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关于殡葬行业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昆明市审计局:
2022年10月10日至2023年3月10日,昆明市审计局审计组对官渡区政府殡葬行业2019年至2021年政策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昆明松鹤殡葬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将《云南省昆明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昆审报〔2023〕18号)送达官渡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深入分析研究,制定详细整改措施,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按照审计调查建议及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官渡区关于殡葬行业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部署情况
官渡区收到报告后及时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民政局、区国投公司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官渡区殡葬行业专项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制定并印发《官渡区殡葬行业专项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在政策措施落实、财务收支管理、工程建设及服务设施管理、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六个方面24项主要问题及其他反映的情况,逐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提出工作要求。实行审计整改工作定期调度机制,区政府于2023年6月14日、7月4日、8月8日、10月10日四次召开官渡区殡葬行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推进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各项工作。审计整改领导小组形成整改周例会制,每周四到昆明松鹤殡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松鹤公司)召开现场会议,制作《市审计发现24个问题整改进度推进表》,全面研究、督促推进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挂账销号。
二、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1日,审计调查报告指出的24个主要问题中,移送相关部门处理问题15个,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未移送问题共9个,已完成整改7个,正在整改2个。
(一)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针对此类问题,区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经营性公墓维护费收取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公墓维护管理及公墓维护费监管;官渡区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官渡区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开展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形成殡葬领域综合监管合力
1.官渡区民政局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1)整改措施: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强化监管。完善监管检查制度,制定《官渡区民政局殡葬行业监管制度》,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行业监管要求。以召开周例会、派专人驻点等形式督促松鹤公司进行整改,并将审计问题形成整改进度情况表,列出问题、整改措施及时限,对问题进行逐一挂账销号;进一步加大行业监管,由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等部门每年不少于2次对天碧陵园公墓开展收费价格、房屋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2)整改情况:阶段性整改,整改期限1年。截止12月11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违规预售墓穴、违规修建和出售超规定面积墓穴。
此问题涉及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进展情况:一是整改预售墓。及时与松鹤公司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公墓营业厅发出整改公告基础上,于2023年7月7日起,逐户通知未落葬墓穴的客户办理退墓手续,2023年8月23日通过《都市时报》公开发布《关于配合昆明松鹤殡葬有限责任公司墓园整改的公告》,请涉及人员配合处理墓园的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退墓88个,退款金额5,172,739元,已落葬149个,去世待葬36个,剩余266个正在整改,由于预售墓整改涉及人数多,退墓整改阻力较大。区政府将持续督促松鹤公司与涉及客户进行沟通协商,开展政策法规、革除丧葬陋习等宣传,争取客户支持配合,持续推进整改。二是整改超标墓。审计报告指出296个已出售超标墓,现已退墓10个,已完成合规性整改16个,已落葬195个,剩余85个,松鹤公司已电话通知客户尽快办理整改手续,须客户退墓后进行整改。经自查,松鹤公司另有51个多年积存未售出的超标墓,已将其纳入拆除整改,完成标识、拍照存档、并履行国有资产处置评估、审批手续,现已拆除44个,完成合规改造7个。三是杜绝新产生预售墓、超标墓。松鹤公司下属天碧陵园、龙凤公墓已于2021年4月使用省民政厅公墓信息管理系统及统一编号打印的新墓穴证,客户需出具死亡证或遗体火化证方能购墓、获取墓穴证。区政府督促区国投公司、区国资委等部门加强对松鹤公司的经营行为监管,促进松鹤公司守法遵规经营;督促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严格行业监管,加强对墓地建设规模及墓地规格的审批,建设墓地前由松鹤公司将设计图纸报民政部门审批,并加强过程监管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2)下一步,官渡区将继续督促松鹤公司按照相关的要求开展持续整改,细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完成。
