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红十字会所属商铺招租
一、标的基本信息
招租资产为昆明市官渡区关上街道日新小区39幢旁1号商铺,面积56.34㎡,昆明市官渡区金马街道曙光东区商网房8号、10号商铺,面积120.34㎡。
二、资产处置方简况
资产处置方名称:昆明市官渡区红十字会
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5301115184471142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价格:详见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官网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投资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出租标的所涉及的《租赁合同》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出租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租赁协议》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成为投资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投资人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指定账户。租赁期限的起算日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标的资产之日起算,若出租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投资人交付标的资产的,则投资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出租方除向投资人退还租赁保证金本金外,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无需向投资人支付任何经济赔偿/补偿,且投资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出租方主张赔偿/补偿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标的物被征收、征用或者拆迁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合同解除给投资人或者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或者出租方自行承担,投资人或者出租方均不得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同时投资人应当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将租赁标的物返还出租方。
3、标的竞租成功后以现状移交,由承租方自行装修及购买相关设施设备,费用由投资人负责,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出租方也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4、如承租人中途违约退租,全额扣除退租方所缴纳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的租金。
5、租赁物交回方式:采取“来装去留”的原则,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租赁合同解除或租赁期满、投资人不续租的,自协议期满、解除之日起三十天内,投资人须将其可移动的设备、器具等物品搬离,投资人投入的装饰装修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无偿归属于出租人所有,投资人并不得对既有装修进行破坏,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上述设备、器具等的权利,出租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搬离设备、器具前必须将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等相关费用全部结清,由出租方确认后投资人可搬离设备、器具等设施。
6、在租赁期内,投资人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功能,投资人不得转租,也不得以“租赁合作、联营”等任何方式变相转租,如有任何违反,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已交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1、本意向承租方已向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查阅了标的物的相关资料,且到标的物现场查看、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物的全部现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于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2、本意向承租方接受公告中各项条款的要求,承租标的。
3、本意向承租方同意标的的承租价格不低于公告的挂牌价格,并同意以在竞价中的最后报价承租标的。
4、本意向承租方同意于公告截止时前递交交易保证金(到账为准),并按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规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5、项目成交后,承租方同意按照公告的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协议出租除外)、签订《租赁合同》及交纳成交价款,并按本确认书的收费标准向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
6、本意向承租方已认真阅读并承诺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上的所有条款,并对所查阅的标的相关资料严格保密。
7、本意向承租方保证报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8、如本意向承租方有违反以上承诺或违反相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意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照有关交易规则进行违约处理。
9、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作为服务方,对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任何违约、违法行为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