒节—昆明之旅”、中国昆明金茶花文创设计大赛等重大文化活动,打造具有官渡辨识度的城市文化品牌,将官渡区打造成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文化名区。
抓好文化遗产创新开发及利用。鼓励通过活化利用+社会参与的形式,分级分类推动文物创新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鼓励和引入社会力量认领认养非文保单位的文物建筑,在保证文物建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文物建筑本体特征不变的前提下,推动一批文物建筑进行文化娱乐、商务休闲等城市功能的探索和利用;鼓励通过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结合馆藏文物研发系列相关文创产品。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化开发,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会展经济、文创产品、旅游纪念品、文化旅游体验等融合发展,不断开发适应现代社会文化需求的新产品。
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树时代文明新风”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以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加强党的组织领导,实现党的建设全覆盖;以好家风好家训为载体,拓展村民自治外延,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实现作风建设全覆盖;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和传统文化教育,实现主流价值观全覆盖)为目标要求,采用一个仪式、一篇家训、一个讲堂、一场演出等形式,广泛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引导群众自觉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不断增强文化自信,大力弘扬时代文明新风,为持续推进全市乡风文明、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3、扩大深化生态文化宣传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板报、标语、橱窗专栏、宣传图册等宣传工具在生态文化建设中的宣传作用。将生态文明建设与官渡传统生态文化有机融合,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形成和完善合力推进机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把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指导,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宣传体制、运行机制、投入机制、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制定行之有效的生态文化宣传教育计划,明确生态文化建设宣传的目标、任务和内容,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以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全民生态文化保护意识为目标的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加快民族生态文化宣传步伐,深入开展民族生态文化创建和宣传教育活动。
(二)推进生态文化建设
1、建设特色文化城镇和乡村
加强城乡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拓展传承利用途径,促进文化遗产资源在产业和市场的结合中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弘扬、扶持并创新具有生态意识、环境理念的文化艺术;鼓励生态文化资源丰富的村镇因地制宜发展乡村农耕体验、生态创意农业、乡村民俗文化等特色生态文化产业;发挥非遗传承人在培育特色文化的作用,鼓励内容创新和传播方式创新,实施“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农业发展体系和特色产业发展模式;促进本地特色文化产品交易,支持文化产业参加博览会、精品展等活动,创建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品牌。
2、加快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
加快开展官渡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建设,统筹规划园区产业布局,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优化运营模式,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设立循环化改造专项资金,每年推出一批循环化改造的示范项目,同时拓宽融资渠道,扶持开发区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示范项目;坚持节能减排,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和排污技术,促进产业间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共享资源、共用基础设施,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现代化循环产业体系。
(三)促进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1、深入推进公众参与
建立更为及时、全面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包括: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污染排放情况公开、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公开、环境相关决策公开等。建立有利于公众参与的环境管理制度,让群众有机会参与环境事务管理,使创建规划成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重要载体之一。全社会发动,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建设内涵,加强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要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鼓励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2、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构建基层环境监管工作体系,在全市各乡镇配备专职环保员,建立村(社区)环保协管员制度,初步实现环境监管全域覆盖。同时,聘请一些热心支持环保事业的市民担任特邀环境监督员,以发挥社会力量环境监督作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制度,健全公示、举报、听证、舆论监督等制度,让每个人都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
3、倡导群众性文化共建活动
充分利用工会、共青团、科协等群体组织的作用,开展文化艺术节,群众文艺汇演、广场舞比赛、才艺展示等活动,提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感和幸福感。建立公众参与激励机制,鼓励公众举报生态违法行为。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设立生态文明建设观察员和公众论坛,引导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公众扎实有效推进生态公益活动。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和重大政策,进一步拓宽公众监督渠道,广泛听取意见、汇聚民智,建立政府部门与公众、企业有效沟通的环保协调机制,维护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四章 重点工程及效益分析
一、重点工程项目内容及投资估算
对照国家和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指标,本规划共有6大工程,56个项目(见附表),总投资约130.82亿元,主要建设期为2022年至2025年。官渡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重点工程投资表详见下表。
表4-1 官渡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重点项目投资表
建设体系 | 项目数量(个) | 投资(万元) | 占比(%) |
生态制度 | 1 | 200 | 0.02 |
生态安全 | 30 | 388611.52 | 29.71 |
生态空间 | 5 | 136241 | 10.41 |
生态经济 | 5 | 88800 | 6.79 |
生态生活 | 10 | 616553.44 | 47.13 |
生态文化 | 5 | 77759.39 | 5.94 |
合 计 | 56 | 1308165.35 | 100 |