(二)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针对此类问题,一是加强财务监督体系建设。由区民政局、区国资委、区审计局深入研究,查找松鹤公司财务监管漏洞,指导公司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按规定履职,召开监事会2次,对销售收入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违规使用虚开发票、自制白条列支租车、食堂及清明冬至等相关费用等问题进行研究处理。督促指导松鹤公司监事会按照《关于推进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意见》(官政发〔2018〕12号)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加强对公司财务管理监督检查。对松鹤公司财经纪律整改情况开展了2次检查,对发现的整改不到位情况及时提醒指导,目前松鹤公司监事会监督工作初见成效。为压实企业财务监督职责,区国资委正在制订《昆明市官渡区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送审稿)》,进一步明确了监事会改革事宜,取消外派监事会,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在公司董事会下设内审机构,加强内部财务监督。
二是强化区国投公司对区属企业财务监管。区政府督促区国投公司按照《官渡区国资办监管企业机构和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官国资通〔2018〕13号),规范松鹤公司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管理,目前由区国资委、区国投公司指导松鹤公司优化部门职能和岗位设置,夯实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基础。督促区国投公司集团层面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由区国资委指导区国投公司制定出台了《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人员岗位职责、资金使用管理具体要求、收入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财务检查与财务监督等关键事项,坚决遏制财务人员履职不到位、公款私存、白条入账、违规列支费用、不合理扩大经营成本等问题。由区国投公司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松鹤公司资金账户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规范企业银行账户开立、使用、变更和销户的核准、备案行为,严格执行遵守先核准后开户的原则,严禁未经核准擅自开立各类银行账户。
三是督促松鹤公司严格按照《官渡区国资办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官渡区国资办监管企业员工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用工行为,提高中层管理人员和员工素质,同时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财经纪律教育。截至目前,松鹤公司已调整关键岗位4人次,开展财务培训2次,并制定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流程管理规定》。
四是区国资办正在制订《官渡区区属企业“1+N”模式审计评价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围绕企业重点经营活动开展系统性审计评价,将审计检查与评价相结合,根据实际监管需求,选择采取全覆盖检查或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或多次审计评价,将审计评价结果作为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领导人员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强化出资人监督。
3.龙凤公墓出纳人员违规长期公款私存,资金去向不明。
此问题涉及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进展情况:一是根据《公司法》及国资相关要求,针对此项审计发现问题,松鹤公司细化制定《营业款管理办法(试行)》,并于6月15日、20日,对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并督促整改;二是7月6日,组织松鹤公司财务人员、资产管理员、仓管员开展财务工作培训及财经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和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增强自觉遵守财务制度意识,认真履行财务职责,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公款私存,营业款做到日清日结;7月19日,松鹤公司已对出纳人员做出调离财务岗位处理。
(2)下一步,官渡区将继续督促松鹤公司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待调查完成后,及时按要求完成整改。
4.公墓墓穴租赁(销售)收入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此问题涉及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进展情况:2023年7月12日,昆明市税务局稽查局向松鹤公司发出了《税务检查通知书》(官税稽检通〔2023〕83号),自2023年7月12日起对松鹤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检查,松鹤公司按要求提供资料,稽查时限2个月。9月1日,松鹤公司按照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预缴增值税及附加1623万元。10月10日正式收到市税务局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收悉多缴了450.42万元增值税及附加,后续还需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100万元,两项抵扣后仍需要补缴649.58万元。2023年11月20日,松鹤公司已完成700万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补缴,加上之前补缴的增值税及附加1151.75万元,目前已完成1851.75万元的税款补缴工作,余下400.26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再进行补缴。另已向市税务局申请分期缴纳滞纳金1270万元。
