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官渡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决定调整充实官渡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盖文博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赵 超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政府目督办主任
陈 锐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龙爱涛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 秦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杨 杨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何一峰 区总工会副主席
陈俊涛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姬魁前 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周 卿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杨雪松 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副局长
杨志华 区司法局副局长
沈玉莲 区财政局副局长
何 江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 勇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范 江 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副局长
王 江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 雷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一兵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春荣 区水务局副局长
张 丽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 彦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戴雪敏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朱泓宇 区信访局副局长
张 捷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代隽毅 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副局长
杜克勇 区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王丹梅 区税务局副局长
付宗学 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朱 坤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 娴 关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范河柳 金马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王 捷 太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胡 斌 吴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 睿 官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邓若冰 小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桂平 六甲街道武装部部长
宋红梅 矣六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许 魏 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 鹏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龙爱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何江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各街道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若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集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负责领导小组重要工作的组织安排和筹备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履行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工作会议会务安排、工作计划、文件起草等日常性事务,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推动实施和贯彻落实,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工程建筑领域欠薪案件,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其他欠薪群体事件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调相关街道办事处和区级部门组织处置。
区委政法委:负责将有关部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情况纳入综治考核目标,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社会稳定的隐患进行预警提示,参与排查化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参与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实时监测网络舆情,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不实不良信息及时正面引导,传递正能量,对恶意制造和散布网络谣言、虚假信息的,及时通报公安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不良影响,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市公安局官渡分局:负责及时处理各相关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并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介入、高效处理。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对以“欠薪”为名、解决经济纠纷为实,组织或煽动人员聚众闹事,围堵道路、公众场所、政府机关等,甚至发生打砸抢等行为的,迅速介入,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信访局:负责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来访办理和来访接待工作,协调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做好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等工作,并督促街道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和答复。对因欠薪发生围堵党机关等群体性事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更新改造局等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主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及拖欠工程款等行为。牵头督促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人工费用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等制度。牵头根治本行业领域欠薪问题,负责督办解决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纠纷、未批先建等造成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格审查建设单位资金到位情况,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改进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清单,每月末定期向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区发展改革局: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
区财政局:负责对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开展给予经费保障。
区税务局:对日常征管、税务检查中发现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要及时向人社等部门进行通报。对于因拖欠工资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的责任企业,税务部门采取严格的税务管理限制,降低纳税信用评定等级。
区总工会:负责完善企业基层工会组织,发挥三方协商机制作用,提供法律援助,监督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督促企业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指导建设领域用工单位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指导企业设立劳动法律监督员和指派好劳动法律监督员,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监管,引导农民工依法理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区司法局:负责做好务工人员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机构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企业注册信息服务查询,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对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区市场监管局予以查处取缔。
区政务服务局: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区人民法院:要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凡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以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法院应依法发出工资支付令。对无现金支付工资、但有资产的用人单位,法院要对其实施资产查封、拍卖措施。对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工资的业主,要依法实施强制执行。
区检察院: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和其他相关案件批捕、起诉、立案监督等工作。支持欠薪劳动者起诉维护合法权益。
区城市管理局、区科学工业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等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主管”的原则,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加强本行业的监管,负责协调处理本部门管理范围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参与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参与协调处置本街道辖区内各类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及商业性在建项目工资清欠和化解工资拖欠群体性事件。
区国投公司、睿城公司: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用工管理,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职责,负责解决主导建设项目的拖欠工资问题。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