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官渡区十届二次会议第102_78_2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官渡区十届二次会议第102_78_2号提案答复的函
许建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失独家庭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计划生育失独老人经济扶助制度方面
(一)全面落实一次性抚慰金、特别扶助金。根据《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78号)、《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口〔2008〕63号)等文件要求,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市、区两级给予每人每年2400元的扶助金,对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女死亡家庭,在子女死亡当年发放一定金额的一次性抚慰金。根据云财社〔2022〕96号,2022年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独生子女伤残每人每月460元、独生子女死亡590元。根据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卫﹝2017﹞19号)文件要求,对特殊家庭人员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补助。根据《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官渡区失独家庭关爱扶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官政办通﹝2014﹞85号)文件要求,对独生子女死亡人员每年发放1900元生活补助。2023官渡区共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其中独生子女死亡820人,独生子女伤残518人。共计资金1363.416万元,由“一卡通“系统”在逐步发放中。下一步,区卫生健康局将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工作,通过加大投入、完善政策等方式落实失独家庭综合帮扶措施,切实做好失独家庭扶助保障工作。
(二)严格办理政策性保险。官渡区计划生育协会在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中,特殊家庭办理一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2023年,共为1338名特殊家庭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二、完善计划生育失独老人医疗保障措施方面
(一)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医保相关政策。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2017年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要求,2017年起对部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目前,官渡区按照2023年350元的补助标准,对辖区内的461名特殊家庭人员购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二)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开通绿色就医通道方面。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将全区特殊家庭人员1338人作为签约服务重点保障对象,协调多部门联动机制,要求街道工作人员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动员和帮助常住本地并具备追踪随访条件的特殊家庭成员应签尽签。按照服务协议,为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开通绿色就医通道,指定官渡区人民医院及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协议医院,为特殊家庭成员提供优先便利的医疗服务。
(三)失独家庭购买住院护理险。购买住院护理险,2023年为全区820名试点人员购买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险。
(四)积极创建云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制定的《官渡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截至2022年底,辖区公立医疗机构,区人民医院、9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昆明欣海精神病医院、昆明城南同心堂老年病医院、昆明宏德护理院共计13家医疗机构成功创建云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推进全区各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进一步提高老年友善服务,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助老美德。
三、完善计划生育失独老人社会帮扶机制方面
(一)建立电子档案。截至2022年底全区有特殊家庭831户,其中死亡523户伤残308户。为特殊家庭成员建立特殊家庭信息档案,采集核实特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生活状态、主要困难诉求,落实的帮扶情况及慰问情况。对电子档案进行实时更新、动态管理、信息准确。
(二)建立“双岗”联系人制度。区卫生健康局严格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制度,为每一户特殊家庭确定一名社区工作人员和街道工作人员,印发了2000份“双岗联系人知情卡”下发到社区;落实联系人责任制,进行面对面初次联系,填写联系卡,明确联系方式和帮扶清单,随时掌握联系对象的情况、宣传相关政策及心理关怀。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联系、节日慰问等多种沟通方式于特殊家庭成员保持经常联系,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为特殊家庭成员解决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100%落实双岗联系人制度。
(三)组织结对帮扶。充分发挥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科协等群众团体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社区组织等机构和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建立“一帮一、户帮户”等挂钩结对帮扶制度,对失独家庭开展物质帮助、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公益活动。在每年“重大传统节日”期间,要将失独家庭列为重点慰问对象。
四、探索计划生育失独群体法律保障服务方面
针对推行“生前遗嘱”方面,目前在全国范围可供参考和借鉴的经验对较少。法律援助方面,官渡区卫生健康局将结合辖区计划生育失独群体法律服务需求,加强与区司法局等部门对接联系,积极为经济困难的失独家庭开设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免费为其提供咨询、维权等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失独家庭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采纳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建议”,继续高度关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加大关爱力度,在养老就医、家庭陪护、精神慰藉等方面建立多元帮扶机制,进一步推进失独家庭养老高质量发展,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养老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朱华彦,0871-67150671)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