(2)下一步,官渡区将继续督促松鹤公司按照市税务局要求,积极筹集400.26万元,待筹资补缴完结城镇土地使用税后,再按要求缴纳相应滞纳金。
5.松鹤公司为个人承担个人所得税及房产税512013.90元。
(1)整改措施:一是审计期间,松鹤公司已收回为陈某代缴的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3,404.85元;二是松鹤公司已组织人员查找档案资料,清理核对为社会人员(有返点的业务员)代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员情况及具体金额,并积极联系当事人追回资金,现已收回个人所得税34,312.69元。公司已于8月23日通过《都市时报》公开发布《昆明松鹤殡葬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墓穴销售劳务费及代缴个人所得税追缴公告》,请相关人员将销售劳务费及代缴个人所得税款项全额支付至公司,后续将发送《律师函》进行追缴;三是督促松鹤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杜绝为个人承担个人所得税及房产税的行为发生。
(2)整改情况:持续整改,整改期限5年。因追缴对象已故或无法取得联系,未能全部追回资金。下一步官渡区将继续督促松鹤公司持续开展追缴工作。
6.违规使用代开发票、自制白条列支租车、食堂及清明冬至相关费用3,037,878.42元,财务管理混乱。
(1)整改措施:一是2021年12月起,松鹤公司已停止在清明、冬至期间支付执勤费;二是2022年10月8日,松鹤公司制定《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食堂食品采购必须向销售单位取得正式发票,食堂临时工作人员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工资通过银行代发。目前,松鹤公司已取消本部食堂,已采取按询价比选方式选择用餐食堂;龙凤公墓、天碧陵园、官渡区殡仪服务中心三个分公司食堂采用食材配送的方式解决食堂存在问题。三是2023年7月19日,松鹤公司制定《昆明松鹤殡葬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将外租车辆纳入管理,签订租车合同,核实租用车辆实际接运骨灰工作量,并开具正规发票;四是松鹤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5、19日,组织财务部对龙凤公墓、天碧陵园、官渡区殡仪服务中心进行专项检查和培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杜绝使用不真实、不合法原始凭证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和会计核算依据。
(2)整改情况:阶段性整改,整改期限1年。截止12月12日已完成整改。
7.无依据列支职工伙食补贴、销售提成费等28,800元。
(1)整改措施:一是松鹤公司已于2023年5月9日完成伙食补贴15,600元清退并存入公司账户;二是涉及销售提成费13,200元,已于2023年8月9日全部清退并存入公司账户;三是督促松鹤公司按照相关制度,严格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2)整改情况:阶段性整改,整改期1年。已于8月9日完成整改。
8.超标准列支工会活动餐费2,230元。
(1)整改措施:一是松鹤公司已于2023年5月9日完成工会活动餐费 2230元的清退工作。二是督促松鹤公司按照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各类经费的支出,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2)整改情况:阶段性整改,整改期1年。已于审计调查期间完成整改。
(三)工程建设及服务设施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针对此类问题,由区国资委组织松鹤公司开展了招标业务合规管理风险点排查,针对发现问题,督促指导松鹤公司完善全过程管理体系,制定了《采购业务合规管理关键控制措施表》,规范开展招标活动。督促松鹤公司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招标业务培训,加强公司人员业务水平,截至目前已开展培训1次,业务素质得到提升。将松鹤公司招标行为纳入国资委年度审计评价重点事项并与其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强化对招标行为合规性的绩效约束。
9.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此问题涉及移送相关部门。
(1)进展情况:一是松鹤公司拟将墓地开发项目整体进行立项审批后,按年度预算采用“分批建设、滚动开发”的方式进行实施,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昆明市关于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投标的相关规定进场招标,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招投标管理进行规范。二是7月7日,松鹤公司组织员工开展《招标投标法》、《非工程类采购及工程建设项目达不到法定招标条件的实施办法》等招投标管理规定、法律责任培训,提高员工依法开展工程建设意识;7月19日,松鹤公司制定《昆明松鹤殡葬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及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对公司招投标管理进行规范,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2)下一步,官渡区将继续督促松鹤公司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待调查完成后,及时按要求完成整改。
10.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方为关联企业,且投标人无投标资格。
此问题涉及移送相关部门。
