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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7762-202401-832270 主题分类: 区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30 16:04
名 称: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6:04 浏览次数:67
字号:[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联系(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60号,邮编:650200,电话:0871-67190151,电子邮箱:gd_qgafj@yeah.net)。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分局依托官渡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平台,主动公开组织机构、办事指南、职责清单、公安机关重点领域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等各类信息84条(次)依托微信、微博、抖音等主流网络平台,开办新媒体账号,粉丝总数达15.6万人,开设了大竞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长风行动”“普法强基等多个专题,灵活使用视频、图片等形式构筑分局新媒体矩阵,针对110警察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日等特殊节点开展线上专题宣传,全年共发布宣传内容近2900条,被上级公安机关采用53条,被各级政法部门采用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规范答复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坚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制定下发《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通过规范公开流程,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保密审核等环节监督,进一步强化管理服务,年内发布信息无违反保密规定或引发负面舆情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目前四个平台运维账号由专人负责更新维护,其中:新浪微博账号官渡警方粉丝量1.2万,发布信息400余条,互动回复23次;微信公众号账号昆明官渡警方粉丝量12.3万,发布信息1920余条,互动回复22次;今日头条账号昆明官渡警方粉丝量0.6万,年内共发布信息360余条,无互动回复;抖音账号昆明官渡警方粉丝量0.98万,发布信息210条,互动回复10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工作纳入部门综合考评范畴,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科学调整考核细致,推动年度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结合区政府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指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1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56

行政强制

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1.7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行政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分局持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制定下发《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保密审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业务培训有待加强,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较少,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二是主动公开事项有待加强,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涉及民生事项公开力度需加大。

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警务信息、温馨提示、办事指南等信息,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报告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面。严格对照要求,及时维护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联系地址、办公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准确。二是规范管理依申请公开系统账号方面。我局实时登录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未发生登录异常情况,后续如有人员变更过等情况将及时对接区政府办进行变更,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正常开展。三是个人信息泄密排查方面。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年内未发生将个人证件、证照、登记备案等类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个人信息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发布的情况。四是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方面。我局对照牵头的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检查,经检查公开的标准目录与上级公安机关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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