二、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官渡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规划了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多项工作任务,围绕规划期内的水环境质量改善、河道综合整治、城市声环境质量改善、森立覆盖率提高等重点工作,设置了河道整治、村庄污水收集处理完善工程、噪声综合整治、植树造林等相关项目,同时考虑到官渡区入滇河道众多和湿地建设的良好基础,还设置了入滇河道美丽河道建设、滇池流域网格化清水入滇微改工程、宝丰半岛生态修复二期工程、福保半岛湿地建设项目等工程,上述几类项目的投资额占规划项目投资总额的50%以上。通过流域整治以及环境综合整治的开展,生态环境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提升水环境质量状况;通过实施片区排污管网完善工程及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进一步提高全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使地表水和地下水体得到更好保护,减少人为污染造成的水体生态环境的破坏;通过区域噪声综合整治、噪声污染防控体系建设、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程,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通过植树造林、低效林改造,提升区域森立覆盖率;湿地建设及湿地运行管护监测网络建设等工程的实施,将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大幅度提高。这些项目的规划实施,充分结合官渡区生态文明建设实际,注重体现针对性、落地性,通过各类工程实施,有利于提高官渡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能为官渡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持续巩固官渡区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官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经济效益
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官渡区要立足于云南省、昆明市产业格局基本面上,深入落实全省八大重点产业和绿色三张牌建设,依托现有产业资源优势,加快培育新兴增长点,夯实经济持续增长基石。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经营、现代化管理,形成市场化、产业化基础上的专业规模化、特色化核心优势,形成发展方向明确、产业布局合理、百姓富环境美、服务配套完善的高质量发展格局。规划在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等建设工程,将促进官渡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美化人居环境,提高资源环境质量条件。这将从整体上提高官渡区的品位和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并将不断吸引外来资金的投入,吸引更多投资商入驻,从而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三)社会效益
规划的实施可以有效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向前发展,通过工程的实施,城乡生态环境面貌将得到进一步改善。舒适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安全保障建设等工程的推进,官渡区的社会知名度将不断提升,居民居住环境不断改善,人口素质也将不断提高,并将在树立居民的生态文明理念等方面获得显著的社会效益。随着项目的建设实施,区域环境污染将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建立起环境友好、资源高效、系统和谐的城市生态体系,为区域健康、持续、平稳发展提供环境支持保障,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维持在较高水平。经济发展、资金引入将带动生态科技、生态旅游等的全面快速发展,而这又将为全区剩余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扩大居民收入的途径,从而增加当地居民的收入。
第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任务分解与落实
突出主要目标和任务,围绕《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从规划落实、指标落实、政策落实、项目落实、机制落实等方面进行重点分解。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规划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职责、目标和调控性任务进行工作分解。明晰责任主体。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责任部门。
二、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一)组织保障
成立官渡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领、协调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实施工作。构建官渡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网络,强化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上下级之间的纵向联系,建成具有高效组织能力和行为引导能力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实施工作机制。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其他成员单位召开办公会,听取责任单位汇报,及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前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目标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政策法规
《官渡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经过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区政府将细化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并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进展。落实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实施的地方性政策规章,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进入法制轨道。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建立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生态环境保护管控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资金筹措
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运用财政贴息、投资补助、减免行政收费等手段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有关资金,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先进适用技术研发示范等给予支持。鼓励使用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技术、设备和产品。继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外来资本和金融信贷资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四)科技创新
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用技术推广普及体系和网络。依托现有技术推广力量,充实队伍,加强科技环保宣传,组织科技示范活动,扩大生态实用技术的推广范围。针对地方特色和行业发展重点,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对不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技术攻关。加强清洁生产、清洁工艺技术、清洁能源开发、清洁产品开发、生态工业、生态工程与技术、循环经济等领域的技术引进与示范。培养生态文明建设的人才队伍。重视培养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类人才。
(五)社会参与
建立更为及时、全面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有利于社会参与的环境管理制度,让群众有机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要全社会发动,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重大意义和内涵,加强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要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鼓励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监督考核
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和考核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考核,把主要任务和目标纳入政府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规划期中对各项项目、任务、目标进行考核,总结规划实施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结合规划实施的年度绩效评估,相关部门及时修正规划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中期考核,确保规划末期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规划末期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