(1)进展情况:一是由松鹤公司对审计指出关联企业的合同作进一步梳理,按照规定予以解除;二是责成松鹤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明确不允许关联企业投标,评标专家均应抽取外部专家,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三是将松鹤公司达到公开招标要求的工程建设及服务采购项目进入昆明市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招标,确保招标质量。
(2)下一步,官渡区将继续督促松鹤公司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待调查完成后,及时按要求完成整改。
11.超合同支付工程款项44052596.70元。
此问题涉及移送相关部门。
(1)进展情况:松鹤公司于7月19日制定《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严格管控工程管理和款项支付,工程实施范围及结算金额控制在招标范围内,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工程结算,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等制度要求,把控资金支付决策及审批流程,杜绝出现超合同支付工程款的行为。
(2)下一步,官渡区将继续督促松鹤公司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待调查完成后,及时按要求完成整改。
12.虚列工程款1890012.49元,篡改工程验收单,工程验收单与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书工程名称不一致。
此问题涉及移送相关部门。
(1)进展情况:松鹤公司于7月19日制定《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严格管控工程管理和款项支付,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2)下一步,官渡区将督促松鹤公司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待调查完成后,及时按要求完成整改。
13.工程未完工即结算验收并支付工程款642011.84元。
此问题涉及移送相关部门。
(1)进展情况:松鹤公司于7月19日制定《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严格管控工程管理和款项支付,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2)下一步,官渡区将继续督促松鹤公司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待调查完成后,及时按要求完成整改。
(四)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针对此类问题,一是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监管。依据《昆明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昆明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的通知》(昆国资发〔2021〕59号),积极推进松鹤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全面构建合规管理体系,由区国资委全面排查公司合规风险点,形成了《公司层面整体合规风险点排查表》及工程项目、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等10个关键环节风险点排查表,并对应制定了《关键控制措施表》,规范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开展专项法律培训1次,着力打造法治国企。正在制订《官渡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对董事会履职约束,建立完善董事会工作报告制度,松鹤公司董事会定期向股东会书面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将董事会工作评价结果作为董事薪酬及聘任、解聘的重要依据。
二是督促区国投公司修订对下属企业权责清单,并依法对松鹤公司行使股东职权。明确区国投公司对松鹤公司实施战略规划管控模式,对应修订出资人权责清单,根据松鹤公司经营管理能力特点,抓前端的战略、投资、财务、预算、计划以及后端的绩效、风险、审计等,控制甚至参与重大投资和经营行为。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的实施办法》(官国资通〔2018〕24号),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配齐配强松鹤公司领导班子,目前已在区国资委指导下完成松鹤公司董事会重组、配齐了经理层,强化松鹤公司经营管理能力。
三是加强对松鹤公司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指导及监督检查。依据《关于印发<昆明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昆国资发〔2021〕57号),规范松鹤公司“三重一大”决策行为,采取企业自检自查及区国资委重点抽查及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全覆盖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松鹤公司“三重一大”执行监督。截至目前区国资委对松鹤公司开展专项检查3次,并将监督检查结果纳入企业年度考核。
四是针对车辆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先后3次到松鹤公司对其车辆使用管理各个环节进行工作检查及指导,要求对相关问题力行立改,并由区国资委指导松鹤公司修订完善了《昆明松鹤殡葬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14. 违规办理与车辆实有数不符的加油卡且管理混乱,油卡使用异常。
此问题涉及移送相关部门。
(1)进展情况:一是经查松鹤公司共计办理加油卡41张,现已注销23张,剩余18张(其中主卡1张,用于充油款及油款的分配,17张副卡,限车牌号使用)均按照车辆编制数一一对应,专卡专用;二是松鹤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制定《车辆加油卡管理办法》,对油卡金额、公里数、加油数量、余额进行填报规范,下一步将针对公司车辆及油卡使用、充值等进一步按相关管理制度研究并规范,杜绝今后再次发生管理混乱和使用异常情况。
