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人民政府小板桥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小板桥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中街10号,邮编:650200,联系电话:0871—6736356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小板桥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紧扣小板桥街道中心工作,聚焦便民利民、信息对等、公开透明,持续提升质量和实效,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街道所辖13个社区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拓展公开内容,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实现各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
小板桥街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信息公开内容和工作范围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和规范了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的公开类别、公开时间和公开程序要求,有关信息严格按照公开与保密相统一的工作要求落实,确保公开内容公正、合理、真实、可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条数924条。其中,通过官方政务微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480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4条;通过官方政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50条。
(二)依申请公开
小板桥街道加强梳理依申请公开各办理环节工作,形成收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闭环。注重答复质量,强化各科室协调沟通,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做到答复内容合法有据。2023年度街道信息公开网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2件,全部按规定时限、格式规范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财政专项资金领域,及时透明公开各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底公开财政预决算2条、三公经费1条;在重大决策公开方面,公开了《官渡区人民政府小板桥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并对2023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公告说明。二是加大政府舆论回应。针对群众关心、热点问题,及时了解情况,安排相关科室迅速处理予以解决,2023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回应群众留言信息9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视板桥”、新浪微博“小板桥街道办事处”等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形成线上线下相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多元化平台,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强化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根据《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街道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根据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审查制度,制定了《小板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杜绝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涉密信息安全。二是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等有关制度,将首问负责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列为年终考核考评的依据,坚决杜绝推诿敷衍行为,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认识不够深刻、业务知识不够全面,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全面性还有所欠缺;二是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局限,收效甚浅。适合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形式较少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借助新媒体等渠道,创新政务公开工作途径,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同时要密切与群众之间的联系,重视群众的反馈,吸纳合理意见,将群众的意见融入信息公开的工作中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小板桥街道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对照《官渡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维护责任分解表》,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各专题栏目信息及时、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尽公”。二是按照要求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发布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三是对街道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查缺补漏、更新完善,确保目录内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完备。四是街道对照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公开政府信息,确保目录中明确的公开内容均在指定的渠道公开。五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目前街道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重大决策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中公开了《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小板桥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并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栏目”中对2023年度无本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说明及公告。
2.政策解读回应方面。目前街道暂不涉及。
3.组织保障方面。街道按照保密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小板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小板桥街道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并报送区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办)进行了备案。
4.政府开发日活动。街道于2023年9月22日在辖区永中路中段云青花园组织开展了“政府开放日”活动,共邀请了在昆明市工作、学习、生活,关心官渡发展的群众代表15人参与了解调研云青花园达人汇项目。