(2)下一步,官渡区将继续督促松鹤公司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待调查完成后,及时按要求完成整改。
15.长期租赁社会车辆,未按规定对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1)整改措施:一是对松鹤公司原有业务生产用车17辆进行全面用途梳理,并全面梳理各分公司的用车需求,统筹考虑车辆使用的合理性,进行统一管理、调配;二是对原已签订的租车合同进行解除;三是在清明、冬至等节气或客户需求较集中时,研究制定专项方案,进行短期车辆租赁使用;综合考虑松鹤公司经营性质,经开展社会调查,对骨灰接运业务时间、价格等进行市场调研,加大租赁车辆规范管理及发票开具。
(2)整改情况:阶段性整改,整改期限1年。截止12月12日已完成整改。
16.违规支付尸源介绍劳务费691983.52元,资金去向不明。
此问题涉及移送相关部门。
(1)进展情况:一是经自检自查,松鹤公司已于2021年5月停止了相关尸源介绍劳务费的支付,并于2023年6月20日下发正式书面通知,禁止所有业务返点;二是对审计指出的691,983.52元尸源介绍劳务费进行逐项清理,由相关经手人员进行追缴。公司已于8月23日通过《都市时报》公开发布《昆明松鹤殡葬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墓穴销售劳务费及代缴个人所得税追缴公告》,请相关人员将销售劳务费及代缴个人所得税款项全额支付至公司,后续将发送《律师函》进行追缴;三是加强松鹤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杜绝一切返点及发放个人介绍费的情况发生。
(2)下一步,官渡区将继续督促松鹤公司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待调查完成后,及时按要求完成整改。
17.违规销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殡葬用品。
此问题涉及移送相关部门。
(1)进展情况:一是松鹤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停止公司丧葬用品销售并进行封存;二是7月6日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对违规销售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三是8月9日,松鹤公司对不符合规定的殡葬用品进行销毁处理。
(2)下一步,官渡区将继续督促松鹤公司配合移送部门处理完成后,及时报送相关情况。
18.未按规定处理无主遗体。
(1)整改措施:一是由官渡区殡仪服务中心对148具遗体进行排查并梳理分类,均为涉案遗体。与19家遗体移送单位对接商办超期冷藏问题,并发出书面函件催办。现已火化处理20具涉案遗体,98具遗体由送交部门出具了情况说明;二是2023年7月19日,松鹤公司制定《官渡区殡仪中心无主遗体管理办法》、《遗体接运告知书》,对超期冷藏遗体处置工作进行规范,建立定期清理催办制度,防止长期积存遗体。三是9月12日由区民政局带队到昆明市殡仪馆进行接运、涉案无主遗体管理及处理进行学习。
(2)整改情况:持续性整改,整改期限5年。国资、公安、区医院、民政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涉案、无主遗体规范处置。
19.销售骨灰盒进销差价率超规定的问题。
(1)整改措施:松鹤公司已对骨灰盒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把进销差价率控制在市发改委规定范围(25%以内),并于2023年7月19日将殡仪服务商品价格报区民政、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备案;区殡仪服务中心已于7月21日在业务办理处明显位置进行公示、明码标价,并长期坚持。
(2)整改情况:阶段性整改,整改期限1年。7月21日已完成整改。
20.墓穴定制石材价格未进行公示。
(1)整改措施:松鹤公司已进行石材等物品销售及服务收费项目清理、规范,于2023年7月19日通过办公会讨论,报区民政局备案,并在公墓营业厅显著位置进行收费公示。
(2)整改情况:阶段性整改,整改期限1年。7月21日已完成整改。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针对此类问题,一是全面加强企业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管。区国资委正在制订《官渡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修订案)》、《昆明市官渡区区属企业国有资产流转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加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方案》、《官渡区国有企业不动产使用管理工作指引》,细化、明确在开展国有资产租赁、流转各环节报批、合同签订等事项,按流程公布实施,全面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行为。由区国资委抽调人员,组成巡回指导小组,厘清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现状,指导国有企业全面摸清家底、建立健全协调高效、责权清晰的资产管理体系。并将国有企业资产租赁情况、公车管理情况及内审工作情况纳入区级审计评价。
二是强化监督指导结果应用,区国资委正在制订《官渡区区属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暂行办法(修订案)》,将国有企业资产收益率、重点工作审计评价、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等纳入年度考核,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行为与绩效挂钩,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是对审计移送问题开展深入调查,对松鹤公司在公车管理、固定资产出租、固定资产处置方面的不规范行为按照管理职责对涉及6人次进行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21.违规处置车辆、电脑等固定资产一批;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无残值收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此问题涉及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1)进展情况:一是松鹤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官渡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官办通〔2018〕70号),于2023年6月对现行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修订,规范资产处置流程,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二是松鹤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成立资产管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7月14日组织公司财务人员、资产管理员、租赁管理员及综合部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官渡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增强员工对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处置的意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区国投公司组织的7月26日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培训及8月10日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专题培训。
(2)下一步,官渡区将继续配合移送部门处理完成后,及时报送相关情况。
22.违规对外出租国有资产。
此问题涉及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1)进展情况:一是于2023年4月聘请评估公司对松鹤公司所有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评估,经自查,松鹤公司自2021年起对公司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租赁价格均不低于评估价格;二是2023年7月14日,松鹤公司组织财务人员、资产管理员、租赁管理员及综合部相关人员,学习《官渡区国资办监管企业资产租赁监督管理办法》(官国资通〔2018〕13号),加强业务知识、法规培训;三是7月19日,松鹤公司制定《昆明松鹤殡葬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租赁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对外出租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四是区国资委已就该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按照管理权限交由松鹤公司对2名责任人作出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经济处罚等处理。
(2)下一步,官渡区将继续配合移送部门指导、监督松鹤公司完成合规整改,完善资产管理体制,避免再次发生资产租赁违规行为。
23.违规超编购置公务用车2辆。
此问题涉及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1)进展情况:一是经查松鹤公司在未完成2辆公务车辆报废期间,同时新购业务用车2辆,现已完成前序车辆报废流程,实有车辆17辆,未超出车辆核定编制;二是严格按照《官渡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官办通〔2018〕70号),完善公务用车购置流程;三是区国资委已完成调查处理,按照管理权限交由松鹤公司对3名责任人作出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经济处罚等处理。
(2)下一步,官渡区将配合移送部门指导、监督松鹤公司完成合规整改,完善公车管理体制机制。
24.违规从事盈利性活动,在企业兼任职务并领取报酬。
此问题涉及移送相关部门。
(1)进展情况:有关部门正在针对此项问题开展调查,松鹤公司积极配合,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后续处理。
(2)下一步,官渡区将继续督促松鹤公司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待调查完成后,及时报送处理结果。
三、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及存在困难
审计调查报告指出的24项主要问题,除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问题外,目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主要为:一是违规修建和出售超规定面积墓穴、违规预售墓穴;二是松鹤公司为个人承担个人所得税及房产税512013.90元;三是未按规定处理无主遗体。未完成整改的主要原因:一是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旧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思想较难扭转,需要持续推进,移风易俗,久久为功。预售墓整改已购墓者配合度不高,导致未完成整改。二是松鹤公司经营管理不规范问题发生时间早,部分被追缴人已故或无法取得联系,整改推进困难。三是松鹤公司积存冷藏遗体大部分均为涉案、涉诉或有纠纷的遗体,遗体移送单位未能及时办结有关手续,加之松鹤公司管理制度不健全、催办措施不得力,导致部分遗体未能及时处理,形成历史问题,无法立即完成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区政府将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不断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压实区级各有关单位整改责任,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开展好国家、省、市政策的贯彻落实,通过建章立制,不断完善殡葬行业监管机制,纵深推进殡葬改革,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殡葬管理服务,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国有公司的财务收支、工程建设及服务设施、经营、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围绕人员岗位职责,持续开展业务及纪律培训,加强区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特此报告。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